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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森用力地捶著夏家的大門,什麼紳士風度,見鬼去吧!她居然敢越級申請,申請從他身邊調走,她就真的這麼討厭他嗎?那幹嗎還要收集他設計的所有的婚紗目錄,幹嗎給他一種她也愛他的感覺?

  今天不說清楚,他就不走了!耍賴誰不會?現在的時尚雜誌不是說了嘛!這年頭什麼樣的男人都受女人歡迎,就是紳士最落伍,沒人要。那他就做強盜好了!

  “初二,我是森,你快開門!”

  門猛地拉了開來,一個硬邦邦的聲音隨即傳了出來,“泰森五百萬美金複出,你值多少價?”

  他和泰森長得很像嗎?為什麼總有女人拿他跟泰森相提並論?他再往下看,抵著他胸口的那個鐵傢伙,應該是……槍吧?這裡可以隨便買到槍支嗎?

  森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儘量忽略槍口的威脅打量著眼前的女子。從相貌上看,她應該是初二的……

  “我是她大姐。”

  晃晃手槍,夏正月很好心地提醒他:“我知道你是Forest.Young,你趕緊說你有什麼事,要是來打劫的,我正好可以使用自衛名義一槍斃了你。”

  乖乖!初二只是嘴上耍耍他,騙騙他,欺負欺負他。她這個大姐好像要動真格似的,居然想拿槍斃了他?

  等一下!稍微等一下!他們見過面嗎?為什麼她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名人風範還不至於席捲亞洲吧?

  “大姐,你開門怎麼開到現在?”又一個長相與初二有幾分神似的女孩子蹦了出來,她瞟了一眼森,頓時叫了起來:“你不就是二姐暗戀了六年的那個婚紗設計師嘛!”

  三更果然是急脾氣的傢伙,才看人家第一眼就爆出了如此驚人的內幕消息,弄得森目瞪口呆,壓根不知道該把嘴巴關上。

  “你……你說什麼?你說初二暗戀我六……六年。”

  “本來就是嘛!”三更振振有詞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事都給曝了出來。

  “六年前,二姐在米蘭做模特的時候就認識了你,她被你所設計的『神之羽翼』深深地打動,從而對你一見鍾情。後來她決定用相機記錄下真愛的畫面,讓世間所有的人都能夠明白何為真愛,讓大家可以被愛所感動,讓你的設計理念存活在大多數人的心中。所以她毅然回來,從光芒萬丈的T型臺上退下來,從一個外行人開始走上了學習攝影之路。她一個女孩子天天扛相機不知道有多累呢!但她從來不說苦,還總是一幅很快樂、很幸福的樣子。”

  她離開模特界,學起攝影完全是為了他?她早在六年前就對他一見鍾情?森覺得有點腿軟,還有點頭昏,不行了!他快不行了!心跳得太快,他要死了。

  瞧森的表情,正月暗叫糟糕,三更真是急脾氣,這麼會兒的工夫把初二隱瞞了六年的事都給挖了出來。“三更……”

  “大姐,你拉我幹嗎?我有什麼地方說錯了嗎?”甩開大姐的手,她自顧自地說下去:“還有啊!姓森的,二姐經常說等她證明了她懂得愛的時候就再回意大利,她要你親手為他設計婚紗,不僅如此,你設計的所有婚紗她都像寶一樣地收集著,時不時拿出來翻翻。這一翻就翻了六年,她都不覺得膩呢!你倒好,把她忘得一乾二淨,她見到你能不生氣嗎?”

  原來這就是初二第一次見到他就火冒三丈的原因啊?森漸漸地了然,正在說話的是初二的妹妹吧?她真是可愛死了——

  森繼續保持沉默聽三更將更多有關初二的事曝光出來,原來急脾氣的人也有非常可愛的時候。

  “最氣人的就是你居然利用她,跟她假結婚來保護公司的名譽。這在你一個外國人來看可能不算什麼,可是在我們這裡,她一個女孩子的名譽就此掃地。不管你們倆有沒有經過法律程序,都等於向世人宣告她已經嫁過了一次,她要是以後愛上了別人,人家也會將她當成離婚再嫁的女人來看的,你是不是該對這件事負點責任?”瞧他呆呆的,木頭木腦的樣子,三更忍不住搗了搗他,“到底有沒有聽懂?真是個笨蛋『阿都仔』!”

  三更的語速雖快,吐詞卻很清楚,足以讓森把關鍵意義一網打盡。將初二為他所付出的一切聯繫起來,森這才深切地體會到讓她跟他假結婚,真的是一件挺傷害她的事。會不會就是這個原因讓初二決定調去法國工作?那麼這個“百對新人共享百年好合”的集體婚禮不要她幫忙了,不知道這樣能不能挽回她哦?

  他這頭沒找到答案,那邊正月調轉槍口,直想斃了急脾氣的小妹。“初二走的時候不是說了嘛!萬一遇到『阿都仔』,一個字也不能說,你怎麼一口氣把所有的話都給說出來啦?你嘴巴的效率未免也太高了吧!”

  三更放慢速度想一想,“對哦!二姐走的時候的確吩咐我們什麼都別說的,我怎麼都給說了出來?”沒關係,還有補救的辦法。敲敲森的胸膛——沒辦法,誰讓他長這麼高,她沒辦法敲上他的腦門——她自言自語地問道:“喂喂?有人在家嗎?沒有!”她轉過頭對正月邀功一般地笑了起來,“你看,他什麼也沒聽見。”她真的很會自欺欺人。

  三更可愛的樣子讓森很想成全她當做什麼也沒聽到,可他不能,“你們說初二離開了,她到哪兒去了?可以告訴我嗎?”

  關鍵時刻他使出“伸手不打笑臉人”的原則,用自己超級男模的笑容迷死兩個小女子。看多了言情小說的三更還能扛得住,傻大姐似的正月率先陣亡。

  “初二離開的時候沒說去哪兒,不過她倒是說你已經跟前妻和好了,不需要她再當你的假新娘了,她認為自己沒有留下來的必要,所以打算出去散散心。”

  “大姐,你不是也把二姐交代你不要說的事給說出來了嘛!”三更不服氣地沖大姐嚷嚷。

  “我……我不一樣。”她不是因為急脾氣,她是被美男迷去了魂魄。原因不同,結果一致。

  三更的速度就是快,立馬就反應了過來。“哦!你看他長得帥,所以就不顧姐妹之情了,是不是?我馬上去告訴歐熏波,我要他來教訓你,他會有辦法封住你的口。”說著,她這就去打電話。

  正月和歐熏波經過了許多事情,又經歷了生死的考驗這才重新走到一起。她可不能讓三更從中作梗,要是讓歐熏波知道她對著別的男人流口水,他非把她送到育嬰房重新改造不可。

  “死三更,你要是敢打電話,你找工作的事我就不幫忙了。”

  “誰要你幫忙?歐熏波已經答應幫我找工作了,前提是我得叫他『姐夫』。我這就打電話,一邊叫他『姐夫』,一邊將你對那個姓森的流口水的事通通說出來。”

  “你想死,信不信我一槍斃了你?三更……”

  她們姐妹倆爭爭吵吵完全把“姓森的”丟在了門外,不過不要緊,來這裡的目的他已經基本達到,現在就由他來編織出愛神的羽翼吧!

  意大利·羅馬

  走進秋季的羅馬沉浸在浪漫的氛圍之中,這個季節正是旅遊的好時光。在眾多白種人群中,有一個高挑的東方女孩。她將周身包裹在駝色的風衣中,高領毛衣將她修長的頸項也包裹了起來,惟一露出的素淨容顏還被茶色眼鏡遮住了大半,看不出分明。

  沒錯!她就是從森的身邊逃出來流浪的女孩——夏初二!

  手裡握著相機,事隔六年之後她再度來到這座古城。而古城,惟一沒變的就是它的文化氛圍和那些見證歷史的古跡,像這座幸福噴泉。

  六年前它見證了她和森的相遇,是他教會了她怎樣在這個“幸福噴泉”裡許願。六年後的他或許早已忘記了吧!看著眼前如昔的噴泉,初二的眼神有些迷離。

  她回來了!六年後她重回這裡。

  她曾經對森說過,他們會在羅馬,在這裡重逢。當時他滿臉的不信,她卻在心底裡告訴自己:遇不到也沒關係,她一定會找到他。她會帶著自己的攝影成果出現在他的身旁,將自己記錄下來的真愛展現給他看。

  總有一天,她會穿上他親手設計的婚紗,她篤定這一點,篤定會成為他的新娘。

  那是一個十七歲小女孩的任性與幻想,每個女孩心中都在期盼著自己的愛人,他或許不是王子,也可能不會騎馬,但他一定會乘著愛神的羽翼飛到女孩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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