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余宛宛 > 錢進愛情莫憂愁 | 上頁 下頁


  錢莫愁把名片往口袋一放,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的皮褲停留一眼後,她扶著姊姊繼續往前走,鑽進她的MARCH小車裡。

  “姊姊告訴你,你涉世未深,不知道這世上騙子有多少。”錢莫憂指著那張名片,擺出世故的神情說道。“現在這種騙子很多,走在路上突然跑來就跟你說,他認識哪個有名的美容師、藥草師,你臉上的痣啦、疤、青光眼、白內障,全都有救了。但是,這些美容師、藥草師不輕易見客,一定要報上這個騙子介紹者的名號。卑鄙處即在此,你一旦報出名字,這個偽善的介紹者就可以抽成。”

  在姊姊一本正經說得煞有介事時,錢莫愁發動車子,踩下油門。

  “所以,那個男人穿著D&G襯衫、皮褲和手工鞋,是為了營造權威感?”錢莫愁問。

  錢莫憂嘴角抽搐了一下,繼而理直氣壯地說道:“可見這門行業多好賺啊!還有,你看看他還特別強調自己剛回國有多賊。還有,那張混血兒的臉孔,雖然努力笑得很誠懇,但還是不正經,八成是勤奮的牛郎出來兼職哩。”

  “原來你看得比我還仔細?”錢莫愁嘖嘖稱奇地說。

  “當然,我這人活在塵世也不是吃素的。哪像你只迷戀漫畫、小說筆下的男主角?現實沒有人長那樣的啦。”

  “我沒希望他們變成真的。他們都在漫畫小說裡,對我比較安全。”錢莫愁一聳肩,踩下油門,超過一輛車。

  錢莫憂看著她這個太實際、偏偏專寫恐怖愛情小說的妹妹,實在不知道吸血僵屍、不老族及變身獸人談戀愛,有什麼好看的?兩人花前月下到一半,狼人就要變身,露出獠牙,實在好不浪漫啊!

  就像她最近喜歡的紀明仁如果是吸血鬼,她二話不說,肯定找人來斬妖除魔,免得他成為社會公害。

  錢莫憂打了個哈欠,閉上眼睛,突然覺得有點累了。

  錢莫愁把冷氣調小,因為知道姊姊八成會在一分鐘內入睡。

  老實說,她很羡慕姊姊好吃好睡的習性,而她自己以前也是這樣的。

  只是,在發生那件事之後,她夜裡總是失眠、一直夢到“他”站在街口等她,等到他被大雨消融在雨裡,夢到她冷汗潸潸地驚醒,再也不能安眠,只好爬起來寫小說,撐到天亮筋疲力竭後才睡。

  改寫恐怖愛情小說,她也是不得已。既然都已夜不成眠、都被惡夢折磨,不拿這些經驗來賺錢,豈不對不起自己?

  姊姊昨晚的經歷,雖然她認為百分百不是真的,但若是真的呢?小說應該怎麼寫?

  錢莫愁腦子裡的靈感突然接二連三地蹦了出來,她的眼裡閃過靈光乍現時的光彩,不由得加快了油門,希望快點回到姊姊那裡,抱住她的電腦,回到她的現實人生——

  小說世界裡。

  她打開廣播,電臺正在播放的音樂是蘇打綠的台語歌《無眠》——

  底你的心肝內。是不是還有我的存在。永遠攏底等。有時陣嘛會不甘願。想講要作夥飛。去一個心中美麗的所在。所有的一切。攏總尬你放作夥。希望你會當瞭解……

  (注:《無眠》,作詞者:吳青峰&林暐哲。)

  主唱青峰幽幽的聲音綿密地說著想念,錢莫愁胸口一窒,飛快地關掉電臺。

  她怕聽這首歌,每回一聽,總是心要揪扭起來,她不喜歡。她只喜歡現在這個除了寫小說之外,對什麼事都沒有情緒的自己。

  稍晚,錢莫愁和姊姊一同回到姊姊公寓,把人哄上床後,她便沖進書房,拚命地——寫寫寫,寫寫寫,寫到體力不支時再咚地一聲倒下。

  一夜,無夢。

  嗯,該說是一“早”無夢。

  錢莫愁雖然寫的是最天馬行空的小說,但她作息超規律——

  她晚上八點開始工作,清晨五點睡覺,起床時間是中午十二點。

  這天下午一點整,她一如往常地會先到“卡比”吃早午餐。

  那時候的她,長髮盤起,戴著黑框大眼鏡,穿著寬鬆白襯衫和刷白牛仔褲,神智其實還不清楚,說話會打結、也不愛理人。幸好這裡的老闆很清楚——常客錢莫憂帶她來這裡前,就已經把妹妹的習慣說得一清二楚了。

  況且,錢莫愁是那種一周來報到三天,超過兩小時還會加點飲料的好客人,老闆當然很樂意控制愛寒暄的天性,保持禮貌態度。

  “跟平常一樣嗎?”老闆笑著問道。

  錢莫愁點頭。

  老闆送上一杯溫開水後,鑽進廚房做餐點。

  “嗨,沒想到又在這裡遇到你。”李爾一看到她,立刻上前致意。

  錢莫愁嘴角一抿,沒說話。

  “可以坐你對面嗎?”李爾露出溫柔笑容。

  “我等下要看書。”她今天第一次開口說話,聲音微啞,音量只有螞蟻大小。

  “你一開始看書,我就坐到別的地方。”他自顧自地坐到她對面說道。

  錢莫愁點頭,馬上從背包裡拿出書來看。

  李爾的笑容定格一秒,卻是有風度地起身,依然維持笑意地說——

  “最後一個問題,你姊妹的傷勢好一點了嗎?”

  “好點了。”錢莫愁喝了一口水,看了他一眼。“謝謝關心。”

  “補充一句。”李爾把椅子推回原位,目光仍然停在她雪白素顏上。“我只是覺得你有些眼熟。”

  “這種臺詞,老套到小說都不寫了。”錢莫愁深吸一口氣,覺得今天早上的說話句數已經達到極限。

  “我住在美國,有個小老弟愛素描,每到一個地方都要寄明信片回來給我們。”李爾眼也不眨地看著她,緩緩地說:“三年前,他到了臺灣,寄回來的明信片都會畫上一個女生,你跟她長得很像。只是,那個女生比較常笑。”

  錢莫愁的後背冒出雞皮疙瘩,她的雙手牢牢互握著,免得它們抖得太不像話,而她甚至沒有勇氣問那個小老弟的名字。

  她以為都過去了,她再也不想聽到任何關於“他”的消息了。

  李爾看著她更加蒼白的臉色,他的心頭驀然一震,不自覺地咬緊牙關——他沒猜錯,原來她真的是博文喜歡的女子。

  正想再追問時,他的手機正好響起。

  鈴鈴鈴……

  錢莫愁從座位上彈跳起身,她的拳頭緊握成拳,就用這樣的力氣來支撐自己站著。

  “你過來了,怎麼不先說一聲,是想嚇死這邊的人員嗎?”李爾臉上揚起笑容,卻又很快地斂去。“是嗎?他的祭日快到了嗎?好快,竟然已經過了三年了。”

  李爾的目光直視著錢莫愁,想看清楚她究竟是哪一點讓博文如此牽掛。

  錢莫愁聞言,驀打了個冷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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