學達書庫 > 亦舒 > 安琪兒寫照 | 上頁 下頁 |
三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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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 我是徐家的第三代了。 祖父母在五十年代南遷,把兒子帶來受教育,那年父親十歲。 後來他長大、畢業、戀愛、做事業、結婚、生下我、與母親鬧意見,離婚、再戀愛、再婚,再生兩個弟弟。 祖父母時代不作興離婚,好歹拉扯著過,匆匆數十年,也就白頭偕老。 到了父親這第二代,花樣鏡就開始多,就「不可冰釋之誤會」這理由,便可以離婚,他自己是律師,行起事來更方便。 事前只同我說:「小琪,我與你母親不能共同生活,要分手了。」 那時我十二歲。 很吃驚,「我以為你們是相愛的。」 「好景不再。」 「你要搬出去?」 「不,我沒有錢,她搬出去。」 「她有錢?」 父親酸溜溜的說:「她的男朋友有錢。」 「她拋棄你?」 「小琪你問得太多。」 或許是。 但我已有長時期沒與他倆交談,兩人都是港大早期畢業生,有不同職業,忙得不可開交,晚間又有應酬,通常要到午夜十二時敲過才回家,第二早又出去上班,家務由傭人做,我很少見他們的面。 父親是俊男,母親是美女,他倆都愛修飾,看上去都不顯老,實際上父親今年已經四十二,而母親也實足三十九。 我記得祖母在三十九歲的時候已經很老很老,一襲深色長衫遮住毫無凹凸的身體,表情嚴肅,但三十九歲的母親作風似小迷糊。 她並沒有爭取我的撫養權,祖母為此很生氣,她稱她為「沒心肝的女人」。 我覺得十分寂寞,以前每逢大節前後,還總可看到母親緊張地張羅跳舞裙子,自保險箱取出首飾,配好鞋子手袋去參加派對。 那些裙子都似傘般張開,閃光,釘珠子,露肩,我幫母親在背脊上撲粉,打扮好的母親猶如童話中的公主,脖子上的項鍊閃閃生光。 我問:「都是真的嗎?」 「都是真的。」 「將來都給我?」 「全給你。」 我就會很陶醉,幻想長大以後,同她一樣,去到舞會,顛倒眾生。 離婚後她把衣服一股腦兒帶走,再不回頭,只有在暑假,我才會看到她。 她很忙很忙,不一定有空來探訪我。 約莫過了半年,父親就再度戀愛了。 那位女士很年輕,很漂亮,一般懂得打扮,對我相當客氣,但表情總是淡淡的。 祖母把我接去跟她住,父親沒有挽留我。 我並不介意,祖父母身體極好,照現代的標準,六十多歲,還老當益壯,他們對我無微不至,旅行都帶我一道。 這四年來,我與祖父母相依為命。 父親娶繼母以後,一年一個,生下兩位弟弟。 兩個小傢伙長得一模一樣,圓面孔圓眼睛,膀子大腿也都圓滾滾,可愛得要命,又都有一頭濃長的黑髮,似洋娃娃,我愛煞他們。 無論如何,他們是我嫡親的弟弟。 父親請了兩個女傭,家裡還是兵慌馬亂,繼母一點家務也不會做,同我母親一樣脾氣。 我到他們家,總忙著幫弟弟洗澡,哄他們睡覺。 大弟兩歲,小弟一歲,頑皮好動如小動物。 父親同我訴苦。 「原來我命中的女人都是嬌滴滴,十指如玉蔥。」 我說:「噓。」 最近繼母與我的關係比較好,她出來說:「本來還想叫你來小住,現在這層公寓都不夠住了。」 我笑。 我正背一個弟弟,抱一個弟弟滿屋走。 繼母拉起我的手,「沒想到你這麼喜歡弟弟。」 父親說,「噯,她一點都不妒忌。」 妒忌,妒忌什麼? 我又不是小孩。 但母親是妒忌的。 她比我更孩子氣。 她叫我出去吃咖啡,與林叔叔在一起。 林叔叔自己有三個孩子,分別是十九、十五與十二歲,大的是男孩,小的是女孩。 林叔叔的太太不肯與林叔叔離婚,一直拖著,母親與林叔叔兩人,在這四年內,一直是同居關係。 母親為此有點不高興,抽起煙來,有點悵惘的味道。 「那邊恁地好生養。」她說。 我陪笑。 林叔叔忙著掏鈔票給大兒子,他晚上要去的土可。 「小琪,你也一起來。」那男孩子招呼我。 我搖搖頭。 「人家小琪比你乖。」林叔叔陪笑。 那大男孩聳聳肩,離座而去。 他在美國加州讀書,暑假回來玩,玩玩玩玩玩。 母親冷冷的看林叔叔一眼。 林叔叔訕訕的說:「很難得的。」 母親忽然說:「除了問要錢,他還擅長什麼?」 我打一個突,這口氣太像一個後母了,母親受過大學教育,一輩子講究風度儀態,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他要的是他父親的錢,與旁人無尤,她沒有資格說這種話。 要是我向父親拿錢,繼母冷言諷刺,我可受不了。 於是牢牢記在心頭:千萬不要向父親拿錢。 十六歲的我已比較懂得男女之間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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