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 > 心動沒有道理 | 上頁 下頁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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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箏不以為意: 「耍殺我、恐嚇我的人並不少,不過都只是口頭上說說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灣有其勢力,讓他們忌憚;再一方面是我並未做過趕盡殺絕的事。真有人與我過不去,那我也不怕。過去的事,我當笑話聽過就算,沒必要多想,不會擱在心頭:至於是不是依然有什麼人非要殺我不可,那麼,我也會好整以暇地等他們出現。」 斐紅葉輕道: 「好氣魄,是塊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嘖!我怕什麼來著。」方箏舉起一杯清酒,叫道:「來來來,若誰先醉死在這裡,負責付酒錢!」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氣氛又染上輕鬆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個昏天暗地,日月無光。 *** 呃—— 放縱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爛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誰說過「白日放歌應縱酒」?又有誰說過「將進酒,杯莫停」的?什麼「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古人就是話太多了,才會害她這個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業的掌權人此刻蹲在排水溝前吐了個慘不忍睹。 吐到連胃酸也沒得吐時,她才虛脫地靠在一棵行道樹上,腦袋不怎麼靈光地想起那個李太白說了一大堆醉話後,下場是醉瘋到去撈月而死的。醉鬼的話誤信了,也只能陪著一同當醉鬼,沒得抱怨。 紅葉也真是無情,難道聽不出來她說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話嗎?哪一個白癡會在凌晨四點,在距家十公里遠的地方當真會獨自散步回家呢?那傢伙竟然當真停下了車,一腳踹她下來,自己歪歪斜斜地開車走了。 距家還有多遠呢?三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細胞沒有半個願意接受大腦的命令,全採罷工姿態,一點也不合作!看來她必須探探腳下水泥地舒適的程度,以求待會入眠時不會太難受。 可是,即使總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著,離家愈近,愈有機會被家中的傭人發現,並且「撿」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後被警察當作倒路屍來處理。唉—— 踉蹌的步伐晃了二三步後,又抓到一株大樹傍身,不過,這棵大樹挺詭異地湧著溫度;在她耳朵貼住的某一處,還傳來心臟沉穩的跳動聲,並且有兩雙樹枝圈住她身體,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樹」的臉,瞇著眼仍然看不出個所以然,只好呆呆地問:「你是誰?」 手的觸感明白地告訴她,眼前的「大樹」是個人。 「妳希望我是誰?」溫厚的男聲像一道涼風吹拂。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應。 「為什麼?」男聲又吹拂在她耳畔。 「那麼,我便可以告訴你一個天大的祕密。」 「哦?」 「我想要把你鞭屍,你這個超級騙子,害我全身難過死了!」吼完了,她的神智也好了些許,歎息道:「我必須回家,你願意當個好心的路人甲嗎?」 「妳醉得不能走,腦子倒還算清醒。」路人甲發表觀察所得的結論。 方箏冷著迷死女人芳心的笑,長手一伸,搭住眼前路人甲的肩膀,一時之間不怎麼滿意這個肩膀的高度,比她的肩高出五公分,讓她靠得不大舒服,而且他的肩膀好硬,肩骨會硬是必然,但連肌肉都硬如鐵就太沒天理了。這個男人挺強壯的哦。 「你看來是個練家子。」 「是嗎?」 「如果我的敵人派你來暗殺我,說不定就能成功。」她邊說邊走。顯然路人甲正好心地扶著她走向回家的方向,而半醒半醉的她絲毫不擔心自己也許會面臨的種種危機,還很有興致地與他聊天。 男子低笑: 「妳可以打電話通知敵人來雇用我。」 「好呀,多少錢起價?我可以代你爭取更多優渥的條件。」 男子低笑聲歇止,也沒有立即回話,她模糊地感覺到他正在看她。好笑了,這樣漆黑晦暗的凌晨時分,沒星光沒路燈,他是不可能「看」清她的,但她卻強烈地感覺到他能把她的面貌看了個一清二楚。 「你在看我嗎?」 「是的。」男中音加了些微的沙啞。 「那你一定和孫猴子一樣有火眼金睛。」她笑,沉重的頭顱已完全棲上他頸窩。 男子似乎歎息了聲,像在自問: 「為什麼妳不怕我?我是個陌生人。」 她在沉睡前的最後回應是: 「因為我醉得什麼也不想擔心,也因為我家門口到了,而攝影機已將你我兩人拍了進去——一旦我死了,也不怕沒有線索可以追察。」和著低沉笑語,她安心地軟在他懷中沉睡,任他處置了。 她的話惹來男子淺笑,鐵般的雙臂牢且輕柔地扶住她腰背,讓她可以貼在他懷中沉睡。看了她睡顏好一晌,才抬頭環伺方家大宅門口,很快地在隱密處找著了攝影機,並且不只有一架。 這女子。確實夠格當他的新娘! 不枉他千里迢迢而來。 方箏,他的新娘。 §第二章 如果她的耳朵在一天之內被震聾了,並不是太稀奇的事。 如果她曾對武俠小說中的「魔音穿腦」斥笑過無稽荒誕,那麼她會立即為此而懺悔。 老天呀,你不覺得世上的噪音已經太多了嗎?為什麼還要縱容眼前咯咯叫的火雞群在她面前製造污染呢? 幸好她向來身體健康,宿醉的痛苦沒有太嚴重;喝下解酒茶後,整個人神清氣爽了起來——如果耳邊的叫囂聲可以用遙控器按掉,她的精神會更好一些。 方箏修長的雙腿放在大書桌上,整個人舒適地窩在大皮椅中,坐沒坐相地辦公著。 她的美人祕書一大早被她召來家中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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