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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這個人,才不是她的梓……更正,她過去認識的那個混蛋小人官梓言。

  她保持笑容,但短暫地露出陰險一笑。「很好。你剛剛用掉了打電話給你律師的一塊錢硬幣。」

  「我不需要律師。」他輕聲地說,試圖阻絕一旁眾多的耳目。「我只想問一個問題。」

  「你的請求不被同意。」她笑容可掬地高聲宣佈:「官先生,你是要自己跟我走,還是要我押送你回警局?」

  此話一出,圍觀的人群中立即有人抗議:「小姑娘,你不能這麼做啦!」

  「是啊,方警官,你可不能就這樣把他帶走!」

  「我們還沒看到精采的地方耶!繼續、繼續啦……」

  眾人幾乎失控地呐喊起來。

  娃娃笑容可掬地回過頭來,緩緩地環視在場的人,逐一地。

  「各位鄉親,各位公婆伯嫂叔嬸阿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謝謝你們的提醒。但不需要,我很清楚你們聚在這裡的原因。」

  秋月嬸高聲喊道:「我花了五十塊,如果看不到我想看的,我要求退費!」

  春花奶奶連忙聲明:「沒那回事。小店票券既售,概不退費。」

  「對啊,我們付了錢就要看精采的!」

  人群中還有人高聲喊道:「我們要看見正義得到伸張!懲罰無恥男性!還我女性公道!」這位當然就是珍珍及其黨羽。

  娃娃笑容可掬地幾乎想對空鳴槍以鎮壓暴民,可惜她的配槍有嚴格的使用限制。「肅靜、肅靜,各位。請你們諒解,我知道大家都花了錢買票,可是身為執法人員——」

  梓言的臉突然靠了過來,離她好近,讓她差點跳起來,不讓他在她耳邊用那種讓人發癢的聲音說話——

  「我想知道,你為什麼不乾脆海扁我一頓?大家不就是想看一場刺激的,你大可以順應民意,我絕對不會反抗。」

  一旁的他,毫不配合地發出「來扁我啊」的挑釁。

  先好好讓她扁一頓,他才有臉請她原諒啊。

  如果她不揍他的話,那事情就真的大條了。因為以往,只要她認定他做錯了事,她都是直接用拳頭來教訓他的。(儘管她的主觀認定不一定是對的。)那種方式非常痛,可是也非常俐落省事。因為如果她錯了,他總會得到雙倍以上的補償。

  認識她的十年裡,他已經被教育成習慣迅速解決問題的方式。但是他當然不能期望她會很快就原諒他,畢竟他的道歉終究晚了十年。

  娃娃眼睛冒火,但笑容仍然可掬。「官先生,為了維護你的人身安全,請你閉嘴好嗎?」

  他看著她眼中的烈火,微笑起來。「我保證我不會還手。」

  「請你不要鼓勵犯罪。」她甜甜地說。她的手可是癢得不得了,必須一直握住拳頭,才不會真的出手。想利用她的弱點來獲得勝利?門都沒有。

  「我發誓絕對不會告你。」在臺灣,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吧?

  她呵呵一笑。「問題是,你的誓言不值半文錢。」

  真犀利。一句話就殺得他片甲不留。

  「你為什麼不肯揍我?」

  「上帝說,如果有人打了你的左臉,你要把右臉也讓他打一打。」她顧左右而言它。

  「上帝是這樣說的嗎?」那句著名的打臉名言?跟原文好像有所出入。

  「我只是大略重述,不要計較這麼多好嗎?」尤其她的腦袋現在很可能已經變成一團混亂毛線球了,還能想到這句話已經很難能可貴。

  「那麼我現在把我的左臉和右臉都交給你。」請打吧。

  「我再重申一次,請不要鼓勵犯罪,這在法治的社會裡是不被容許的。」

  他靜靜看著根本沒回視他目光的她。

  她在躲避。從頭到尾,她說話時眼睛都沒看著現在的他。她在看哪裡呢?

  會不會,她正將視線穿越過他,以看向十年前那個可恨的他?

  試著發出最後一擊彈藥:「如果是以前的你,早已經一拳揍下來。」

  這話確實攻擊到她防守最為脆弱的那一部分。

  她勉強接招,扯出微笑。「說得好。問題是,過了十年這麼久一段時間,人總該有點長進。」

  這才是真正有力的最後一擊。

  他兵敗如山倒,臉色灰敗地看著她刻意燦爛的笑容。

  她真的不肯原諒他!從她堅毅的眼神裡看到答案,他突然一下子全身都沒了力氣,任由她將他押送進警局裡。

  當然,所長老何對這樣的拘留行動強烈反對。然而面對著從鎮上蜂擁而來、想要一探究竟的人群,卻也不得不讓步了。或許把官家小子暫時關起來對大家都比較好。希望這段時間足夠讓小鎮居民儘快恢復理性、冷靜下來,千萬別把派出所給拆了。

  結果,她成功地拘留了他一天一夜,直到次日傍晚官家的人來將他保釋出去。

  而派出所也僥倖逃過被蛋洗的命運。

  真是萬幸。畢竟這件事說到底,是他跟她之間的恩怨,與他人無關。

  後來娃娃回想起這件事時,還是滿得意她終究忍下了在眾人面前扁到他下不了床的衝動。這對她來說該是一次很漂亮的勝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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