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樂風 > 阿昱的Emily | 上頁 下頁 |
| 四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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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昱人立在窗前光影裡,仰頭望出去,窗外雲絲淡淡,日光燦燦。 「死亡的人,我們稱她埃弗伊女士,我猜埃弗伊該是她娘家原姓。」 答對了。Emily無聲道。 「資料上說,她自從二十八年前隨老公來台後就不曾離境過。她在醫院病逝,死因也無可疑。至於她個人,我不知道你注意到沒?她天生是個美人胚子,」夏昱人拿埃弗伊女士的照片交到Emily手裡,「特殊的發色,大而深遂的眼睜,嫩白的皮膚。雖然這張是她年老時的照片,但還是看得出她年輕時的美麗影子。」 Emily撇開頭,不表意見。 夏昱人續道:「而你,你身材有與她相似的影子,你自己難道沒發現嗎?」 「我說過,人有相似。」 還要嘴硬就是?好啊,奉陪。他暗忖。 「與埃弗伊女士比鄰二十年的老太太說,埃弗伊女士身體很好,對她的死她感到十分意外,她不該那麼早死。她表示。」 Emily還是不說話,緊咬著唇,手裡的照片被捏得變型,早不見什麼美麗影子。 「她還說,做了二十年鄰居,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埃弗伊女士痛哭,是在十四年前。」 她慢慢抬頭看他。 「她在自家大門前抱著一個七、八歲大的小女孩痛哭失聲。老太太不認得那個小女孩,之後也未曾再見過。唯一記得的是,那個小女孩脖子上掛著一條半月型項練,亮晶晶,明燦燦。」 「真虧她還記得。」Emily笑出聲來。 夏昱人看著,有絲恍然。笑,這類苦笑地也常在小墨臉上看到。原來,她們都不想笑的,只是情緒太重,非得顯現,只除了笑,她們沒有別的表現法。小墨也曾勉強自己微笑?為什麼呢? 她輕聲道:「那條項練是埃弗伊家的傳家項練,也是我名字的由來,我叫雪月。」 「你?」夏昱人只發出一個音,就瞧見她伸手去垃衣領下那條項練,把項練拿到他面前。他看得真切,那條項練是亮晶晶的黃金與明燦燦的白玉所組成,花型黃金造形唯美,中箝著雪白般的白玉,巧奪天工。 「Emily小姐,你主動出示這條項練,要知道,它可以作為呈堂證據喔。」 「我知道,既然我拿出它來,就會把所有的一切全告訴你。」她吐出一口氣,「夏瞥官,我必須承認,你真的很厲害,懂得說話的技巧,懂得掌握人心的弱點。」 夏昱人微微地笑。說起來,他該感謝小墨呢。 「你猜的半點不錯,她的確是我媽媽。」她邊說邊撫平照片上的皺褶,「我出生沒多久,她就把我送給別人。直到我八歲那年,才知道原來她是我母親。」 夏昱人搖頭輕歎,「沒有母親會不愛自己的孩子,她會把你送給別人,應該有她不得已的苦衷。」 「不必替她狡辯。」Emily絕然道:「事實證明,她愛安德森博士勝於愛我!」 「安德森博士?!」他又驚又疑。 「沒錯,梅登就是安德森。我可以證明這一點。」 他就是連續五起殺人案的兇手!夏昱人眯起眼睛。 「我希望,你可以把事件經過交代得更清楚些。」 Emily低著頭,看著胸前的項練、手上的照片和白磁地磚上反映的自己。 「母親和安德森是如何認識的?我不清楚。自我有記憶以來,他們就為安德森的夢想而做努力。」 「安德森的夢想?」夏昱人怪道。 「他希望可以成為世界名人,受人景仰。」她嗤道。 「喔,就是像布希總統或李登輝。」 她搖頭。「是更偉大的人,像耶穌基督之類。」 「哦。」 「他們試過各種方法。安德森教過書、做過密醫,可是得到的成效都不太大。最後,母親建議安德森索性成立教派,自己當頭。」 「安德森於是成立神聖教會,那是五年前的事。」他回憶道。 「沒錯,母親出錢給他成立教會,還拚命遊說人加入。」 「就我所知,神聖教會幾乎成了有錢人的俱樂部。」他質疑。 「那是意外。因為母親屬於上流社會的人,找的多半是她認識的人,久而久之,神聖教會就變成只有有錢人才加入的教會。」 「原來如此。」夏昱人恍然大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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