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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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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韓青念大四的這學年,該是他生命中最最幸福的日子了。那學期,他一共只有九個學分,為了要和鴕鴕在一起,他選的九個學分,全集中在每星期一和星期二上課,然後,他一周內有五天都是空閒的。 這五天的生活有如天堂,這五天的每一剎那都是永恆!他和鴕鴕把這五天填得滿滿的,那生活變得比較規律化了。差不多每天都一樣,他早上起床後,在九點三十分打電話給她,然後,他開始練毛筆字,練上兩小時。她會在十一點多鐘到他的小屋。她不會空手來,因為「經濟」一直是大問題,她也懂得幫他如何省錢了。她會帶來一兩個菜,她燒的菜總是第一流的,他們買了個電鍋,自己煮中飯吃,自己洗碗筷,儼然過的是小夫小妻的生活了。吃完午餐,他們會甜甜蜜蜜的膩在一起,說不完的話,談不完的未來。 當然,他還要幫她作功課、抄筆記、查字典——或者,他們會出去玩,看電影、逛街、欣賞行人,跑到「來來」的許願池去許願。哦,談到許願,韓青總忘不了她那虔誠的模樣,她丟了一個銅板,竟許了三個願。一個為他們,一個為徐業平和方克梅,一個為徐業偉和丁香。噢,其實一句話就夠了: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 下午五點多鐘,他就送她去輔仁,他們的晚餐往往在輔大的「仁園」餐廳中草草結束。然後,她上課,他就點燃一支香煙,叫一杯咖啡,拿一本書,坐在那兒等她下課。有那麼長一段時間,他總是「孤獨」(表面上孤獨,實際他快樂得很呢)的坐在「仁園」喝咖啡,居然引起一兩個女生的注意,找他說話,找他聊天,找他做朋友。他把這事告訴鴕鴕的時候,那股得意勁兒就別提了!鴕鴕也總是點著腦袋,煞有其事的幫他接一句:「亂煩的!」 「你以為我蓋你?」他有些不服氣。 「不不。我完全相信。漂亮的小男生總有些漂亮的小女生來追,你可以大大方方多交兩個女朋友,別成天粘著我,那麼,我也可以多交兩個男朋友——」 「停!」他只好叫停。「我蓋你的!」他打了自己腦袋一下。「我就是這樣,喜歡吹牛!該死!」他再打了自己一耳光。 她笑彎了腰。那些日子,她差不多每天都要上課上到十點多鐘,他等她下了課,就把她送回家,到了三張犁,也就相當晚了,當然,他們在分手前還要「話別」一番。最後,他總是匆匆忙忙的搭欣欣254路最後一班車;十一點二十分回家。接著,就再迎接第二天的來臨。 這段時間,鴕鴕真是乖極了,可愛極了,除了偶爾耍耍小個性之外,她簡直是完美無缺的。自從認識周年那天,他們突破了「友誼」最後的防線以後,兩人間的默契就一天比一天重了。雖然,她始終不肯帶他回家去見父母,他也不急,反正這是遲早的事,如果鴕鴕說時機未到,就是時機未到,他一切都聽她的。不過,在周年紀念那天以後的好幾天之內,她每每想起,就會掉眼淚,啜泣著一再低語:「我不是媽媽的乖女兒了!我再也不是他們的乖女兒了!假若給他們知道了,我真不敢去想——」 「可是,鴕鴕,」他會急急的擁住她,急急的喊:「遲早,你會屬於我,對嗎?自從你給了我一個八位數的電話號碼那天起,我就知道我要你要定了。鴕鴕,請不要為這件事責備自己,請不要有犯罪感,只要我們的動機是出於愛,一切都是美的,一切都是好的,一切都是正確的。你一定要有這種觀念和認識!」 「但是,我以前也交過男朋友,從來沒有——」 「我知道。」他鄭重的握起她的手,虔誠的吻她的手指。「那些男孩只是你生命裡的過客,而我將是你的主人。我用主人兩個字,並不表示你是奴隸,只表示我是你的歸依,你的支持,你的力量,你的安慰,你的堡壘,你的避風港——你一切的一切。」 「可是——」她仍然垂著淚:「假若我又變了,假若我又禁不起考驗——」 「鴕鴕!」他有些生氣了,大聲的說:「你怎麼還可以這樣說!」 「世界上沒有恆久的東西——」她仍然在爭辯:「你也可能變的!當一個男孩完全得到一個女孩之後,他會認為已經攻陷了那座城堡,於是,新的城堡會再吸引他去進攻。我看過不少這種例子,像阿琴,像小琪,像斐斐——都是這樣失去了她們的男朋友!」 「於是,你也把我看成這種人!」他咬牙說。到浴室裡去找剃刀,取出刀片。她驚呼著去抓住他的手腕,變色說:「你要幹什麼?」 「用我的血,寫一個誓言,如果我有一天負了你,我會被天打雷劈,被五馬分屍,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他真要用刀片切手指寫血書,她這一驚非同小可,又哭又叫的去搶刀片。他推開她,硬是要寫血書。她又急又怕又心痛,眼看那鋒利的刀片就要對手指切下去了,她大急之下,胃疼的老毛病立刻發作。捧著胃,她痛得身子全痙攣了起來,臉色倏然間就血色全無,冷汗從額上滾滾而下,她彎著腰,捧著胃大叫。他一看到她發病,嚇得手指也不割了,血書也不寫了,只是跳著腳喊:「躺到床上去別動,我給你拿胃藥!」 他奔到桌子邊,拉開抽屜,發現胃藥全給她吃光了,一包也沒有了。他返身把她按進椅子裡,急急的說:「你等著,我去給你買藥!」 說完,他打開房門,奔下三層樓,奔出公寓,直奔大街,那兒有一家熟悉的西藥房。當他快奔到藥房門口,忽然腳底一陣尖銳的刺痛,他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竟連鞋子都忘記穿,光著腳丫就跑到大街上來了。大概踩到了碎玻璃,腳趾在流血了。顧不得這麼多,他買了胃藥,又直奔回家,奔上三層樓,衝進房間,他的腳也跛了。 鴕鴕蜷縮在椅子裡,睜大眼睛看著他。他慌忙的倒開水,慌忙的把藥包打開,慌忙的餵藥給她吃。她吃完了藥,捧著胃,仍然希奇的盯著他看。 「你沒穿鞋就跑出去了嗎?」她問。 「是呀,我忘了穿。」 「你——」她結舌的,「你這人真——」她想罵,又忍住了,瞪著他的腳趾:「老天,你在流血了!」 「是嗎?」他坐在床沿上,看著那腳趾:「我本來想割手指頭,結果割了腳趾頭!」他還說笑話呢!「可見,我非用血跟你發誓不可!只是,腳趾頭寫字可不大方便,我每天練字,就忘了用腳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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