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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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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女人?」信威無法置信地說。雲朋一向除了佳洛,從不看其他女人第二眼的。 「你都沒看報紙嗎?」玫凰不耐煩地說:「我手邊有資料,還有佳洛的朋友由臺灣帶來的、前幾天的報紙,一個叫何敏敏的女人,你聽沒聽過?」 「你知道我一向不看社會新聞的。」信威說:「你們確定雲朋和她有關係嗎?」 「怎沒有,張雲朋大律師的名字都上報了。」玫凰說:「他又是俞慶的律師,樹大招風,怕人家以為我們和黑社會扯上關係。你一定要查問清楚,免得你老爸生氣。」 「我會查的。」信威說:「你乾脆把手邊資料先傳真一份過來給我,省得我去找。」 「沒問題。」玫凰又交代,「還有,無論事情真相如何,務必叫雲朋親自到洛杉磯一趟,沒什麼事解決不了,但絕不能委屈了佳洛或對不起俞家。知道嗎?」 「是的,母親大人!」他說。 掛上電話沒多久,傳真便來,小小版面,標題寫著: 雙雄一怒為紅顏,一入黃泉一入獄 今年七月廿日,在永和發生的一件情殺案,凶嫌劉家志今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三年,褫奪公權三年。女主角何敏敏證實無罪,在張雲朋律師的陪同下離去。 劉家志(男,廿五歲,有恐嚇前科),為北門幫的少堂主,曾涉及幾件工程圍標案,為警方清查的目標。七月廿日深夜十一時許,在永平路的小巷內與江世雄(男,廿六歲,有搶劫竊盜前科),為爭奪女友何敏敏(女,廿四歲)而談判破裂,江世雄慘死刀下,凶嫌亦受輕傷,自動報案並向警方自首。最初以為與幾件黑社會糾紛有關,經查證,僅是單純的爭風吃醋所造成的誤殺。在張雲朋律師的辯護下,劉家志以自衛僅判三年有期徒刑,何敏敏則無罪釋放。 怪了。信威的第一個反應是,雲朋怎麼會回頭去碰這種肮髒的小案子?又不是剛出道的律師。而且據他所知,雲朋這些年的興趣都在政治、經濟方面,用俞慶也打下了高知名度,犯不著去惹這些江湖人物,對他本身只有百害而無一利。想想有三種可能:一,這些人來自雲朋的過去。不!年齡也差多了,雲朋和信威同庚,都是卅五歲,怎會和那些毛頭小子混在一起?二,真如母親所說,雲朋和何敏敏有曖昧關係,這也不太可能,雲朋一向不沾老婆以外的女色,而且最恨下流。三,就是北門幫幫主程子風出的面。但程子風以黑道起家,在土地金融炒作中權霸一方,一向和俞慶井水不犯河水,雲朋不會笨到和他們沾上關係。三種可能都不像他的行事為人,那到底為什麼? 雲朋出身貧寒,父親是退伍老兵,在他八歲時便去世,母親改嫁後,他就住在育幼院裡。雲朋以自己的決心和毅力,半工半讀完成法律系學位,又赴哈佛進修,信威就是在哈佛認識他的。 信威與雲朋一見便投緣。信威雖來自富裕家庭,但一向獨立慣了,很欣賞雲朋努力向上、有為有守的剛毅個性。不但將他引進俞慶的律師團,並介紹妹妹佳洛給他。佳洛立刻對雲朋一見鍾情,而雲朋也藉著佳洛一飛登天,減少奮鬥卅年。 信威太清楚,成功男人是事業第一,不論私情。不管雲朋愛佳洛的程度如何,他絕不是背信忘義、在外頭搞七撚三的人,這其中必有緣故。 他按下內線,打到雲朋在十二樓的辦公室。 「張律師出去了。」秘書小姐有禮地說:「總裁您有什麼事,可以留個話。」 「他有說去哪裡嗎?」信威說。 「他送一位客戶到機場,兩點會回來。」 「客戶?」信威試著一問,「不會是何敏敏吧?!」 「總經理,您真厲害,一猜就中。」秘書小姐嬌笑地說。 「我知道他最近幫這何敏敏打贏了官司,你知道你老闆為什麼接這個Case嗎?」 「何小姐是老客戶了,這大概是原因。」秘書小姐回答。 老客戶?信威摸摸下巴,深思起來。 兩點多,雲朋出現在信威的辦公室。 「我秘書說你找我有事?」雲朋一進門便說:「是不是佳洛打電話來向你抱怨了?」 信威抬頭看雲朋,用一種嶄新角度重新打量他。十年歲月,他們兩個無論在外型、氣質上,與在哈佛時都改變許多。在哈佛時,他們還是滿腔理想、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常辯論通宵,語驚四座。那段任俠不拘的日子裡,兩個身長一八〇的健壯男孩,都一副英俊瀟灑的模樣,不免是女孩子評頭論足的對象。只可惜雲朋已有佳洛,而信威也有個未婚妻汪雅琳。但信威一向不羈,仍和女孩們打情罵俏一番,雲朋則就一本正經,對佳洛絕對死忠。 十年後,他們都在各自的領域上做得有聲有色。雲朋成為名律師,俞家有意栽培他從政。而信威亦將家族企業引向新的科技領域,使俞慶更上一層樓。成功寫在他們的身上,所不同的是,雲朋仍忠於婚姻,還生了兩個可愛的孩子;而信威在四年前就離了婚,婚姻維持不到兩年。雖然他們都保養得宜,不至於腦滿腸肥,但信威看來就有玩世不恭的魅力;雲朋,居家男人,老成加責任,成熟穩重更勝幾分,像比信威大了幾歲。 「不是佳洛說的,是太后打來的。」信威把傳真拿給他看,「這是怎麼了?」 雲朋看了,臉色極差,最後將紙一丟說: 「現在的新聞記者真差勁,為了填版面,胡亂編故事,也不查清楚事實真相,就胡亂射影含沙。若非何敏敏不想鬧大,我還真想把那記者揪出來,真是害死人不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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