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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美美追問:「他怎麼樣?」

  「因為……」繼續詞窮當中。瞪了兩個姐妹淘一眼,她哇哇叫道:「幹嘛這樣看我?!」揮手跳足地說:「我怎麼知道他幹嘛要回來,該死!如果你們真那麼好奇,乾脆去問他本人不是更快?!」

  小月老早收拾好桌面上的紙筆,溜下座位。「好主意,我這個太陽報記者是該去問一問當事人的看法。」去工作總比坐在這裡當炮灰來得好。

  美美朝她眨了眨眼睛。「那麼記得幫我預留一份下期的報紙。」一定會很暢銷,為了避免到時候賣到缺貨,先預約再說。

  呴,這是什麼姐妹淘啊!

  娃娃差點沒氣炸了。「喂,杜小月,你到底站在哪一邊啊?」

  小月回頭嘻笑道:「當然是真理所在的那一邊。別忘了夏日鎮另一句名言:『人們有知的權利』。」揮揮手,工作去也。

  娃娃一時間無法反駁,只能氣到可憐兮兮地轉過身來,看著美美。

  「美美,你看小月她、她欺負我啦。有沒有清涼退火的冷飲?」

  一杯冰鎮檸檬汁立刻快遞到她面前。

  「後面還有一大桶,你慢慢喝,今天真的是很熱。」美美拿起冷氣的遙控器,將溫度調得更低。

  而外頭,有關某人回來了的消息正如五月初夏的陽光一樣,越發熾熱地散播開來。

  至於「當事人永遠最晚知情」這句小鎮名言的背後實況,當時其實是這樣子發生的——

  第一現場當然是春花奶奶的雜貨店。

  每天都會來雜貨店買雞蛋的秀秀阿姨在挑選雞蛋的時候,眼尖地發現,經常貼在店門口像在貼好玩的租屋啟事竟然「不見了」。

  「春花奶奶,你終於放棄啦?」那張啟事貼在店裡起碼也有大半年了吧?這期間據說不乏有人問津,但來承租的人都不對春花奶奶的胃口,一一遭到回絕。被回絕的人包括:土地掮客、便利連鎖商店的經理人、建築商、觀光客……等等。(這些消息當然都是「聽來的」,因此可信度請自行判斷。)

  「放棄啥?」春花奶奶正忙著揮舞雞毛撣子,撣去店裡角落的灰塵。

  「就那張出租啟事啊。」

  秀秀阿姨一提起,在店裡的幾位婆婆媽媽都注意到了,紛紛探頭來關切情況。

  「喔,那張隔壁阿明幫我寫的啟事啊?」春花奶奶戴著眼鏡、和藹可親的臉龐突然閃過一絲興味,眼睛一吊說:「你猜勒。」說完,又繼續揮動手裡的雞毛撣,像要撣去老花眼鏡下看不見的灰塵。

  「啟事不見了,如果不是放棄,那就一定是租出去啦。」越聚越多的人群中,突然有人想到這個可能性而興奮地嘰嘰喳喳起來,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路人甲身分。

  「是嗎?真的租出去了?」秀秀阿姨不太相信地問。

  老花眼鏡的鏡片下再度閃過一抹精光。「呵,那就應該是租出去啦。」

  春花奶奶的記憶力時好時壞,她一承認,大夥兒立刻鼓噪起來,興致盎然地猜測租屋者的身分。

  土地娟客、便利連鎖商店的經理人、建築商、觀光客……等,都是被淘汰的人選。那麼該不會是公務人員、殯儀館、彩券行……甚至是監獄逃犯吧?

  正當大夥兒都猜不著時,不知何時圍成一大圈的人群中,突然出現一個宏亮的笑聲笑道:「當然是個本地人了。春花奶奶怎麼會將房子租給外地來的奸商呢。」

  「呵,龍老師你來啦,你訂的花肥今天早上剛送到,我正打算請人順道幫你送去哩。」

  年過四十卻仍然不顯老的龍玉春老師從人群中走了出來。「我這不就來了嗎!春花奶奶,我待會兒自己帶回去就行了,我騎腳踏車來的。」

  春花奶奶正要回話,但人群中已經小小騷動起來。

  是本地人啊?實在想不出有哪個本地人會來租這房間啊。若是本地人的話,在鎮上大多有自己的房子,哪裡需要另外在人家雜貨店樓上租下一層空屋?可看龍老師說得這麼篤定,春花奶奶又沒否認,可見得是真有其事的了。

  「到底是哪個本地人啊?」秀秀阿姨非常驚訝這小鎮裡居然還有號稱「八卦姨」的她不知道的事情。

  春花奶奶非常得意的說:「咦!秀秀,這鎮上也有你不知道的事啊?」

  秀秀阿姨急於知道這最新的八卦,無暇計較這「無知」的羞恥。

  「春花奶奶你就快說吧,別賣關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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