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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我是阿勇。”他羞赧的笑了起來,一口雪白的牙齒十分耀眼。“阿美的丈夫。”

  他的眼角有很深的歲月鑿痕,一笑起來眼睛成了親切的半月型,而旁邊的魚尾紋深得讓人印象深刻。

  “瑞美的丈夫……”曼君本來正悠閒的吃著早餐,優雅的喝著果汁,可是聽到門口的談話,她一口果汁咽不下去,全噴在桌上無辜的報紙上面。

  “嗯。”他點點頭,背上背著一個大布袋,表情十分期待。“請問她在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應對了,也不知道該不該放他進去,只好傻傻地站在門口——瑞美和那個是顧隆又不是顧龍的傢伙正在房裡,而門口正站著一個自稱是她丈夫的男人。

  連最懂得應對進退的曼君也傻眼了,我和地面面相覷,整整一分鐘都說不出話、擠不出表情,也做不出反應來。

  “早啊。”瑞美這時候穿著睡衣出現了,她睡眼惺忪的揉著眼睛打開房門。

  “阿美!”名叫阿勇的男人興高采烈的扔下包袱沖了進來。“是我啊!我回來了!

  阿勇是我的丈夫。

  是真的,我們國中畢業沒多久就結婚了。我和他從小青梅竹馬,算起來感情不能說不深厚,雙方的家長也都熟識。原本這件婚姻很被看好,甚至連我自己也很高興嫁給阿勇。我和他結婚後當一對普通的農夫農婦,就像我們的父母一樣,那樣的生活沒什麼不好,我一直也不抗拒那樣的生活;但是阿勇卻不一樣,他討厭一成不愛的農家生活,他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們結婚後不到半年,有天夜裡阿勇收拾好行李告訴我,他要去跑船。他說只要一年他就回來,我不願意也沒有用,因為他已經到船公司報名,連安家費也領了。

  他連安家費也領了——我只能含著淚水送他離開,隔天早上公公、婆婆氣得說不出話來。阿勇是他們的兒子,他要去跑船,事先卻一點也沒讓他們知道;他們以為是我們夫妻生活不睦,才會逼得阿勇半夜出走,而我百口莫辯。

  過了半年,阿勇從遙遠的某個國度寫信回來,說他簽了三年的合約,希望我們原諒他。我不知道要不要原諒他,但是我知道我的日子是過不下去了。公公、婆婆大半年跟我說不到十句話,他們四處去說我逼得阿勇家裡待不住,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

  我開始想:阿勇怎麼可以那麼自私?他一點也不考慮我的處境。

  於是我也走了,警察學校正在招生,我告訴他們我要去當一個警察,我的公公、婆婆一句話也不說,扭頭便進了房,我想那應該就是他們同意的意思。第二天我便去投考警察學校,那時候我想,等阿勇回來之後一切都會好轉;但是阿勇一直沒有回來。

  三年過去,我的父母告訴我,阿勇又寫信回來說還要再等兩年——我知道我的公公、婆婆一定恨死我了。

  警察學校畢業之後我原本可以選擇分發到離家裡比較近的地方服務,但是我沒有,我一點也不想再回去那個地方。

  我選擇了臺北。

  整整五年的分別,我幾乎忘了自己結過婚,而那個婚約到現在都還有效。

  看著阿勇的眼晴,我知道他玩夠了,想回頭了,只可惜也已經太晚了。

  “我要跟你離婚。”

  阿勇慌張的張大了眼晴,那驚恐、不敢置信的表情看了真是教人生氣。要不然他以為應該怎麼樣?我應該學歌仔戲裡的王寶釧苦守寒窯十八年,苦苦守候他回來嗎?因為我嫁給了他,所以我便再也沒有資格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沒有資格當個快樂的女人?

  “阿美……我知道是我對不起你!可是……可是我回來了,我再也不會走了。”阿勇焦急的嚷著:“我不要跟你離婚!”

  “太晚了。”

  我無情的回答,不是因為我有了顧隆,而是因為真的太晚了;就算他早一年、兩年回來也是一樣的。當他寫第一封信回來,說還要我再等兩年的時候,我已經對他死了心。一個新婚的男人可以把自己的老婆扔下三年,他對我的愛情會有多深?

  “是剛剛那個男人?”阿勇小心翼翼的問,他的眼裡仍是一片驚惶失措,但是他很努力想挽回。“沒關係啦,我真的不介意。我知道這五年你的日子很不好過,我也知道都是我的錯。阿美,你跟我回去好不好?我下船以後知道你在這裡,我連家也沒有回去,就直接來找你了。你和那個男人的事情過去就算了,只要我不說、你不說,我阿爸和阿母不會知道的啦。阿美,你真的一點也不顧念我們那麼多年的感情?”

  “你怎麼不顧念我們多年的感情?!”我忍不住大叫。“你知不知道你走了以後我的日子有多難過?你知不知道你阿爸、阿母整整半年都不跟我說話?街頭巷尾都說我是個壞女人,我被逼得在你家裡待不下去。你逍遙自在到國外去玩,卻把我一個人丟在鄉下吃苦受罪,先是一年,然後兩年,然後五年!你當我是什麼?垃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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