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嚴沁 > 下午的旋律 > |
三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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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四十歲,他的生命已走了一半,屬於他的上午該已過去,他現在譜的,不正是下午的歌曲?他現在把握的豈不是下午的時光?下午的旋律,該是最合適的。 他很開心,能替歌曲想到合適、貼切又美麗的名字實在是愉快的事,這象徵著一切順利,是不? 正待開始寫,房門響了。 “我能進來嗎?”以玫伸頭進來。 “進來吧!”莫恕微笑。 他的微笑是很動人的,也許因為很少笑,總是冷著臉,當他笑時,格外動人。 “在做什麼?”以玫輕盈的走了進來。 她臉上沒有化妝,非常清楚。身上穿著洗白了的牛仔褲、T恤、根樸素。 “填詞。”他說。 “填詞?你不是只作曲嗎?”她很意外。 “心有所感,嘗試一下。”他說。 “能自己作曲、作詞,那會方便好多。”她點頭。 “我不會填很多詞,因為我不是個感觸很多的人。”他搖搖頭。 “什麼感觸?”她眼睛好亮。 “自己。”他簡潔的。 她想一想,笑了,她懂得他的感觸。“叫什麼歌名?”她問。 “下午的旋律。”他淡淡說。 “很好啊!很清新,至少不鴛鴦蝴蝶。”她說。 “你唱。”他望住她,深深、定定的。 “我唱。”她眨一眨眼,立刻點頭。“我會唱得好,一定的,因為這首歌有一半屬於我。“ 他不置可否的扔下了筆,立即站起來。“你來練歌?”他突然轉開話題。 “不——我到夜總會去,順便過來看看你。”她說。 “這個時候去夜總會?”他也意外。 “我辭職了。”她淡淡的。 “哦——”他拉長了聲音,有些不能置信。 她不是一直嚮往名成利就?她不是不擇手段的往上爬?她不是永遠要抓住任何的機會? “以後我不再唱夜總會了。”她說得十分肯定,十分真誠。“灌唱片或者有機會上上電視。” “這樣——豈不和你的原意有違?”他說。 “人是會改變的,尤其一個女孩,當她得到一樣最嚮往、最渴求的東西,她可以放棄其他的。” 他想一想,握住她的手。“你令我非常意外!看外表,你絕對不是這樣的人。” “我以前的確不是這樣的人。”她很坦白。“我很虛榮,很——不顧一切,是你令我改變。” “我並不要求你為我改變。”他正色說。 “我自己願意,也希望這麼做。”她也凝望他。 他搖搖頭,再搖搖頭。“以玫,我不希望以後你後悔。”他說。 “如果我不這麼做,我才會後悔。”她肯定的。 他望著她,好久、好久,然後笑了笑。 “你是很好的女孩。”他說得很嚴肅。 她的眼眶一下子紅了,她很感動。 “你能這樣說,即使——假的,我也再無遺憾。”她說,聲音裡有濃重的鼻音。 “我不會說假話,相信我。”他拉她來身邊。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我並不是好女孩。”她的眼淚終於掉下來。 “你好與不好該由我來說。”他輕拍她的背脊,溫柔的安慰她。 “不,不,以前我做過許多錯事,我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我喜歡錢,我——我——” “不必說了,你可以不告訴我。”他阻止她,不忍心再聽下去。“那畢竟是過去的事。” “不,我一定要告訴你,然後我的良心才會平安。”她吸吸鼻子。“我曾經——和一些有錢人來往,有一個你曾經見到過,我要他們的錢,當然,我得——付出代價,我——曾陪他們去外埠旅行,也曾跟他們短暫同居,那只是——單純的交易,我現在很後悔,我——我——” 第八章 “以玫——”他動情的擁她入懷。“不要再說了,無論以前你做過什麼,我全不計較,我不是頑固的要追究過往的人,誰沒過去呢?我們別再提了。” “那你——”她含淚的仰望他。 “我喜歡你,無論如何也喜歡你。”他凝視她。 那個野貓般的女孩,終於變成一隻溫柔的兔子。 “喜歡?”她眼光一閃。 他低頭吻一吻她臉上的淚,輕輕的,卻慎重的說:“我以前從不說過這個字,即使對雅竹,”停一停,他說:“我愛你!” “莫恕——”他緊緊的擁抱住他。 他愛她,上帝,這是世界上最美、最動人的音樂。他愛她。 好久、好久,他們才從溫馨中醒來,她離開他的懷抱站起了。 “你再寫『下午的旋律』,我去替你煮咖啡。”她安詳、滿足的微笑。 “別走。”他拉著她不放手。“你不覺得,這首歌詞該由我們共同去完成?”” “你寫我唱,這樣會更完美些。”她掉脫他的手,轉身走出去。 望著她消失在門後面的背影,他久久回不了神。 感情是這麼奇怪的一件事,從互相的敵視、水火不容到今天的相愛,簡直不真實得像作夢。 可是一開始他們就互相吸引了呢?是嗎。 他重新拿起筆來,卻再也寫不出一個字。 一會兒,他吸到咖啡的香氣,以玫托著小託盤,笑吟吟的走進來。 “一定寫不出了,是不是?”她洞悉一切的。“靈感被我趕跑了。” “晚上再寫。”他不置可否。“我從來不喜歡勉強自己工作,我喜歡順乎自然。” “藝術家脾氣,標準的。”她笑。 “藝術是什麼呢?”他搖頭。“我學的是藝術,但寫的曲子卻不是,也許可以攀得上藝術邊緣,但一流行就被人說通俗,只有娛樂性沒有藝術性,我實在懷疑,到底什麼是藝術?” “一句話惹出這麼多牢騷?”她還是笑。 “不是牢騷,真話。”他歎息。“我有個朋友是寫作的,頗有一點名氣,但他寫的文章或故事被人稱為流行小說,他為這事心中不平了很久,什麼是流行小說?又什麼是文藝小說?又什麼是文學?分別到底在哪裡?因為所謂流行小說看的人多?沒有留傳下去的價值?然而所謂的文學看的人少,又有什麼用?人家都不愛看了,價值又在哪裡?又有什麼值得自誇的?這就和我們的藝術、通俗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不懂這些事,我是個俗氣的人。”她坦白、老實的說。“我心目中是被大多數人接受的就是好,就是有價值,否則自己一小撮人認為好卻不被一般人接受,那麼好得曠古絕今 又有屁用?人們不接受嘛!” “你很會安慰人。”他笑起來。 “我說的是真話。”她正色。“不是我會安慰人,而是真話,本身有力量。” “如果我是作家,這句話該寫進文章,讓更多的人看到。”他笑。 “我能不能說你很會恭維人?”她眼波流轉。 “我們在互相標榜。”他拍拍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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