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瓊瑤 > 月朦朧鳥朦朧 | 上頁 下頁 |
二六 |
|
「不!」他掙扎開來,抬起頭,他面對著她。「既然說了,你就讓我說完!人生沒有永久的秘密,世界很小,一個圈子兜下來,誰都碰得到誰。我應該猜到你可能遇見她,她一直在歌廳和娛樂界混。你遇到她時,她一定和那個鼓手在一起了?」她不語,只是默默的望著他。 「這是個殘忍的故事,靈珊。」他咬牙說:「你看過愛桐雜記,你應該知道我對她的那份感情。我從國外回來的時候,她已經跟那個鼓手私奔了,甚至,丟下了才兩歲大的楚楚。你知道我做了些什麼,我找到了她,我請求她,哀求她,抹煞了所有的自尊,我一次又一次的懇求她回來!只要她回來,我不究以往,只要她回來,我犧牲什麼都可以!我那麼愛她,愛得連恨她都做不到,怨她都做不到!她不肯,說什麼都不肯回來,即使如此,我還寫下了愛桐雜記,不恨她,不怪她,我只恨自己為什麼沒有把她保護好,為什麼要出國?而她──」他深吸了口氣。「她要求離婚,她告訴我,生命、財產、名譽、孩子──她都可以不要,在這世界上,她只要一個人──那個鼓手!」他坐在沙發前面,用手支著頭,手指插在頭髮裡。 「有一段時間,我痛苦得真想自殺!後來,我終於弄清楚,我是徹徹底底的失去她了,再也挽不回她的心了,我的糾纏,只讓她輕視我,鄙視我!她親口對我說過:如果你是個男子漢,就該提得起,放得下,這樣糾纏不清,你根本沒出息!」 他嚥了一口口水,眼睛因充血而發紅。靈珊撫摩著他的胳膊,祈求的低語:「夠了!別再說了!」 「我簽了離婚證書,簽完字的那一天,我喝得酩酊大醉,那晚,我在一個妓女家中渡過。從此,白天我上班工作,下了班我就是行屍走肉!我酗酒,我墮落,我始終站在毀滅的邊緣,耳朵邊始終響著她的話;我沒出息,我是沒出息,我連一個太太都保不住,我不是男子漢,我不配稱為男子漢──」 「夠了!」她再說:「求你別再講下去!」 「她纖小嬌弱,」他說出了神,仍然固執的說下去。「卻說得那麼殘忍,她永不可能了解,她把我打進了怎樣一個萬劫不復的地獄裡──」 「我說夠了!」靈珊喊,用手蒙住了耳朵。「別再說了!請你不要說了!」她從沙發上跳了起來,站在那兒:「除非她現在還活在你心裡!除非你從沒忘記過她!除非你心裡根本沒有我──」她的頭裡掠過一陣劇烈的暈眩,隔夜的宿醉仍然襲擊著她,她站立不穩,身子向前猛然栽過去。 「靈珊!」他驚喊,伸手一把抱住了她。「你怎麼了?你不舒服嗎?靈珊!你怎樣了?」 她順勢倒進了他懷裡,她的頭埋在他胸前。 「我不舒服,我很不舒服。」她呻吟著。 「你躺好,我去拿杯水!」他急急的說。 她死命抱住他。「我不需要水,」她說:「我只要問你一句話。」 「什麼話?」她把臉藏在他懷裡。「你──」她低語:「有勇氣再接受一次挑戰嗎?」 「什麼挑戰?」 「再結一次婚!」他有片刻無法呼吸,然後,他扳開她的臉,讓她面對自己,她那蒼白的面頰已被紅暈染透,眼光是半羞半怯的,朦朦朧朧的。他閉了閉眼睛長長的吸了口氣,就虔誠的把嘴唇緊貼在她的唇上了。 ▼第十一章 在劉家,這是一次極嚴重的家庭會議。 晚餐之後,大家都坐在客廳裡,劉思謙,劉太太,靈珍,靈珊,連十六歲的靈武都列席了。靈珊深靠在沙發中,只是下意識的啃著大拇指的指甲。劉思謙背負著雙手,在房間裡走來走去,像個演員在登台前,要背台詞似的。靈珍和靈武都默不開腔,室內好安靜。最後,還是劉太太一語中的,簡單明了的說:「靈珊,憑幾個月的認識,就冒昧的決定婚姻大事,是不是太快了?」 「我覺得這不是時間問題,」靈珊仰起頭來,清晰的說:「認識一輩子,彼此不了解,和根本不認識一樣。如果彼此了解,那怕只認識幾天,也就綽綽有餘了。」 「你知道,婚姻是──」劉思謙開了口。 「婚姻是個賭博!」靈珊冒冒失失的接口。 「什麼意思?」劉思謙問。 「爸,」靈珊正視著父親,一臉的嚴肅與莊重,她誠摯的說:「你不覺得,婚姻就是個大賭博嗎?當你決定結婚的時候,你就把你的幸福和未來都賭進去了,每個參加賭博的人,都抱著必贏的信心,但是,仍然有許多人賭輸了!爸,你和媽媽是賭贏了的一對,像高家伯伯和伯母就是賭輸了的一對。婚姻要把兩個背景不同,生活環境不同的人硬拉在一起去生活,本身就是件危險的事!」劉思謙站住了,呆呆的望著靈珊。 「沒想到,你對婚姻,還有一大套哲學呢!」他愣愣的說:「既然知道危險,你也要去冒險嗎?」 「知道危險就退避三舍,那不是你教我們的生活方式!」靈珊望著父親。「算了,算了!」劉思謙說:「你別把我攪糊塗,跟我玩繞彎子的遊戲!我們在討論的是你的婚事,是嗎?」 「是的!」 「你承認你如果嫁給韋鵬飛,是件危險的事?」 「爸,我是說婚姻是件危險的事。換言之,我嫁給任何人都很危險。但是,嫁給韋鵬飛,是危險最少的!」 「為什麼?」 「因為我愛他!」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