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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吃飯是件很不浪漫的事,可是很家常,所以對牧洛亭來說,跟別人一起吃就變成很特別的事。

  他習慣叫外賣,吃飯時手上還在審稿,吃什麼通常不記得也不在乎。他不跟人吃飯,大半是因為放不開手頭上的工作,完全沒個定時。

  應酬,在他眼裡不算吃飯,還是工作。

  現在有了襄知,工作忽然擠不進他腦袋裡。這家拉麵店是派克帶他來過的,他會特別記住,是因為派克曾說這裡是他和老婆定情的地方。

  記得他還取笑派克,說這種既便宜又不精緻的食物,虧嫂子心好,居然不嫌棄。

  “只要我喜歡的,她都愛屋及烏。”派克非常自得。

  那時牧洛亭只是笑。看旁人情事,如同放入他雜誌裡的文字圖案,只是有趣、欣賞而沒有妒意。

  原來,事不關己,只因對的人還沒出現。

  對不對,也不是他說了算;但人的心很奇怪,到底是什麼力量在主宰?他只能繼續探究下去。

  “好吃嗎?當然,不跟吳叔的比。”他問。襄知吃東西很專注,跟她做其它事情一樣。細長手指有力地夾著筷子,不是男孩式的大口啖食,也不是淑女風的細嚼慢嚥,倒有些像在研究食材和做法。

  “手工,很Q。”

  “是嗎?”牧洛亭再嘗一口。什麼美食到他口中都有浪費之虞,因為他無心於此。現在他學她,把心勉強稍從她身上移開,放在口中的味道上。

  “你很奇怪。”

  他失笑,因她又這麼說。除了派克,還沒人當面這樣說他,不過派克通常是用比較誇張的字眼,譬如“你很沒救”之類的。

  “怎麼個奇怪法?”他真的很好奇,她思路犀利,而若有一事是他現下最關心的,就是她對他的想法了。

  “钜細靡遺卻失焦。”

  他咀嚼她話中的含意。他自認眼光銳利,別人易錯失的細節也不會漏掉,但別人在意的事他卻不見得上心。“什麼意思?”

  “略過大事,卻無緣無故注意我。”

  吃東西是大事?而對她是“無緣無故”?他搖頭,“小知,你就是我最大的事。”

  她的眼睛似乎在細讀他,他希望自己是比拉麵更能引起她興趣的事。

  “你為什麼願意跟我出來?”

  她沒有眨眼。“你沒有不純的心思。”

  他差點岔了氣,還好口中麵條剛吞下,不至於“噴面”。他的心思……他心裡熱烘烘的。如果真要用最白的話說,他對她的心思一天比一天變得更濃烈而炙燙,一點也不純。“小知——”

  她偏頭繼續看他。“孩子們喜歡你。”

  原來是過了孩子那一關,才能過她這一關。他忽然覺得自己該說清楚,不能蒙混過去,“我對你的心思——”

  “你不會傷害我。”

  他心咚了一下。他們初遇的情景又回到心頭,那是因為一個男人傷害了一個女人的心,而她要討回公道。

  “我用我的生命保證。”他嚴肅地說。“在你可以控制的範圍內。”她又說。

  在你可以控制的範圍內,你不會傷害我。這是她整句話的意思。

  他怔住。她的眼光澄澈,沒有懷疑,但也沒有盲目的信任。“可以做朋友。”她說。

  他一時無法接口。做朋友!她願意和他做朋友!他心中起伏翻騰,不知道究竟是開心還是失望。

  有一點他很確定:做朋友,對她而言是大事,因為如此才這樣告訴他。

  “好。”他鄭重地說:“是朋友了。”

  他很榮幸能做她的朋友,這是得來不易的友誼。天下之大,多少人擦肩而過,或對不上頻率。

  她為他開了一扇門,他會很誠懇地走進去,即使只是讓他稍稍駐留,他也想緊緊把握住機會。

  他伸出右手示意要跟她正式握手,達成“朋友協議”。她看著他的手。“你不喜歡碰女人。”

  她注意到了!他遇上女人時總是巧妙地以各種方式隔開肢體的接觸,對方往往沒有察覺。她一定是在襄依也在場時注意到的,他驚歎於她的觀察力。

  “你已經碰過我兩次。”

  他咽口氣,钜細靡遺的應該是她吧?還會實事求是地明白指出。即使臉皮最禁得起考驗的他,因為事關她,還是有點赧然。手心發熱,他沒有收回手。“這告訴了你什麼?”

  她微笑。“這告訴我你可能真的喜歡男人。”

  “你看過我碰男人?握手不算。”

  “沒有。”她想了想,“那這告訴我,你不是普通的怪。”

  他忍不住笑,手更伸向前,她終於回應,他的大手包裹住她的纖手。自己手心似乎在強烈脈動,他在發汗前趕緊鬆開她。“好好地吃。”她重新舉筷。

  他很受教,學她用心吃面。他從來不知道,吃拉麵是這麼浪漫的事。

  ***

  天下最難保密的地方,就數新聞業;就算NOW!是綜合性雜誌,牧洛亭經營有術,也逃不過這一行內幕八卦橫行的生態。

  這期情人節大刊居然由牧大親自主舵,最勁爆的是新來的兩姊弟好像是特聘的空降生力軍,讓眾人很有舌可嚼。

  “一定是很有來頭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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