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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你也希望我祝福嗎?」風千韻看向兒子。

  風御騁側著臉看向方箏,為她而點頭:

  「是的,這對方箏很重要。」

  「對你呢?」她問得差點失態,太急切了。

  所以他遲疑地看她好一晌,記憶中的母親永遠自信而冷然從容,今夜怎會有失常的舉止?

  「如果妳能祝福當然好。」這是他內心真正的想法,並不避諱地說出來。

  該講的話似乎也只有那麼多,這輩子沒談過公事之外話題的母子,只能任空氣去尷尬地凝結;即使有心把場面弄得自然隨興一些,也只是高難度的奢求。

  他因該講的事情陳述完,在等答案而沉默。

  她冷然的面孔底下惴惴著不知該怎麼打破冷寂關係,來讓母子之間能有更好的交流——但她——從未有這方面的訓練,她完全不知該怎麼做。她的雙手拿過刀、動過槍,曾與敵人喋血交戰於街頭,但——就是不曾拿著母親的心情去摟抱過她的兒子。

  今夜他來,也不過只是要她一句話來讓女友安心罷了,這孩子從不向她求一絲額外的報酬。也許她該慶幸冷淡的二十八年親子關係,沒讓兒子怨恨她,反而將這種疏離合理化。誰叫他看過的情況都是這樣呢?敬馳的母親、她、以及許多她的朋友——

  是她不滿足,妄想做回一個「母親」,在未曾付出的二十八年後。

  他要祝福,就給他吧!畢竟他是來了——

  「如果妳能給御騁他心嚮往的,那麼,我衷心祝福你們。」

  這樣的話,是婆婆唯一重要的戲份吧?依然不冷不熱的聲音,她真誠地說出口,也讓自己悲涼的落寞進占心頭。從今以後,這女子是御騁的宇宙運轉中心,快樂、熱情的來處,而她——什麼也不是。

  他們告退了,退出這清冷的天地,留她這一代女梟雄。獨自啃喫心中的慘澹心傷。

  是老了吧?才會在無血無淚的五十幾年之後,去渴求一些心靈上的情感。

  老了——老了——

  §第十章

  「姓陳的,我『提醒』你,如果你敢搶走我得力的女秘書,我就要教唆乃君逃婚!」

  這種類似威脅的話實在不適合在人家訂婚宴上拿出來談,不過誰叫陳頤允那小子一副不允許妻子拋頭露面的神氣狀;方箏不顧吃到一半的酒席,找了他到走廊上「聊天」,爭取自己的權益。

  這老小子實在陰險,居然押著乃君訂婚,也不想想現在是什麼時代了,未婚生子又沒有什麼了不起。誰規定肚子大起來就一定要結婚的?而且把人家肚子搞大的手段實在卑鄙下流至極!

  紅光滿面的準新郎永遠不可能看方箏順眼,打被她「邀請」出來後,就沒有給好臉色。

  「如果我再把乃君放在妳身邊,那我才是神智不清了。妳不要名譽,我還得保護我妻子的聲名。」陳頤允冷淡地回應。他們陳家的女人是娶來疼的,才不會讓妻子辛苦工作,並且被上司「性騷擾」!

  「放屁!你人也得到了,情也得到了。居然還死死地認定我與乃君有曖昧?我敢打賭她是處女!」

  直率的話令陳頤允紅了臉,反正他從沒把方箏當女人看,所以紅潮也褪得快!

  「我不會讓妳再有機會調戲她!你們之間的曖昧是真是假我才不在乎,而且我更看不慣妳把乃君當超人用,包辦妳的食衣住行!」

  方箏了悟:

  「哦——你在吃醋,你不要乃君把這種溫柔放我身上,只想自己獨享?我告訴你,少作夢了!我雖然與乃君沒有同性戀的事件發生,但唯一不能否認的,我曾是乃君暗戀與情竇初開的對象!你永遠抹滅不去這一點!嫉妒死你好了!我會叫人送來一瓶醋讓你喝死!」她張狂地大笑。囂張的程度簡直像在臉上寫著「揍我呀,來揍我呀」等大字。

  即使她不像個女人,但陳頤允想揍人的衝動仍因她確實是個女人而抑制住。

  「夠了!要不是乃君堅持,我根本不會邀請你來!」這種女人居然是有人追的,他真為那男人感到哀悼!

  「很稀罕嗎?不想請我來,我還想叫乃君逃婚咧!」反正這股氣是與他鬥上了!誰叫他想搶走她的萬能祕書,要再訓練新手很麻煩的耶!他知不知道?

  「妳敢!」他低吼。

  「我為什麼不敢?」方箏撩起袖子準備幹架。

  「好了吧!你們。」

  李乃君頭疼地叫著,早知道他們一同出來不會有什麼好結局,想在她的文定筵席上鬧事還得問她允不允許呢!

  「怎麼了?不舒服嗎?是不是又想吐了?」怒氣在見到未婚妻時立即消失於無形,轉為百般呵護的「孝妻」貌。

  方箏在一邊說著風涼話:

  「當然會不舒服,如果你真的擔心她,就不該在她肚子內下種,那麼她是連一丁點不舒服的機會也不會有了。最好的方式是你馬上去結紮,我認識幾個泌尿科的醫生——」

  「夠了!」火氣又起,陳新郎倌再度噴出火焰,並且不確定自己「不打女人」的鐵律會不會破功在這個該殺千刀的女人手上。

  李乃君纖手拉住未婚夫的拳頭,輕柔道:

  「媽媽有話對你說,你先進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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