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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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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經常不吝嗇說出這個字。 她總說她愛她小媽。 也常說她愛美美和小月;她們是她的「好姐妹」。 她愛同學、愛老師,任何人她都愛,彷佛這世上沒有一個能被她記恨一輩子的人。 當然,她也說過愛他,愛他這個「好朋友」。 娃娃是博愛的,她的愛可以無條件分給很多的人。 也因此,人人都愛她,自然他也不例外。 可為什麼他會覺得這麼悲傷?從前他並不會這麼地容易傷感,更不會細分他們之間的情感成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雖然她說愛他,但他總覺得還是不夠? 曾幾何時,他變得這麼的貪婪,想要更多更多? 「梓言?」每當他不快樂時,她會毫不遲疑地握住他的手,就像現在。「你又在想什麼啦?」 他回握住她,貪戀她掌心的溫度。刹那間,他覺得好冷,而唯一的溫暖來自身邊的她。「十年了,娃娃。我在想,我跟你認識已經十年了吧。」 「是啊,好長一段時間喔。真難想像我們竟然已經認識對方這麼久了,有時候我都還有一種好像昨天才剛剛遇見你的錯覺哩。」她想著,思緒跟著飄回過往。 認識官梓言的那一年,她才六歲,還很小,他也差不多,七歲多一點而已。 初相遇,她是英勇的女戰士,拯救落單被欺負的小男孩。 他們從不是朋友,到成為彼此最好的朋友。 過程中,一起走過生與死。她陪伴他走出母親離世的悲傷,他則拯救她遠離死亡的陰影。七歲那年,他們發誓要永遠不分開,成為彼此生命裡最重要的存在。 那絕對不是開玩笑的。但對她來說,所謂的「永遠不分開」並不是像羅蜜歐或茱麗葉那樣,是為了愛情的緣故;也不是失落的一角遇見另一半;更不是海枯石爛、天長地久。而是另外一種難以言說的,彷佛天經地義的亙古諾言,他們生來就應該屬於彼此。 很難用實際存在於這世上的語言來形容他們兩人之間的聯繫。 真要形容的話,那或許更接近於某種習慣吧。 習慣一轉過身就可以看見他。 習慣沉思累了,想找個依靠時,他的肩膀就在旁通。那是屬於她的肩膀,隨時為她準備的。 習慣悄悄收藏起他偶爾不經意流露出來的寂寞表情。 習慣在為他感覺冰冷時握住他的手,把自己的溫度傳遞給他。 習慣分享彼此的哭、彼此的笑。 也習慣讓所有人知道,方心語和官梓言是形影不離的好朋友。 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長久。但她習慣於相信,即使有一天,天塌下來了,海水都乾涸了,他們之間的友情仍會歷久彌新。 習慣了這樣子的習慣,實在很難不繼續下去。 十年了呢。他們一起經歷了小學同班、中學同班、高中也同班的青澀歲月。 很難,卻絕非做不到。在小鎮生活範圍有限的情況下,對她來說,能一直與他在一起,真是世上最棒的事。 能跟好朋友永遠不分開,讓這段友誼從他七歲、她六歲起,就不斷地加溫加深,彷佛泥和水融在一起,再也分不開,直到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 大概沒有人像她這樣的幸運吧? 能有這樣一個此生不渝的好朋友。 「那狗娘養的。」二十七歲的方心語方警官吐出一句跟她一張娃娃臉不相稱的髒話。「我真他媽的後悔認識這個人。」 二十八歲的葛美美和杜小月面面相覷一眼,還不及應話,又聽見方警官一拳捶在桌子上,說:「在離開整整十年後,他怎麼還有膽子再回來?!」 小月倒出杯裡的冰塊替方警官那只可憐的手冰敷,道:「也許是因為要累積一份足以承受你怒氣的勇氣起碼需要十年吧。」 娃娃又冰又氣的縮回手。「美美,你聽,她這是什麼話!」好像她方心語是只兇惡噴火龍似的。 美美想了想,決定公允地回答:「實話吧,我想。」 不等娃娃發作,美美又接著問了一個一直以來都想問、卻又不敢問的問題。「其實我一直想知道,當初他為什麼會選擇那樣離開鎮上?」 娃娃不假思索便罵:「因為他愛慕虛榮、背信忘義,還崇洋媚外!」 小月反駁:「我們都知道他是到國外去念書。可是以他當時的能力,他大可留在國內念大學,別忘了,他可是班上萬年的第一名。」 「所以他愛慕虛榮、背信忘義又崇洋媚外。」娃娃堅持地道。「而且他之所以會拿第一名,都是我讓他的。」也別忘了她曾經是個天才少女,拿第一名對她來說何難之有!所以說,都是她讓他的。 有夠固執的。美美與小月交換了一個心照不宣的眼神。 就算是第二名好了,還是可以留在國內讀大學的啊。只是正在氣頭上的娃娃大概不會承認這一點吧。 小月發問:「如果官梓言真的是你說的那樣的話,那麼他又為什麼要回來?」 「因為他——」娃娃突然詞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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