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丸萱 > 徵婚啟事 | 上頁 下頁
二十八


  上小學,大家也讀同一間學校,所有的一切她都覺得很滿足——奶奶不疼無所謂,反正雜貨店的陳嬸嬸疼她就好;媽媽寵弟弟也沒關係,她有廖阿姨對她噓寒問暖;爸爸只愛弟弟,她也不放在心上,她有沈伯伯會買飲料稱讚她考一百分就行了,她有什麼不滿足的?

  到了二年級,她的生活變色了!

  從小學回到家需要通過一條小路,附近只有幾戶人家,獨居為多,小朋友經過都會快步走過,不然也會結伴同行,這是大人的囑咐。

  星期三中午,爸爸應該會來接她,但是她左等右等,等不到爸爸,連校長、老師都覺得奇怪;下午兩點了,爸爸還沒來,老師原本要打電話,但她說不用,反正過了小路就能到家,她自己過去就好。

  走在小路上,她走得急,一個閃神跌倒在地,被人從後面扶起。

  她原以為是什麼好心人,結果她連人家的模樣都沒看清楚就被拖進一間屋子裡強暴了!

  當林爸爸想起前女兒還在學校,趕去時,老師說林舞陽走小路回去了,大家也都以為她已回到家;直到傍晚,她才在小路的樹叢裡被發現,她全身衣服沒有完整的,身上留有男性的精液,她就像個破娃娃般的被丟棄!

  林家是大家族,沒人想鬧事,林舞陽清醒後,誰也不提這件事;林媽媽自責沒顧好女兒,林爸爸覺得對不起她,因為忘記去接她,於是他們開始注意到女兒的存在,他們說以後會好好保護她,不再讓她受到這樣的傷害。

  她笑了,直說沒關係,她沒哭,她很勇敢,她說被狗咬應該也就是這麼痛吧?

  她叫爸爸、媽媽不要難過,她擺擺手,綻開笑靨,直到大家都以為她真的沒事為止。

  她是真的沒事,她消化這種事很快,父母的突然關懷反而讓她感到不自在——

  她已過慣了自由自在,但偶爾享受一下這種感覺也不賴,父母說會保護她,說不會讓她受傷,她相信他們。

  國一,她的生命裡有了第二道傷痕——她被隔壁的表叔強暴了!她的母親目睹她被強暴的那一幕,當她痛苦的掙扎時,她的母親轉頭就跑;直到淩辱結束,她母親才帶著林爸爸和林奶奶出現。

  “反正她早就不乾淨了,不差這一次。”她的表叔是這麼說的。

  “家醜不可外揚,送她去外地的學校念書好了。”這是林奶奶做出的決定。

  她還是笑著接受了事實——因為她是女孩子,不好的是她,不是表叔、不是奶奶、不是爸媽;她笑著收拾行李,笑著搭車去外地念書。

  “等你放假回來,我們一起到阿里山去看日出,媽媽去過,我們到時候去度假,輕鬆一下,第一次去阿里山,我們一家人一定要一起去。”

  她相信了母親的話,她乖乖的在學校念書。

  學校管得嚴,週末還得上升學輔導,直到寒假,她帶著漂亮的成績單回家,林奶奶卻說她的爸媽帶著弟弟于一星期前就去了阿里山,這個時間應該是在台中拜訪親戚。

  寒假過完,她再回學校,林媽媽拍著她的肩說:“下學期要是能拿前三名,我讓爸爸帶我們全家到臺北去見見世面,媽沒去過,我們一起去。”

  “我不想去臺北,我想去澎湖,我想看海。”

  “好,就去澎湖,就去看海。”

  當她再次帶著漂亮的成績單回來——她拿下全校第一名的好成績回到家,家裡沒有爸爸、沒有媽媽、沒有小弟、沒有奶奶;林二伯說,他們三天前出發到臺北,這會兒應該要前往澎湖去玩了。

  同樣的承諾、同樣的失望一再發生,她仍笑著說,是她自己太慢回來,不怪誰,要怪就怪自己;等她上了高中,情況依然沒變。

  終於她在十七歲生日的隔天,鼓起勇氣詢問母親,為什麼每次告訴她要帶她出門玩,卻一次也沒實現?

  “剛好碰到你都不在家,我也沒辦法。”林媽媽說。

  “可以等我放假的時候去啊!”

  “沒必要,我們想去就去,房間很難訂,錢是我在出的,又不是你。”林爸爸說。

  “為什麼?是你們答應我的,不是嗎?”

  “那是敷衍你的!就是因為你太吵了,所以我們只是隨便說說而已。”

  太吵?她從沒吵過他們——這一生中,她從沒要求過什麼,就連所謂的父愛、母愛她都沒強求過,可他們竟嫌她吵?

  “你不知道你每次回來,附近的鄰居都會講很多閒言閒語?他們說得有多難聽,說你年紀小小就被男人玩過;我們是大家族,這樣傳來傳去都覺得丟臉死了!”林奶奶說。

  被男人玩?她是被強迫的!他們難道不知道?不!他們知道,但是他們重視面子,只因為他們是大家庭。

  她該怪誰?怪鄰居多話,還是怪奶奶要面子,而不是要孫女?她該怪表叔壓著她強暴她,還是怪爸媽只會說,不會做?

  她該怪誰?她又能怪誰?不!她誰也怪不了。“對不起。”於是她只能這麼說。

  她就只能怪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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