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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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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她有勇氣去享受嗎?桑琳痛苦地說:「我告訴過你,我們是不可能的!」 「你告訴我的東西太多太多了,但它們並不全是對的。比如你說我很快會改變,但三年了,我愛你的心意只有愈來愈堅定。」 他再舉證道:「為了你,我跑回臺灣念大學;為了你,我努力讀書做事;為了你,我總是心痛,因為你的無情。桑琳,我知道你其實也是在乎我的,對不對?」 為何要說出呢?!為何要將那些危險又大膽的熱情說出來…… 遠處傳來警車的嗚笛聲,閃光隱約可見,桑琳推著他說:「一定是賴建仲去報警了,你還不快走!」 他們像逃命的雌雄大盜般遁入黑暗中,腳步未曾慢下或停歇,就怕敵人靠近。 跑了幾分鐘後!桑琳幾乎喘不過氣,林世駿乾脆抓住她的手,直到出了公園,來到大馬路為止。 「你看,賴建仲並沒有不顧我,他只是使用比較理性的做法。」她捂著胸口說。 「你還替他說話?好在歹徒是我,不然就算警察來也沒有用了!」他皺著眉說。 「你根本沒有必要費心演這段戲,我一點也不喜歡賴建仲,只是還沒時間對他說明而已。」她的心跳漸漸平穩下來。 「桑琳,能不能答應我不要再去找別的男人了,你的生命及生活裡就只有我好不好?」他懇求著。 巷道好長,路既深又遠似無盡頭。桑琳開始往前走,不!她需要靜下來想一想,此時的她,心與理智各有不同的方向,它們爭著吵著,就是不能平衡及決定,她需要時間和空間把一切厘清。 林世駿陪著她走,他開心的暗忖,至少這次她沒有斷然的否決他,沒有像上回那麼傷透他心的毫無轉圈餘地,讓他直墜深淵。 夜愈來愈冷,透著春寒,有清明時節哀愁的雨味。 不知過了多久,桑琳突然開口道:「孫慧芬老師離婚了,我提過嗎?」 「沒有。」他回答。 「是上個月的事。」她說:「她和先生結婚五年,表面恩愛,私底下卻有許多矛盾。想當年他們也是愛得轟轟烈烈,先生甚至不顧父母的反對而娶她;結果五年後,先生卻站在父母那邊,絕情到判若兩人。你說愛情能恒久嗎?」 「我相信我是恒久的。孫老師的離婚只告訴我一件事,就算是年齡適合,也不能保證幸福。而且在我離開洛杉機,回到臺灣時,早就堅持站在你這邊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任何人事物都不會迫使我們分開。」 他們又走了一段路,家家的燈火由明轉暗,四周更寂靜,久久才有一輛車經過。 「我們若在……一起,別人會怎麼說呢?」桑琳低聲問:「因為你的事,我曾收到一封黑函,上面罵我誘惑學生,殘害民族幼苗,罪孽深重……」 林世駿震驚極了,憤恨難當地說:「是什麼人如此惡劣且沒有口德,他媽的該下十八層地獄!若說『誘惑』,應該說是我誘惑你,而不是你誘惑我!什麼民族幼苗,簡直難聽死了!」 「這還只是起頭呢!如果我們逾越了師生情誼,不顧年齡差距談起戀愛,輿論還會更可怕。而我因為比你年長,錯便會全在我身上,你想過嗎?」她介意的不只是年齡,還有所有的壓力啊! 「說實在我從沒想過,因為我一直認為錯全在我,若是我們相愛有錯的話,」他動情地說:「我願意也預備扛起所有的責任。我會以性命來保護你,他們丟石子,打到的只會是我;他們拿刀子,刺到的也一定是我,我絕不讓人傷你一分一毫。」 「阿駿!我不是教過你,不能毫無保留地愛一個人嗎?」桑琳又有流淚的衝動了。 「對你,我不想保留任何東西!」他倔強地說:「你老說我小,對!我表面是二十一歲,可在我的內心,我已三、四十歲了,我至少比那個賴建仲懂得愛、有擔當,年齡根本不能代表什麼!」 到了一個十字路口,紅燈兀自亮起。前面還有路,假如不停,他們可以走到山裡,甚至去到海邊,把鞋子走破,把人走死。 綠燈亮起,他們慢慢踱過去,像是到了某個彼岸。 「阿駿,我並不完美,這些年來你應該也看見了,我不值得你傾命來愛。」看他想開口,她立刻阻止他,「你說你誘惑我,說不定真是我有問題。我常在想,是不是我的舉止中有什麼邪惡的東西,才會讓你沉迷到無法自拔,畢竟我是老師……」 「桑琳,我懂『誘惑』,從十四歲開始,就有女生想誘惑我。而你和她們完全不同,你只要像一陣風行過,根本不必看我一眼,就足以讓我愛上你。」他遲疑了一會兒又說:「我本來是不想提的,但我又真的很想對你說清楚。若說到女老師誘惑我,那是孫老師,不是你。」 桑琳停下來,驚異地望著他。 「每次看到你這種表情,我就覺得你應該比我小,很多事還等於無知。 呀!先別抗議,」他急忙又解釋道:「你沒注意到嗎?孫老師特別愛帶男生班,她上課時聲音特別嗲,眼睛老用瞟的,長髮甩呀甩的,一有空就教我們念情詩。她教我國文兩年,動不動就找我談話,還叫我寫詩給她……雖然我才十七、八歲,心裡卻很明白我算長得不錯,也曾吸引過一些女老師。但桑琳,那不是你,你和她們完全是兩回事。所以當你說孫老師離婚時我並不意外,我早就猜到她過得並不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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