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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元寶媽碼了二十多年的字,幹得最多的就是在網上每日更新,拿著一千字六十塊還得給網站十塊錢代理費的寫手生活。日子好的時候,給雜誌寫點短篇,開個專欄啥的,也能讓她冒充一下作者——注意,只是作者而已。

  不是沒想過出版實體書,可退稿是常事,書卻沒出版幾本,拿得最高的也就百分之六的版稅,首印還不到一萬冊,至於再版……連首印都賣不完的人是沒有權利提再版的。出版社一句“你的書不好賣啊”,元寶媽立刻覺得這百分之六拿得都羞愧,還敢再提高版稅?

  據說那些一線當紅作家,首印起碼二十萬冊,再版是三個月內必須做到的,百分之十版稅是定額。

  那曾經是元寶媽只能夢想的事情,忽然間也有出版社拿著百分之十,首印五十萬冊找上門來了,元寶媽立刻覺得自己榮登一線作家的行列,跟那些當紅的某某、某某某可以摟腰搭背、稱兄道弟了。

  元寶媽決定坐最早的班機飛往出版社,跟他們談具體合作事宜。元寶爸覺得老婆被勝利的喜悅衝昏頭腦了,為防她路上興奮得爆血管,執意陪同前往。元寶自當隨同南下,一下子成了舉家出行。

  元寶媽興奮得恨不能一眨眼就奔赴出版社簽約當名作家,害得全家行色匆匆,隨便揣了兩件衣裳就走了,害得元寶連手機都忘了帶。元寶爸倒是帶了手機,可忘記帶充電器了,這才讓他連個可以聯絡蘇果果的工具都沒有。

  “我哪曉得你在家這些天會東想西想,想得我好像是失蹤人口似的。”

  原來是這樣子的啊!蘇果果歪著頭上下打量他,“這麼說你現在成為名人的兒子了?”

  “名什麼人啊?”

  她不提還好,提這事元寶一陣憤憤。

  “那個什麼出版社對我媽的作品是諸多要求,說既然好賣就希望她寫得越長越好,最好能寫出一百來萬字,出個五六本,寫完再來個番外、續寫什麼的,讓喜歡她那部作品的讀者一直追下去。又要求她在作品裡加入一些情欲場面的描寫,擴大讀者群。還要求她在論壇裡進行炒作,專門找了幾個馬甲,一邊馬甲站出來把她罵得狗屎不如,另一邊粉絲團就算她寫的是狗屎也拼命支持,兩邊人一吵,勢必要將聲勢吵下去。我媽一聽出版社這麼說,頓時就傻了眼。

  “你是知道我媽這個人的,這些年碼字碼得手疼,滿腦子就想著什麼時候能夠大紅大紫,一字千金就好了。可要她為了成名行這些炒作之事,她還真不是內行。當下就打了退堂鼓,只肯讓出版社出版她之前在網上寫的那本書。出版社對這本書的出版情況做了預期,原本五十萬的首印改為十萬,版稅也從百分之十降到百分之八,我媽好受打擊,嘟囔著說此書不出版了。心情大壞地拉著我們父子兩個倒黴蛋到山溝溝裡旅行去也,這一去就去到現在才回來。”

  看他解釋有理的分上蘇果果決定暫且饒了他,不過臉上仍掛著小女生的嬌氣與蠻橫,“我還以為你這輩子都不回來了呢!”

  “明天可是重要日子,說什麼我也得回來。”元寶掛著滿臉的得意。

  蘇果果黑亮的眼珠子骨碌一圈,“明天……二月十四?情人節?”她的嘴角牽起一道彎,笑得不懷好意卻又充滿羞澀。元寶湊上去,傻乎乎地瞅著她,“你……在想什麼?”

  “你又在想什麼?”難道她猜錯了?

  “我在想明天情人節,多收幾盒巧克力,最好夠我吃上一年的。”

  他的表情極為認真,認真得不像在開玩笑。這可把蘇果果給說傻了,“你就想著要收巧克力?”

  “你忘了嗎?自打我上高中起,哪年的情人節我都能收到好多的巧克力。上大學以後,收到的巧克力就更多了。還有我那些外國學生,那可是爭先恐後地往我懷裡塞巧克力。我每次都帶回好多巧克力,可阿遙每年都搶我的。說起這個就生氣,今年我一定把巧克力藏起來,收到阿遙再也找不到的地……哎喲!”

  他的鼻尖挨了某人重重一拳,估計在明天——二月十四號情人節的當日只能以紅鼻子老怪的形象出現了。

  10 二月十四

  元寶這個小氣鬼,不就幾塊原裝金莎嘛!至於藏成這副德性嗎?

  阿遙憤憤地踢著小石子一路罵去,什麼人嘛!為了幾塊巧克力,至於嗎?就為了幾塊巧克力,她也得跟他斷交啊!

  元寶這該死的小氣鬼,嘴邊還掛著巧克力痕,手卻亂舞著聲稱沒有收到女生送的巧克力。

  不就倚仗自己有幾個外國妞喜歡就把自己當成了萬人迷,想來外國人的審美觀點跟中國人真的不太一樣。長得那麼醜的女生硬看成絕世美人,長得那麼平庸的男生硬看成大帥哥。一幫洋妞還湊在一塊說元寶穿上白色跆拳道服,紮根黑腰帶實在太帥了。

  他奶奶的,元寶要能算成帥哥,半個中國的男生都能當電影明星了。

  最可氣的是洋妞對二月十四這一天的理解跟中國丫頭們完全不同。中國丫頭們就等著這一天收花,收巧克力,收禮物。洋妞們盡在這一天給喜歡的人送禮物了,要不元寶怎麼能收到原裝金莎呢!

  阿遙一路憤慨一路在心裡嚷著要跟元寶斷絕,未曾察覺有個人影一直跟在自己的身後。

  直到進了小區遊樂場的那一刻,阿遙猛一轉身——四十多天不曾相見的那個人抱著滿滿懷抱粉嘟嘟的香檳玫瑰站在她的身後,已經站了很久很久。

  “常天笑……”她訥訥地看著他,眼睛不由自主地盯著他仍包著紗布的手臂,“你的手……好點了嗎?”

  “已經沒事了,真的。不信你看——”他轉動著曾經受傷的手臂給她看,看上去已能活動自如。

  接下去又是一陣冷場,他們顯然都不知道該說點什麼。就那麼著,一人佔據一架秋千,秋千懶洋洋地晃著,他們懶洋洋地曬著太陽,一如兒時。

  他低頭看看手裡那捧花,總不能一直這麼抱著讓玫瑰曬太陽吧!伸長的手臂,將那捧香檳玫瑰遞到她的懷裡,“這個……送給你。”

  “謝謝。”她接了過來,將臉埋在花裡嘟囔著,“難為你還記得每年的二月十四號我都找你要一束玫瑰。”

  “而且還不能重樣。”她的要求不是普通的高,可是這些年他也達標了。

  一向都是這樣,她要求他完成。從未給過她驚喜,也從未讓她失望。

  因為習慣了,所以他以為未來的許多年,他們會一直這樣延續下去,他沒想過要有所改變,也沒想過有一天她不再要求他了。

  “阿遙,我們……回不去了,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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