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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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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呀?」我開了銅門,看到了鐵門外的鐘昂,以及聞到了飯菜香。 「京——京兆尹?」我尖叫出來,趕忙打開門:「你特地去天母買回來的?有我愛吃的桂花涼糕、驢打滾、彎豆黃——哇!我愛死你了!」 「你已吃午飯了?」他似乎聞到泡面味,所以這麼問著。直到他看到我大口大口吞食著彎豆黃,才立即走向我:「別吃太快,這種糕點吃快了會噎著。我有買他們的酸梅湯,也很好喝,有沒有杯子?」 「有有有!我愛死他們的酸梅湯了!」我奔向廚房找紙杯去。 「你是誰?」母親的叫聲揚起。 我抽空探出頭,回應道:「老媽,他叫鐘昂;鐘昂,她是我媽,你可以叫她杜夫人或伯母。」 「伯母您好。」鐘昂立即趨前招呼著。 「好——呃——你是做什麼的?剛出獄嗎?還是逃家?」在我阿娘的印象中,會出入我住處的常只有這一類人。所以這種問法很失禮卻不意外。 也虧得鐘昂好脾氣。 「我在花蓮當獸醫,不是菲凡救助的人。」 「咦?怎麼不當醫生,卻要當獸醫?錢不好賺吧?」母親上下看著一身下恤牛仔褲的鐘昂。 「媽,你管人家那麼多,反正養得活自己就好了。」我找來三隻杯子倒酸梅湯,眼下一瞄,總覺得阿娘在動什麼歪腦筋。 「那怎麼行!如果以後他要娶你,至少要養得起你。鐘先生,你是不是對我家菲凡有意思呀?」 鐘昂楞了楞,看向我阿娘又回眼瞄了我一下,才浮出他慣有的笑容。真見鬼了,他八成認為我與我媽性子十分相似,見她如見我。 「伯母,我誠心希望可以成為菲凡丈夫人選之一。」 「喂喂!——」我打岔。 「很好,我們杜家的女兒果然是人人搶著要的。」阿娘飛快打斷我的話。而且真的是用「打斷」沒有錯,因為她用力擰了我大腿一下,痛得我跳起來,二話不說撲到鐘昂那邊坐著比較安全。 「老媽——」 「住嘴。鐘先生,不瞞您說,我家菲凡已經離婚了,而她那個陳世美丈夫一定會挑最近的日子與另一個女人結婚。我苦命女兒就這樣被拋棄了,這口氣我們一定要討回來。所以你快點追上我女兒,一定要比他們更早進禮堂,我找一下黃曆——」 「媽,您演大戲呀!別忘了朱家與我們世交,不是仇人。」我翻白眼。 我阿娘回答得也絕:「交情是一回事,反正你們不可能複合了,面子上多少要拉回一點。」 喝!由這種心態上看來,要說我家與朱家多麼相親相愛還真是讓人無法相信。 「媽,如果沒事你就回台南吧。最近兩家的交情有點尷尬,我想你還是別太常走動的好。」 「也是。都是你這個死丫頭,連個男人都綁不住,虧我把你生得花容月貌——」 「噗!」我口中的酸梅湯當場噴出來!老天爺,阿娘說出口的鬼話莫非總是針對謀殺我而來? 「菲凡,你還好吧!」鐘昂連忙拍撫我的背,並且抓來一盒面紙讓我拭臉。 「菲凡,你要死了?噴了我一身,這是香奈兒的春裝耶!十五萬買的耶!」阿娘跳了起來,再度尖嘯。 反正也快夏天了,不是嗎?換季吧。 也好笑得很,千言萬語送不走這尊老佛爺,卻只消我口水狂噴,她立即換了衣服想到乾洗店搶救那套十五萬元的衣服。 待我完全順過氣,也換好衣服出來,鐘昂已清理好被我弄髒的地板。我道謝:「辛苦了,不好意思。」 「離婚手續辦妥了嗎?」他深深望著我。 我遲疑了半晌才道:「應該吧。如果所有人都知道了朱棣亞手中持有我寄去的協議書,那就代表他已著手在辦理。」 「那,你算是自由身了。可以考慮我嗎?」他直接的問著,沒給我打哈哈混過的機會。 「你知道,我並不想再結婚,不想再把戶口遷入某一個姓氏之中。」 「我的意思不在於非結婚不可,而是——接納我,讓我在你心中占一席之地。」 「然後呢?你會開始想著成家,想要有小孩,想要更多更多。情侶身分已不再能滿足你,你會氣我總是亂跑,不能陪你,而我會因為有『愛』束縛而坐立不安。為什麼要愛我?不要愛我,只當一輩子的朋友不好嗎?」 他走過來抓住我雙手,誠摯道:「我不知道未來會變得如何,但我知道現在我要什麼。我喜歡與你相處,很純粹的與你相處,而不曾想過因兩人守在一起延伸出生育子女、共組美滿家庭的渴望。在此刻,我們就這樣相處好嗎?我知道你漸漸有點喜歡我,這樣就夠了。」 我看著他,由交握的手往上看去,他光潔方正的下巴,挺直的鼻,再到那雙美麗而深邃的眼。 是的,我有點喜歡他,莫名其妙的心湖有些撥動。但那還不是愛,不是那種我不曾期待過的情感。但他有無盡的溫柔讓人眷戀。 「法律上,離婚的婦女必須等六個月才能再婚。」我的話一定讓他迷糊不已。 「所以?」他接著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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