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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對了,前幾日的報紙不就登了一張他的得獎作品嗎?

  ——青年攝影家陳鴻榮獲第十六屆全國攝影比賽首獎——

  「阿薇整天跟他遊山玩水的,當然過得再好不過。」

  在她眼裡,也許只有腳踏實地的工作才算是最實在的職業。

  可是那樣大片的花田,一個人照顧實在太辛苦。就算雇人來幫忙,這一大片地的包袱依然沉重。

  劉媽不缺錢用,卻不願意放棄對土地的執著,大概是為了死去的丈夫吧。她要替劉爸守護著昔日倆人胼手抵足打下來的天地。

  夏天的太陽熱得駭人。

  我和劉媽以及幾位臨時雇工大清早便到花田裡上工。

  我拿著長水管噴灑著水,怕被曬黑於是頭戴著劉媽給我的草帽,以及著長襯衫。

  黃澄澄的一片花海,散發著濃郁的香氣,若非一陣清風吹散了凝聚的濃香,光聞著就要醉了。

  我一時玩心大起,將水噴灑到半空中,涼涼的水珠因為地心引力的緣故又統統掉回我身上,我吃一驚,忙跳到一旁,躲過一記雨彈。

  好久沒這麼頑皮了,我索性卷起褲管,興高采烈的玩起水來。

  「喀嚓——」身旁突然想起了照相機快門的聲音。

  我怔愣的轉頭看,又聽得喀嚓一聲。

  只見一個手拿相機的男人站在我面前正對著我笑,而他身邊則是一長相甜美的女孩。

  「真巧,我們又見面了,不介意我們拍你吧?我先生是個攝影高手哦!他喜歡照一切美的事物。」那女孩笑得甜甜的,身上穿了件白色的無袖洋裝。

  「還記得我們嗎?我們一年前見過的。」那男人擁住那女孩道。

  他們是——

  「媽,我回來了。」女孩突然跑向劉媽的方向。

  「你是陳鴻!」難怪我覺得見過這名字,一年前他才給過我一張名片。好巧,沒想到他們就是劉媽口中的「不肖女兒和女婿」。

  這不正應驗了一句話——人生何處不相逢。

  「久仰了。」我有禮的和他握了握手。

  我瞧著劉媽興奮的和女兒並肩走來,今天,大概得飲三大杯了。

  劉薇回埔裡住,已經匆匆過了一個月,現在她的腹部微微隆起,比她初到時更添了股少婦的風情。

  由於年齡相近,加上日子清閒,女人聚在一塊,少不了嘰哩呱拉扯一堆。

  劉薇很聰明,也很好奇,再加上她以前見過我和沈堯,在我避重就輕的回答裡拼拼湊湊,竟也把我隻身到埔裡的原因給猜了個八九不離十。

  既然被說中了,我也不隱瞞,只央求她別告訴劉媽,我不希望劉媽認為我欺騙了她。

  「你這算是哪門子的愛呀?犧牲自己,成全別人,好偉大的情操,你希望誰頒獎給你?天字第一號笨女人!愛情是佔有——」

  「阿薇姐!」我重重合上雜誌,皺著眉。「我的事你就少操心了,顧好你自己和寶寶就好,你管我那麼多做什麼?」

  「我看不過去,沒見過你這麼呆的女人。好吃。」劉薇氣定神閑的咬著蘋果。

  這個自以為懂愛的傢伙,老公不在,就來煩我。

  「陳鴻上哪兒去了?」怎麼還不會來把這個女人拴起來?

  「他去辦個展的事啊!你忘了?」劉薇從躺椅上坐了起來。「過幾天就要開展了,他忙到都沒有時間陪我。」

  多虧陳鴻怕嬌妻無聊,買了一堆雜誌書籍回來,倒也供我排遣了許多時光。

  「喂,秋涼,你都不想你老公啊?」劉薇挨在我身邊坐下。

  我瞪了她一眼,不說話。

  想又怎麼樣,說不定他也決定不要我了呢。

  「想他就回去啊,他那麼愛你,找不到你心裡一定很著急。」

  「他才不愛我。」劉薇才見過沈堯一面,他愛不愛我她怎會可能知道。沈堯會著急嗎?說不定我這一走,他反而會如釋重負。

  「他不愛你,他會娶你?」劉薇不置信的說。

  「那是因為——唉!反正你不懂。」我放下雜誌,回到房裡取出一個包裹。「我去郵局一趟。」

  劉薇好奇的湊了過來,「那是什麼?」

  「稿子。」我簡要的回答。

  「銳星雜誌社——是前些日子刊登百萬小說徵文比賽的雜誌社嘛。秋涼,你該不會要參加吧?」劉薇好奇的問。

  「答對了,我就是要參加。」我是個中文系肄業的學生,沒有文憑的我到哪兒求職都不順利。

  前些日子翻雜誌時偶爾看到一則啟事——

  百萬徵文活動:

  誠征動人的長篇愛情小說。

  天會荒,地會老;只有愛情能像傳說一般,在紅塵浮世當中,永恆不朽……

  首獎獎金一百萬元,另頒獎座一座。

  反正,我閑著也是閑著,我決定——「出賣愛情」。

  「那麼你前陣子在打聽我們的戀愛事蹟,就是為了這?」劉薇眯著眼問。

  「不介意當一回最佳女主角吧?」沒錯,我出賣阿薇姐和陳大哥的愛情。

  劉薇一手撐著下巴,煞有介事的道:「我當女主角啊,那麼秋涼你可以等著那一百萬了。」

  臭美。「希望你的愛情故事感動得了評審的心。」我套上布鞋,瀟灑的步行至郵局。

  陳鴻的個展開始了,據說廣受各界好評。

  「秋涼,你一定要去看。」劉薇央求我說。

  陳大哥的個展我沒道理不去,可是,沒什麼劉薇要我「一定」得去不可?

  我想不透。

  假日人多,我不愛跟人家擠。我跟劉薇挑了禮拜二上午搭車至市區的展覽場地。

  我帶的衣服大多簡隨輕便——簡稱隨便。

  T恤加洗到褪色的牛仔褲加一雙白布鞋。

  「你打算這樣出門?」劉薇這懷胎五月的孕婦打扮得成熟嫵媚,看我一身「簡隨輕便」的裝束,直歎氣搖頭。

  「有何不可?」我挑眉道。

  「穿這麼隨便去看個展,太不給我老公面子了吧!」

  這我倒是沒考慮到。我低首看了我的衣著——的確不正式。「可是我只有這種衣服。」

  「倒也不是非得盛裝不可,但是小姐你起碼也穿得好看一點,別讓人以為我們是去逛地攤。」劉薇叨叨絮絮的扯了一堆,帶我走進她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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