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 > 歪點擒郎 | 上頁 下頁 |
一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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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微笑。 「原來我用錯了方式,在你眼中成了企圖用身體來勒索愛情的女子之一。真是老套,難怪惹你厭惡,我會改進。」不問了。她這回堅決的走回客房,換衣服去也。 鍾適不由自主的跟了過去。隔了一扇門,雖知門沒鎖,而他們早已同床共枕過,但他仍不會大剌剌的直衝了進去,覷看佳人更衣。 「方笙,妳不會與那些公子哥兒住一起吧?」他堅持要得到允諾。即使他們不算「有什麼」。他仍不會眼巴巴看纖弱閨秀入狼坑,給一票色狼有機可乘。除非他死。 「我會住飯店。」她回道。 「妳不是說房間都被訂光了?」 「那就要運用閣下的人脈了。聽說你與『麗晶酒店』的總經理是大學同學,可以代我租一間貴賓房嗎?」 她怎麼知道的?鍾適盯著白色門板皺眉。是鍾迅說的吧? 「好,我替妳安排。」 轉身去打電話時,他心中暗自嘆息。這樣劃下句點,應該算是好結果了吧? 此刻他並不能肯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許多許多年以前,他的「需求」已被擱置在最不重要的角落。常是他去完成別人的需求,而非自己的想望。突然間要自問「要」與「不要」,已是太困難的事了。 他是個不必有需求的男人,從他被人收養那一刻起已然注定。 *** 鍾適是個行事很低調的人。除了他在商場上別有一股狠勁之外。私底下,他不太與人有來住,也從不麻煩他人為他做事。但這並不代表他的人脈因而有所阻礙,許多認得他的人,只要稍有交情,都會十分欣賞他這個人;只是難以深交在於鍾適獨來獨往,莫測高深的性情。 事實上,一旦他有請託於他人,都會令受託者受寵若驚。 所以,即使九七年的回歸大限已近,各大飯店皆已被預訂一空的情況下,方笙仍是住進了九龍島上一流的麗晶酒店之內。 如果說香港島本身屬於行政與經濟中心,以及觀光休閒勝地的話,那麼九龍島便是流行、豪華、熱鬧的消費天堂。 只有九平方公里的九龍半島,以彌敦道為中心,充滿了各種奢華的消費場所,熱鬧非凡,是香港第一大購物街。每年到了購物節或換季期,會湧入大量亞洲各國的消費者前來搶購物美價廉的折扣品,更加顯得這小小的東方之珠氣勢不凡。 將行李送入了貴賓房,已近午餐時刻,鍾適的臉色卻始終沒有好轉。原因在於他真正看到了那些來自台灣的公子哥們——原本他以為那是方笙隨便說來氣他的,想不到竟是真的。尤其有長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那屋主何必生百分之百的居心不軌,那傢伙甚至急色到不掩其眼光的淫濁,在面對一夜未歸的方笙時,居然口不擇言的大談性隱喻的諷刺!簡直存心要讓她無地自容,讓他差點掄拳揍人! 依她的精明,怎麼會與這種人渣同行?她有沒有腦袋呀!隱忍到現在,他依然有大吼的欲望,雖然理智再三的告誡他,他並無此權利,所以他作不得聲。 他們只是朋友,不是情人,該死! 「人家說香港是吃的天堂。如果你有吃午餐的時間,咱們去吃北平菜好不好?」方笙並不理會他的怒氣,以天真的面孔迎向他。如果他存心當她是再普通不過的朋友,那麼種種超越「朋友」界線的情緒,他最好自己承擔,最好氣得他中內傷,才不枉她的一片真心落得貼人冷屁股的地步。這份情感若不能皆大歡喜的雙贏,就只好各自心傷的雙輸。 如果會慘到那個地步,她絕不會是唯一感到傷心的人。 見他陰沉的面孔沒有反應。她將玉手伸入他臂彎中,輕輕拉了他一下。 「鍾適,可以陪我吃飯嗎?」 他回過神,撇了下唇角。 「想去那裡吃?吃那一種菜?」口氣仍是不佳。 「北平菜。聽說有一種荷葉包著的『化子雞』很有名。」 「好,就吃北平菜。」他挽她走出麗晶酒店。 才步出大門沒多久,即有一聲憤怒的嬌呼傳來! 「鍾適!」 雪白勞斯萊斯房車中走出來的,正是一身雪白、精雕細琢一如名模扮相的金家千金小姐。 鍾適的面孔奇蹟似的收起剛才形於外的種種情緒,像是掛回了冷靜沉穩的戰袍,莫測高深得令人提防。只有抿緊的唇角洩露了一絲絲不悅氣息。 「她是誰?昨天有人告訴我你與一名女子狀似親密的離開會場,我還不相信。我希望你有很好的理由來說服我。」金玉斐以著大家閨秀的冰冷來掩飾急欲發飆的怒火。香港就這麼小,只消一個不雅的動作給人看到了,立即會傳遍大街小巷;她丟不起潑婦罵街的臉。 方笙想抽回手,卻被鍾適牢牢捉住。他低頭看了她一眼,才介紹道: 「這是金小姐。」他看向金玉斐。「而她是方笙,我在台灣的朋友。」 「沒有更詳細的介紹了嗎?例如我是你的女朋友,未來的妻子。」金玉斐露出沒有笑意的笑臉,伸出雪白素手給方笙。「幸會,方小姐。妳很幸運,讓向來忙碌的鍾適親自帶妳遊香港,想當初我甫回香港時,可沒這種好運道。」 方笙不動聲色的握住她的手,笑得純真優雅,並沒有對金玉斐的尖刻加以還擊。只是讚美: 「你好漂亮!難怪鍾適會喜歡妳。」 只是一個天真的小女孩,不足為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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