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 > 我就是賴你,怎樣?! | 上頁 下頁
二九


  他笑。

  「我一定做得來,放心。如果不行,了不起失敗了回台灣做苦力,擺麵檔,安份過日子。我的年輕就是本錢,我不能當黑道老大來讓別人害怕,那麼我一定要當有錢人來堵住那些瞧不起我的人的嘴。這也是我先成功,才回來娶妳的原因。妳回娘家也會有面子。」

  想來,他真的很在乎、很痛恨那些奚落他,並且避他如蛇蠍的人。這種痛恨,是發憤圖強的動力,但卻是不健康的。她並不希望他罔顧自身安全,一味的想要功成名就。對她而言,那根本是無關緊要的事,世上有什麼比平安健康更值得珍惜呢?

  但看到他眼中閃動如炬的企圖心,她無法出口什麼勸退的話。他以為她退讓得夠多了,而,只要他不從事非法的事,任何方式的力爭上游,她只能抱持肯定的心去為他打氣。只有她明白,願意正當去做事,對他而言是多麼不容易的事;畢竟他曾經有機會以拳頭去叱吒風雲,成就自己的霸圖基業。

  如果男人的本性是鷹,就不該被當成馴鴿來飼養。

  他要飛,就讓他去飛吧。

  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指,廉價的白金戒指,是他第一份以苦力換來的金錢所購得。

  他說是訂婚戒指。

  他們,真的有未來可言嗎?為什麼他始終如一的篤定,未曾動搖呢?

  變數不是沒有的,也許他的生命中只是未曾出現美好女子來傾心吧?

  她應該珍而重之的放下所有情感給這個小她三歲的男孩嗎?

  看著他意氣風發的面孔,她不禁失神了。

  §第六章

  比起洪俊城的翩翩好風度,另一名對常夕汐頗有好感的方文星大律師就顯得強悍傲然。

  家世、經歷與職業會造就一個人的人格氣度。一路走來順遂無比的人總不免有那麼高人一等的傲氣。

  方文星是一個不錯的人,不然他不會義務來當「未婚媽媽之家」的法律顧問。現年三十,頗有名氣,是任職的律師事務所中閃亮的明星。英俊聰明,氣勢凌人,穿著品味有一股貴族氣息,無時無刻都以最正式的面貌示人,迷煞了所有女子的芳心。

  今天的常夕汐依然是忙碌的。她手上抱的仍是愛哭到令人退避三舍的小娃娃。而小娃娃的母親昨日出門後至今未歸,後來在她床位的枕頭下發現了那位小媽媽永遠不會再回來的信件。也就是說,小娃娃正式被遺棄了。

  她擔心那位小母親依然去尋死,除了請有關單位多注意之外,人蹤杳杳的情況下,沒法子做更多的事。而小娃兒,確定必須送至孤兒院了。幸好孤兒院那邊據說有一對夫妻不介意小孩有殘疾,收養意願極高,使她的擔憂稍稍減輕了些許。

  而今天要處理的大事,即是一名嬰兒的官司問題。

  一名十七歲的未婚媽媽小琳,前些日子安然產下一名男嬰,引發了官司。嬰兒的父親那一邊人馬使盡方法要帶回這名男嬰,延續香火。

  嬰兒的父親半年前死於車禍,絕望的男方父母才將希望放在曾計劃私奔未成的女方身上。當時他們是知道女孩已受孕,卻不屑一顧;如今獨生子一死,就算是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也無妨了。

  看準了小女生未成年,又無父母撐腰,打上官司勝算十足,於是事情便鬧到如此這般,成了常夕汐頭痛不已的問題。

  「哇——哇——哇——」小女嬰哭聲震天,吵得討論會議幾乎無法進行。

  「春月嬸,幫我泡一杯牛奶來好嗎?」唯一仍和顏悅色的常夕汐輕輕拍撫著懷中小孩,對幫忙打雜的歐巴桑說著。

  「好呀,我是認為把小蓉丟到小房間去哭比較不會吵到人啦。反正她怎樣都只會哭,抱了也沒用。」春月嬸不耐的說著。

  「對呀,夕汐,隨便她去吧。」理事長也不禁揉著太陽穴宣告投降。

  「對不起,不過她吃了奶之後,會好一點的。我先下樓去餵她吃牛奶,你們聊。」

  「聽說這小鬼晚上也要妳哄才睡?」方文星靠在門框邊,看著她以無比的耐性去安撫無藥可救的哭娃,心下並不贊同這種爛施行為。

  「她沒安全感。」她笑。

  「值得妳為了她放棄一切休閒活動?連約會的時間也犧牲掉?」他已多次邀約,卻因佳人公事纏身而遭推拒。能見上一面全是拜公事所賜,忍不住又批評:「太重視工作到休閒生活全無,未免浪費生命。」

  她仍是以笑應對:

  「我這種工作畢竟與一些商業性質不同。服務社會的工作,本來就不應該計較自身福利問題,否則大可去一般公司上班了,待遇一定很好,回饋的福利也高。而且,反正我很有空,我也喜歡我正在做的事——」

  「那是說我的邀約令妳不喜歡,所以永遠都沒空?」他抓住她語病問著。

  「方先生,我有男朋友了。」他挑得那樣明,教他想裝作不知道他的追求之意都難。幸好她現在有貨真價實的擋箭牌可以拿出來用了。

  他嗤笑。

  「那個流氓?還是洪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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