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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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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家志居然直接以拒絕約會來表態,簡直是公然對她權威的挑戰嘛! 她看看手錶。唉!這車速有如牛步,但願家志人還在辦公室。依照他平日的習慣,即使到了萬家燈火,他還可以在那兒孜孜不倦的工作。 盈芳也是經過好久好久,才瞭解家志這個人,若要籠統地說,四個字就可以形容,那就是「專心一致」。 他是做什麼事都全力以赴的人。比如說,逃了家就絕不回頭,餓死也一樣;流浪時也有模有樣,還帶團領隊;當流氓也很認真,讓他爬到少幫主的地位;回學校念書,便當班長拿第一名;做牢則是領獎狀的模範犯人。 現在幫程子風管發包工程,更是嚴肅正經、事必躬親、有條不紊。難怪才出獄短短兩年之內,家志就接掌了程家大半的建築事業,他手下的工人遍佈臺灣全省及東南亞各地。 程子風雖出身黑道,卻頗有識人之能。 「家志很可惜沒有個好環境,否則以他本身的條件,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敏敏屢次歎息說。 哼!什麼人才?!當壞人還當得那麼努力起勁,這叫是非不明、頭腦有病,勉強只能算發展畸形的怪胎而已! 盈芳是在世雄被誤殺後,才見識到家志「恩怨分明,一絲不苟」的人生哲學。尤其他實施起來的過人毅力和恒心,真可以成為一股散不去的龐大「陰影」。 第一次見到家志,他那魁梧高大的身材,帶殺氣的濃眉,精幹內斂的眼神,江湖陰狠的態度,就讓盈芳退避三舍,在彼此間畫了一條深深的鴻溝。 不是害怕,而是她自幼就想脫離這種耍流氓的男人,一個世雄就夠她受了。 但為了敏敏,她總是假裝很高興見到他。在困苦中長大,看透人世辛酸,要擺出十八歲女孩的單純可愛,太容易不過了。 況且那時家志一心都在敏敏身上,哪會注意她這當配角的小女生呢! 直到世雄的死,盈芳才顯露出她原本極端倔強的叛逆個性來。她有十個月不和敏敏說話,更把家志當成是該槍斃十次以上的敵人。 她當時心中充滿恨意,回想貧窮醜陋的童年,她實在受不了生命裡再一次的大翻擾。失去相依為命的哥哥,就彷佛已貧乏不堪的人生,又經歷了一次不公平的被剝奪。 家志開始給她寫信,厚厚的一封,全是懺悔之詞。 以後差不多隔幾周就來信,內容微妙地轉成他在牢裡的生活,有他的日常生活、感想及讀書心得,成了日記、周記和雜記的混合體。 盈芳由不看到看,到被吸引,但她從來不回信。 她第一個驚訝的是,曾經失學的家志,竟寫得一手端整的好字。若字如其人,那能夠練就此字體的人,必然有才有學,但出自於一個黑道份子,就太怪異了。 而她也慢慢看清楚,家志絕非普通的混混宵小,他讀很多書,凡事有見解,比她所知道的流氓,甚至一般男生,都要聰明複雜許多。 她無法拒絕讀他的信,甚至抱著期盼的心態。 她思考他說的話,詳閱他介紹的書,用他的眼光來看世界。從沒有一個人能如此激起她內心最矛盾多樣的感情;也從沒有一個人,如此被她排斥痛恨,又深入到她心靈的某種孤寂中。 入獄三年,他也寫了三年信。 盈芳在不知不覺中,原諒了這個殺了她哥哥,毀了她生命秩序的人。 她每回去探望他,他就給她一個大大的笑容。 這笑容,不同以往。以前的他也笑,但只限嘴角,鼻子以上仍冷硬得像沙漠中的巨岩;對她的笑,卻涵蓋到眼眸內,額頭完全放鬆,臉上那種毫無戒備的友善表情,就彷佛有一條河穿山碎石而來,在他身上造出了風景。 而她發現,他很俊,並且能夠俊到不帶一點殺氣,令人怦然心動。 他出獄後,兩人面對面,他堅持代替世雄在她生命中的地位。 說「不」太難,於是她摸索出一套與他相處的最安全方式,就是當哥兒們,沒大沒小,吵吵鬧鬧,如此一來,他們之間的鴻溝也會長存。 如果他能娶文佩,遠離北門幫,有自己正常的家庭和人生,可能籠罩在盈芳頭上愛顧的「陰影」就會散去,她就徹底安全啦! 但最主要的,她不能讓家志娶程玉屏,否則他這一陷落,就會永世不得超生,她也會一輩子不得安寧。 為什麼呢?盈芳也不懂,反正就是有某種奇怪的動力,要她非這麼做不可。 沒想到,她也要為這怪胎操那麼多心呢! 家志的工地,鋼筋高豎,各種機械纜繩吊掛著,不同的金屬在四月的黃昏裡閃著程度不一的光芒。 感覺都很巨大和耀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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