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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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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睽違臺灣十二年後,淩嶽終於再度踏上這片土地。 十五歲那年,淩嶽與小他三歲的弟弟淩崴,被父母送到美國念書,當起小留學生。如今回來,一方面是為了工作,一方面也想在臺灣定居下來。雖說對臺灣的印象已經不再清晰,但他總覺得這裡才是家鄉。 「我好渴,大偉,我要買冷飲!」從中正機場到臺北這段路,淩崴已經被臺灣的酷熱烤得心浮氣躁,雖然車裡已把冷氣開到最強,他還是爛泥似的癱在後座,一副垂死模樣。 正在開車的經紀人透過後照鏡看見淩崴的死樣子,臉上浮現三條黑線。「形象、形象啊!淩崴,別忘了你可是古典音樂界的小提琴金童!要是你這鬼樣子給你的樂迷看到了,我們的演奏會門票和CD說不定就少賣出好幾成。」 淩崴一聽,臉色不爽。 「難道你是暗示我靠臉蛋吃飯?」他能夠當上紐約愛樂管弦樂團的第一小提琴手,憑的可是實力和才華,別把他和偶像明星混為一談!要是那些樂迷只因為喜歡他的臉皮而來捧場……哼!那他淩崴寧可不要! 「冤枉啊!我的大少爺,我哪有這樣講?你也知道,這年頭就算是古典音樂巨星也得比照流行歌手做宣傳啊!」淩崴的任性與孩子氣常把大偉整得叫苦連天,但是他自己卻認為那是「音樂家性格」。 「還說咧!你對我要求一堆,不准這樣、不准那樣,對我哥就放牛吃草!!」這一點,他可是記恨很久了。 他想蓄長髮——不行!偏偏大哥就可以;有一次他看到一連熬夜幾天作曲的大哥,胡碴沒刮的樣子很性格,他想仿效卻反被訓一頓,不只如此,大偉還拿著刮胡刀親自伺候。這不是差別待遇是什麼? 淩岳聽見弟弟又開始拗脾氣,濃眉一蹙,伸手就是一記爆栗。「你有完沒完?不是說口渴?我看你廢話倒是挺多的。」 「噢,好痛!」又打他頭! 淩崴揉著額角,癟著嘴不敢再造次的模樣,讓前頭的大偉偷笑了好一會兒。 所有人都知道,淩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這個才華洋溢的作曲家大哥。 淩嶽可是音樂界赫赫有名的新銳音樂劇作家,紐約時報還說他是「新世紀的安德魯.洛伊.韋伯」。 他從小看著哥哥在音樂界一步步嶄露頭角,對他是崇拜得五體投地,他之所以會對音樂產生興趣,淩嶽絕對是一個重要關鍵。 也正因為如此,淩岳就成了淩崴的剋星,在弟弟行為太超過時,扮演煞車系統和調整方向的角色。 「太好了,這裡有家便利商店。」大偉強忍笑意,把保母車往路邊一停,回頭問,「我下去買飲料,你們要喝什麼一.」 「我要寶礦力,越冰越好。」淩崴立刻要求。 「淩嶽呢?」 淩嶽的視線從窗外懶懶調回。「一樣。」 大偉點點頭,下車買飲料去也。 今天氣溫三十度,青天高高,白雲少少。淩嶽看著車窗外的豔陽天,忽然很想吸一口故鄉的空氣。 他推開門,一陣熱氣猛地從外面襲來,他身邊的淩崴突然像被針戳了屁股,猛地從椅子中驚跳了下。 「大哥,你想幹嘛?」他扯著他的衣服。 淩嶽回頭,挑起一邊眉毛。「沒想幹嘛,只想下去走走。」 淩崴用看神經病的眼神看他。「大哥,你瘋啦?外面那麼熱,出去會被活活曬死啊!」他露出一臉生不如死的模樣。「厚——我幾乎可以感覺鞋子踏上柏油路面,那滋滋作響的聲音……MY GOD!那實在太恐怖了,大哥,你快把門關起來,等一下冷氣都跑掉了!」 淩岳被弟弟誇張的表情逗笑。「你以為在煎牛排嗎?」還滋滋作響咧!「你不想出去就待在車裡,我一個人下去。」 說著,他跨出保母車。 一走出冷氣超強的車子,臺灣初夏的暑氣就朝他包圍而來。他深吸口氣,感覺手臂上的毛細孔都張開,舒暢無比。 忽然一陣清風徐來,挾帶著一張紅色紙片飄過他眼前。淩嶽眯眼,覺得那張紙片有些熟悉。 他往前走幾步,那張紙片沒了風兒的吹拂,軟軟的跌落他腳邊。 淩嶽彎下腰,手指才剛碰到地上的那張紙片,驀地他聽見一陣腳步聲朝他跑來,然後是一個女孩子嬌脆,但帶著些許緊張的嗓音。 「那、那是我的!」 淩岳霍然抬頭,對上一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這個闖進他視線裡的女孩,有一張小小的臉蛋,細細的眉,小小的嘴,微翹的鼻,粉嫩的雙頰因為奔跑的關係漾著紅暈,像誘人的水蜜桃——不過不知沾上什麼,臉上有兩小塊褐色的污漬,卻分外可愛。她看著他的表情顯得有點迷惘,又帶著點好奇,好像跑進仙境的小愛麗絲。 花蕊怔怔的看著淩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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