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嚴沁 > 歸程已渺 >


  “你們——你們亂開玩笑!”她只能跺跺腳這麼說。腦也漲得通紅。

  從來設試過這種情形,她一直習慣被開玩笑,男的。女的她都不介意。只是這個畢群是陌生人,但——卻又令她有特別的感受。

  真的!他這陌生人為什麼會令她有特別的感受呢?

  好在音樂再起,她跟畢群走進舞池。要命的是,居然是一曲慢得不能再慢的四步。

  跳舞時,他卻目不轉睛的凝視她,令她渾身不自在。

  “你——可不可以不要這樣望著我?”她是稚氣的。

  “我覺得你好特別。”他說。

  “我特別?你才奇怪呢!又不認識,坐在我旁邊惹得我尷尬,很——莫名其妙的!”她小聲叫。

  “我想認識你。”他直率的。

  “不稀奇。有些男生專門不帶女伴參加舞會,目的就是想在舞會中看女生,認識新女生!”她皺皺鼻子。

  “別女生、男生的講,”他笑起來,很淺很淺的笑,也不過是牽動一下唇角。“你念高中?”

  “高三,明年考大學。”她揚一揚頭。她不容許別人看不起高中生。“你也不過是楊盛姐姐的同學,大三而已!”

  “但是我是服完兵役才念大學的!”他說:“我今年已經二十三歲了?”

  “二十三,這麼老?”她叫起來。惹來四周不少視線。

  “別叫,別叫,”他壓低了聲音,好像在哄小孩子一樣。“二十三歲不算老,不過比起你的十七歲,我算是老大哥了!”

  “我還設滿十七歲,別把我說老了!”她扮個可愛的鬼臉。“我不喜歡老!”

  “沒有人能永遠年輕的,”他輕歎一聲。“我也曾有過十七歲,那也不過好像昨日的事。”

  “好像很傷心似的,十七歲時你失戀了?”她問得天真。

  他沒有回答。過了一陣子,他問:

  “等會兒你的司機會來接你?”

  “不是我的司機,是爸爸的,”她搖頭。“我叫他別來,一定有人送我回去的,預定好了時間,我玩得不會開心、暢快!”

  “那麼——”他猶豫一秒鐘。“我送你回去!”

  “你?”她指著他的鼻尖——啊! 他有著很挺的鼻子,下面是似乎很有感情很會說話的豐滿的唇。“我又不認識你,為什麼要你送?”

  “怕我把你拐去賣了?”他眼中帶有笑意。

  “那也不是,我只是——我們不熟,這不大好!”她說。

  “我不是自我介紹過了?”他不放鬆。

  “還是不好,張健他們會笑我的!”她還是搖頭。

  “你想想,心裡願不願意我送?如果願意,怕什麼別人笑呢?”他目不轉睛的。

  他不是很漂亮的男孩,卻很性格,很吸引人,尤其那令人驚心動魄的眼光。最特別的是,他才二十三歲,眉宇之間像有了風霜,有了滄桑,有了疲倦一樣。

  他的臉看來有些矛盾。

  “也對!”她想一想。“等一下才告訴你,要不要你送。”

  “等一會兒或現在應該沒有不同,”他說:“而且——你知道嗎?我騎腳踏車來的!”

  “啊——”她有些驚喜。“怎麼會?我沒看見?”

  “我寄在巷口的小店裡,”他說:“一輛深藍色的腳踏車,我擦得很亮,很配你的白衣服!”

  “好吧!”她終於點頭。“你很奇怪、很特別,沒有人用腳踏車送女孩子回家,我要試試!”

  “不講自己是女生了。”他笑。

  “你的腦筋怎麼不用來記功課?專記人家講的話?”她瞪著他。

  “我沒有記人家的,只記往你說的!”他深深定定的凝視她。

  她的心一下子亂了,亂得——令她自己也莫名其妙! 他是陌生人啊!

  那次的舞會果然是畢群送卓爾回家。

  不過他不是個多話的人,一路騎著腳踏車一路沉默著,看到她家門口。坐在前面雙手扶著手把的她很窘,她的活潑開朗令她勝以忍受沉默,但他是個陌生人,她不敢隨便開口說話。

  她有點後悔讓他送,她只是好奇有男生用腳踏車來送女生回家的嗎?

  不過——她倒享受了深夜中馬路上的安寧、靜謐,昏暗的街道上;孤獨的一輛腳踏車上戴著兩個人,那感覺是很美很美的。只是;他們一直沉默,直到她家門口,他也只不過深深的看她一眼,說聲再見,轉身就跳上腳踏車,如飛而去。

  卓爾回到學校被張淑惠、楊盛他們笑了一星期,硬說那冷漠古怪的畢群是她男朋友。男朋友?她稚氣的笑,回家的路上一句話也沒說過呢1

  卓爾已決心把這個人忘記,他是一個陌生人,直到今天都是,除了他的名字,她對他一無所知,她沒有理由記往他。雖然——他給她帶來奇異的感覺!

  目前最重要的是,她要考大學,不論哪一間,只要是在臺北附近,可以通車上學的她都高興,她不想往校寄宿,她喜歡在家裡陪爸媽和弟弟。

  她是個十分重視家庭的女孩子!

  當然,高三的女學生大家都拼了老命在讀書,考大學不是開玩笑的,誰都削尖了腦袋,換了副度數加深的近視眼鏡,大學啊!影響一生的前途!

  周夫放假;她很乖,很安心的在家溫習功課。不是常有舞會的,卓爾也不是每一次都肯去,她要看情形,在她心目中,沒有比老大學更重要的事!

  直到吃完晚餐,她放下了書本,拿起聖經走出大門。家人都知道她是去附近的教會參加青年團契的,這是她的習慣,她是個虔誠而熱心的基督徒,每年暑假地還去臺北縣的一些小鄉鎮主持小學生的主日學呢

  走出巷子,她下意識的看到了一個倚牆而立的黑衣人,昏暗的燈光下,那人的站姿很怪,好像站僵了一樣,又好像亙古以來他就站在那兒,經過了風吹雨打日曬,已經變成了化石。

  只看一眼她就繼續走,她知道世界上是有很多怪人的,那人喜歡倚在那兒變化石,就由著他吧!只要他不傷害人,不妨礙人,沒有誰會管他。

  只是——她突然覺得那人好面熟,她忍不住回頭再望一眼,啊!怎麼是他?!畢群。

  “是你!?”她意外的停步。“你在這兒做什麼?”

  “我沒有事做,就走來這兒,也——沒有目的,”他冷漠的說。眼光卻停在她臉上。“站一站我也許就走了!”

  “哦! 原來是這樣,”她笑起來。“你慢慢站吧,我走了,我趕的時間!”

  “卓爾——”他低沉唱啞的聲音拉住她。“你去教堂?”

  “是啊!參加青年團契。”

  “我能——一起去嗎?”他問。

  “當然,為什麼不?”她開心的。“教堂的門為每一個想進去的人開著!”

  可是我不是教徒!”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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