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 > 女作家的愛情冒險 | 上頁 下頁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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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一般作者在自己書中充當上帝,作威作福久了,也對他人產生好奇,想將人由裡到外掃描個透徹。不必苛責蕭諾,她自己也差不多,也因為差不多,才益加不能忍受他人將自己當白老鼠來觀察。 聳聳肩,蕭諾問道: 「什麼時候去?多少錢?」 「三月中旬,十天後,至於價錢,我再確定一下,明天告訴你。」她充滿期待的看著蕭諾。 「可以。等我看完這一堆小說漫畫大概也能成行了。」蕭諾又抓回她那本小說,不再言語,代表談話結束。 這就是蕭諾!乾淨俐落,並且不會熱情的去與人熱絡,完全與她書中所寫給人的印象不同。 可別以為她看小說漫畫太不務正業,這些可算是她們寫作人的必做功課!若沒有看看他人寫得如何,怎麼能力求自己改進?暢銷的書有其暢銷的原因。寫得差的作品要拿來警惕自己別走相同的路;或許在別人的作品中還能找到激發自己的新想法。所以,看一堆小山似的小說是必要的。有時候連自己的小說也要反覆細看數十遍,不是自戀,而是要診斷其不足處。既然人必須向前進,作品的水準就不能在原地踏步。 所以蕭諾此時正在做這麼「重要」的功課,她怎麼敢不要命的再去打擾?通常看到蕭諾這麼認真,原穎人心中也會有些恐慌與不甘心。她總希望有一天,她會是「青春」出版社的大紅人,而不要老是排名在蕭諾後面。這樣想不知道會不會太小人了?真的!她從不知道蕭諾會怎麼想,也從不見她自滿過。 訕訕的拿了皮包,決定去找朋友談天!蕭諾是她的同事、敵人、室友,但不是好友,所以,找好友去也! *** 人類是很奇怪的,總是認為他人的東西比較好。像原穎人的同窗兼好友黃耘春就崇拜練華崇拜得半死!反而對原穎人的作品有諸多批評;而且這批評還是來自知道原穎人即是「原茵」之後。之前不知情時,還四處介紹親友說「原茵」的作品不錯,有前途;現在沒有批評得一文不值就該偷笑了!也不知是什麼道理,反正朋友拿她來糟蹋踐踏似乎也只能認命!誰教她自小到大好事壞事糗事沒一件逃過黃耘春的視線?!想崇拜也崇拜不起來。要是黃耘春知道與她同住的那個冷淡女子即是大名頂頂的練華,不知會有什麼驚人的反應?!原穎人不是故意不說,但基於道德,她不願四處宣揚練華與她同住的事。一如原穎人也有一些喜愛原茵作品的朋友,但她也從不讓她那些朋友知道原茵與她室友的事。 有人崇拜的感覺當然好,但若造成騷擾就難受了!在真實世界中,她們也只是凡人,要吃喝拉撒,弄得自己出名到寸步難行又何必?何況她寫書三年,早已過了為一封鼓勵的來信而尖叫大笑的日子。讀者的批評或讚揚已不再是支撐寫作動力的全部糧食。別懷疑!讀者與作者同樣癡傻,作者可以因讀者的讚揚而成為沒日沒夜寫作的瘋子,至於對作家有諸多幻想的讀者則是傻子,誰也沒佔到便宜,真是冤孽呀—— 黃耘春是個咖啡屋的老闆——之一;由七個志同道合的女生合夥開了家三十坪大小的咖啡屋,包辦了老闆兼打雜的工作,各司所長;而她接掌了出納兼會計。小店成立兩年來居然還做得小有盈餘!目前在西區又開了家分店,人力分散之餘,倒也有錢在尖峰人潮時間請工讀生幫忙,因此她此時才能端著一壺咖啡,排了個靠窗的角落與原穎人閑磕牙起來。 「大作家,兩個月不見,敢問孵出了幾本大作?來點馬路消息如何?」兩年來她已非常明白,這女人只有在稿子脫手後才會四處找人吸收一些人氣,然後等她又手癢時必又會六親不認的縮在小公寓中日月不管的趕稿! 原穎人瞪著一雙明眸,做茶壺狀的指著好友的鼻子,佯怒道:「本人的精心力作,你這個大膽刁民居然將它形容成隨便混飯吃的東西,該當何罪?!」 「得了!要阿諛諂媚,有你那些死忠讀者還不夠呀!不過,不是我愛說,你上月出的那本小說實在沒什麼看頭!比不上練華那本新書。你就不知道,來這邊的人只要提起小說,唯有練華二字。」 「你別想要我替你拿練華的簽名了!」原穎人咬牙切齒的磨出這些陰森森的字。 「哎呀!大作家,忠言逆耳嘛!你自己本身也擁有不少讀者,何必與我一般見識!如果你能順手替我要張照片就更好了!要親筆簽名的哦!」當下見風轉舵,黃耘春圓圓的臉蛋堆起福德正神般的笑意。 「有機會的話。」為了怕她希望幻滅,原穎人向來沒有認真去做好友交代的事。多丟臉!去向另一個作家要籤名照?她自己這個作家的臉將置於何地? 突然,黃耘春的腳在桌上踢了她一下。 「做什麼?」 「靠門那一桌的那個男人一直在看你,我保證打從你進來後,他一直沒把眼光移開。」黃耘春小聲的對她使眼色。 這是身為女人的驕傲。也許有些女子在表面做懊惱無聊狀的同時,內心會被虛榮心吹得飄飄欲仙!可是,那不是她。原穎人自知長得有些媚,看來很好勾搭的樣子,也就因為如此,打十四歲開始就吸引了一些不入流的人種來搭訕。在那些人的眼中,她容易上手,可以玩一玩、逗一逗,而絕不會有人認真的待她。有了這項認知,她更應該目不斜視、端莊自重,否則只消她斜眼一瞄,保證人家立即當她拋媚眼,到時可真是百口莫辯了! 真不知是什麼道理!她全身包得連蚊子都會給悶死般的緊密,怎麼還會有不肖變態男盯上她呢? 是的,她想戀愛,但絕不是在隨便的情況下、隨便的天雷勾動地火!全世界有二十五億男人,全台灣有一千萬男人,她不必太著急,更無需因一個無聊的盯視而在心中想得亂七八糟!她是作家,要端莊、要有氣質、要特別,尤其挑對象更要找一如自己筆下寫出的情景,才不會讓讀者們幻滅!這條款是——唔!作家的面子問題。 「喂!看一眼嘛!長得挺正點的。」黃耘春又踢了她一腳。 原穎人卻故意將右側的秀髮垂落到胸前成簾幕,阻隔一切可能的注視。會對一個陌生女人行注目禮的男人會是什麼好東西?不是色鬼就是登徒子! 「穎人!我這間小店的客人都挺有水準的,那俊男也許是某一棟辦公大樓的白領上班族,全身上下都是雅痞的味道。相信我,這麼好看的男人很少見的,交來當男友會很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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