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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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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志被媽媽拖出會議室。 周律師向瀞遠解釋。「站在我的立場,我希望為你們爭取最大利益,我必須老實說,這個Case,最多是判無期徒刑,死刑不可能。上訴也只是浪費你們的時間,無期徒刑要是關個二十五年,只要他悔過並且表現良好就能聲請假釋。一樣不能給你們帶來安慰,所以拿錢對你們來說,才是最務實的補償。」 「我要的是公道,我不要錢。」徐瀞遠堅持著。當初就是為了賺錢,她才忽視了妹妹的安危,害妹妹賠了命,她怎能要這筆錢? 徐爸終於說話,他問律師。「放棄上訴,真的會給我們三千萬?」 「爸?!」 周律師說:「可以請他們開庭前就兌現支票。我想,為了避免之後被害人請求檢察官,對他們提起上訴及附帶民事訴訟官司的訟累,相信他們也願意這麼做。」 「好,我同意。」徐爸決定道。 「不行!」徐瀞遠怒吼。 「瀞遠!一直跑法院,一直花律師費,你要這樣下去?不要固執,沒聽見嗎?連律師都這麼建議了。」 「怎麼連你也這樣?!」她氣哭了。「甄宜死得多慘?現在為了錢就忘了她當初怎樣被殺的嗎?她那時多痛多驚恐?爸,你怎麼可以這樣?她也是你女兒啊!」 徐爸紅了眼,低頭,長滿斑痕的老手,微微顫抖,拭去眼角的淚。「我很難過,但我跟你媽都老了,你知道每次開庭,我跟你媽回來後,好幾天沒辦法睡沒辦法吃飯……太難受了。」 「難道拿那個錢會用得安心嗎?每一塊錢都是妹的血換的,你安心?」 徐爸動怒,他火大道:「我反正怎樣都不安心,本來死了一個女兒,還有一個,但你看你這幾年活得像鬼,恨我們每個人。對,我愛錢,錢比你們實際,你看不起我這個爸,就看不起好了。看你這樣活著我也難受!我當兩個女兒都死了,我不靠你,我靠錢可以嗎?!」徐爸跟律師說:「我是她爸,我是一家之主,我同意。」 周律師為難著。「你們回去再商量看看吧。」 「不用商量了。」徐瀞遠站起來,瞪著爸爸。「就拿那三千萬,拿去跟哥過你們開心的日子,反正你們才是一家人。爸說的沒錯,現在起,你就當我這個女兒也死了。」 徐瀞遠走出律師事務所,眼中閃著堆積起來的怒火,雙手緊緊握住拳頭。 鄭博銳竟想用錢打發她,哼,判無期徒刑都便宜他了,還妄想減更多刑責,這世界還有沒有公道? 徐瀞遠站在路邊,她視線模糊,腦子嗡嗡作響。口袋裡,手機震個不停。她拿出手機,是程少華。 「和律師討論得怎樣?」程少華打來關心。 「對方開出三千萬賠償金,希望我們之後放棄上訴……」 「你決定怎樣?」 「我決定?難道我會拿嗎?!」她大聲起來,很激動。 「瀞遠……」 「我爸同意,我哥也是,你信嗎?三千萬就可以殺人嗎?他們還想要再減輕刑責?弄什麼躁鬱症的證明!哼,我不會放過他,沒那麼容易的。」 「你在哪兒?」 她失控了,喃喃重複同樣的話。「我不放過他,我不放過,他休想。我會殺了他,我真的會殺了他!」 「你過來!」程少華急了。「過來我們慢慢說。你冷靜,你先過來,我去接你?」 徐瀞遠關掉手機。攔下計程車,路過五金行時,要車子停下。她進去買水果刀,藏在懷裡。上車後,要司機載她到雪茄館。 今天禮拜五,是鄭博銳固定上雪茄館的日子。 她不要等開庭,不要見他一直減輕刑責,她甚至不會讓他活進監牢裡。 在車上,她給妹妹打了電話。「小毛……這是姐欠你的。你有多痛,姐都幫你討回來,然後……我去陪你。」 殺了鄭博銳,她就自殺,這個混賬世界,她不待了。 車在雪茄館前停下。 徐瀞遠下車,走過去。 那個人,果然在,就坐在他固定的老位子裡。 這次,他逃不掉了。 她心跳急狂,不怕,她怕啥,他當初敢殺毫無反擊能力的妹妹,他都敢了,她怕什麼?這是他要受的,她妹死了,他憑什麼坐在那抽雪茄? 徐瀞遠一步步上前,耳畔,仿佛又聽見妹妹最後一通呼救電話—— 姐……救我……我好痛…… 她又聽見那驚恐的求救聲,她又看見眼前盡是血色的世界,看見妹妹驚惶睜大的眼,看見捅在妹妹身上的血口子。 是他! 他可以收買每一個人。 但我不可以,我不會被收買。 徐瀞遠踏上雪茄館階梯。 甄宜……你有多痛,他就該多痛。你當初多驚恐,他就該受一樣的驚恐。 徐瀞遠握住藏外套裡的刀,她推開刀鞘,沖上去—— 「瀞遠!」有人即時攔住她,拉到一旁。 是程少華。 「讓開!」她吼。 「聽我說,你會後悔。」 「後悔個屁,現在不動手才後悔。」說著又往前跑,被他拽回。 「求你不要這樣,我愛你。」 「讓開!」推開程少華,她沖上去了。 但,有人先她一步,那人沖上前,在鄭博銳尚不及反應時,他手握著刀,朝他身上捅了好幾下。 鄭博銳慘叫。 徐瀞遠驚呼,手中的水果刀,駭得落至地上。 她掩面,震驚地看鄭博銳倒下,巨大的恐怖感,籠罩她。 而那個動手的男人,扔下手中刀,看向徐瀞遠。 他站在那裡,凜著臉問:「這樣你滿意了?」 程少華……他殺了鄭博銳? 不,不該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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