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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他卻懂了。這回,他很清楚自已血液盡失,心念成灰。

  他心痛,從未有的痛。原來愛一個人就是如此,橫剖胸前,讓人赤裸裸去掏心割肝,寸寸淩遲。

  他低聲問:「她對我徹底絕望了嗎?連兄長都不是了嗎?」

  「家志,別難過,這種事是急不來的。」敏敏柔聲說:「盈芳的倔強個性,你是領教過的。還記得五年前為了世雄的事,她十個月拒絕和我說話,一年半後才願意見你嗎?她從小有創傷,恢復總是比較慢的。」

  事實上,他辛苦寫了三年的信,才讓盈芳正眼看他一下。問題是,他還能有另一個三年嗎?在他已瞭解自己的愛以後,三年像漫長的無期徒刑,他會因渴望而死的。

  「她還住在你那裡嗎?」家志強忍著沮喪問。

  「她已經離開臺北了。」敏敏說:「我們想這樣也好,這兒有太多她童年不堪的回憶,總是和過去糾纏不清,對她並沒有好處。」

  包括他在內。他甚至連問她上哪裡的勇氣都沒有,她們設法在排除他,因為他是一切混亂的根源。

  「過一陣子,我打算送地出國。換一換環境,認識一些新朋友,她才不會原地打轉,猛鑽牛角尖出不來。」敏敏又繼續說。

  然後盈芳就愈飛愈遠,飛到另一個繁華富麗的世界,不再需要他,並且忘了他。而他呢?沉到最底端,帶著無法癒合的傷口。

  他愛盈芳,由一開始;而她不屬於他,也由一開始。

  拿走那迭信,他站了起來。

  敏敏忙阻止他,「我們還沒說到你呢!你離開程子風以後,有什麼打算呢?」

  本來他的打算是以盈芳為中心,現在中心消失了……

  「我還是活得下去的。」他彷佛告訴自己說。

  「你知道,我有一筆錢是為你而留的。還有,信威和雲朋都會為你介紹工作……」她試著提議。

  「不必了!」他怕口氣太過橫斷,又加一句,「謝謝你們的好意,我想先出來目己闖闖看。」

  眼見家志不願再談的神色,敏敏一時無措,他的倔強不輸盈芳,只有任由他去了。

  家志走出「雅禮」,舉目無親,望眼無友,他把六封信在第一個看到的垃圾桶前撕個粉碎。毀掉愛欲,還有盈芳還他的戒指,穿線在他胸前,本想扯下,但K金鑲鑽閃著光芒。物有何罪?以後或許還能典當救急呢!

  他腳步不止,心裡的目標是父親的骨灰塔。

  來到臺北的近郊,他取壇膜拜,第一次像人子一般哭泣。

  「爸爸,你不會愛,不教我愛,是不是因為知道,愛的滋味其實是苦澀傷人的呢?」他啞著聲問。

  那晚他睡在塔旁的小棚裡,看近處冥火,聽遠處鬼嚎。一格格的神主牌位,一壟壟的土丘墳,大家一同安眠。

  第二夜,他宿在最早流浪的公園,那裡仍有不少遊蕩的人。中央的一顆大樹他還記得,他的第一個好朋友阿新就在樹影下斷氣的。

  阿新十歲時,他父親帶他到這裡玩,買了一堆食物,然後就不見了。阿新不敢離開,一直等他父親,可惜到十六歲他死時,都沒有等到,成了真正的孤魂野鬼。

  天亮了,家志蜷曲在長椅上,是一群跳舞的老太太吵醒他的。

  「少年仔,你要不要工作?」有個老先生問他。

  他搖搖頭。流浪有時候是不得已,有時侯是自願的。

  第三晚他睡在淡水河旁的公園,是他和盈芳自來過的。那些日子多幸福,他可以見她、碰她,和她談心,而她也在意他。

  河上的燈影依然綿長綺旎,偶爾躺著看,偶爾坐著看。有一對情侶走過來,看見他,遠遠走避。

  他一定又臭又髒了,手及之處是亂髮和未修的胡碴,已經不是正常人的外表,所以危險又可怕。

  「盈芳呀盈芳!為什麼在我最需要你的時候,離我遠去呢?」他喃喃自語著。像個瘋子。

  第四夜,他回到寓所附近的小公園,過家門而不入,因為那已經是他不想駐足的地方了。

  他痛恨光明,甚至微弱的路燈都刺傷他的眼。他將剩下的錢買酒。喝得醉醺醺,砸破酒瓶,又打碎燈泡,黑暗中癱爛得如一條蟲。

  突然,遠處有人走來,晃晃的,像是一大群,是的,一定是義父派人來「解決」他這叛徒的,抽筋剝骨、斷手斷腳,再去喂魚。

  他想爬起來,卻沒有力氣。原來他很努力地繞了一大圈,專心做事,也懂得愛,卻不免走向阿新橫死的路。只不過阿新早走,而他還誆了人世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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