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 > 台客型男 | 上頁 下頁
三十五


  方英雄也很生氣。他氣她騙他、忘記他,氣她隱瞞有個叫她媽咪的小孩背後,還有個她愛到不行的男人存在!難怪即使她的第一次給了他,她仍不說她愛他,守著這句話,是為了替那個男人保持最後一點自尊?

  想到這裡,他更加暴跳如雷。

  難怪秦秘書提到某女星劈腿時,她會為那人說話,說感情這種事情,誰都無權置喙。難怪他批評對戲的女主角太主動時,她只是笑笑說:「誰叫你長了一雙桃花眼,讓女人對你情不自禁。」

  他問:「那你有對我情不自禁嗎?」

  她笑而不答。

  他終於弄懂,為什麼她認為女人劈腿無罪,為什麼別的女人情不自禁,她也無所謂。

  那是因為她不愛他、不在乎他、眼裡根本沒有他!

  如果她介意他,她會陪小心、會用溫言軟語打消他的怒氣,那麼他就會問她有關於那小女孩的事情。

  但她沒有,她由著他去生氣!

  這代表什麼?代表正中下懷,代表她很高興,代表如果他火大出口,叫她滾出去,她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毀約,理直氣壯地回臺灣陪那個死男人!

  他打死不承認自己嫉妒,打死不承認他的火氣有一大部分來自想像力,他想像晚晚會在另一個男人身下承歡呻吟;他想像他們手牽手進禮堂,想像他們走過鋪滿玫瑰花瓣的紅地毯,最狠的是,還牽著一個小女孩,叫他們媽咪爹地。

  嫉妒讓他忿忿不平,偏偏他是大明星,不能介入別人的愛情,否則事情一旦被揭露,他會被媒體唾棄;他有黑道底,卻不能找人去砍死那個和他搶晚晚的男人,什麼事都不能做,讓他更煩更氣!

  所以,他只能把她的手機扔掉,讓那個笨小孩沒辦法和她聯繫,他的行為很幼稚他知道,但他克制不了自己。所以他只能和她冷戰,從早戰到晚,二十四小時不停止,他的舉止無知他明白,但他說服不了自己理智……

  而今天,他氣得更凶了,和女主角接吻已經讓他很、不、爽,但她不但沒有認真看他們對戲,看他有沒有被女主角佔便宜,還和男配角聊天、聊得很高興!

  她不看雜誌的嗎?那個男配角根本不是人,他是種馬!有女人,抬高單腳就能上,她居然對那種人笑得甜滋滋,好像嘴裡含了一把糖。

  方英雄氣到肚子快爆掉,所以離開片場後,他沒回飯店,也沒跟秦秘書或晚晚交代一聲就自己搭計程車離去。

  他在PUB裡面認識一群女人,其中一個他知道名字,她叫宋喬,是內地很有名的歌手,唱片賣量排得進前十名。

  這個晚上他笑得很誇張,以為夠誇張就可以把晚晚遺忘,可是不知道他哪根神經出了問題,越笑竟然越心酸。他喝很多酒,以為酒精可以麻痹人類的大腦,那麼中間架起的神經就失去作用,他會把晚晚的名字、樣子通通忘記。

  但酒精非但沒有麻痹他的神經、教他遺忘許多事情,更有趣的是,他居然想把宋喬帶會飯店裡,用精彩表現,讓晚晚和自己一樣生氣。

  蠢吧,不知道是不是偶像劇把人給演蠢了,他追女朋友的方式會讓人額頂杠出三道黑線,而惹火女朋友的方式,一樣會讓烏鴉從額間飛過。

  不管了,好戲開鑼!

  他按了門鈴,向晚晚來開門,他站在房門口和宋喬熱吻起來,演得超誇張,那樣子不叫吻,比較像把宋喬一口吞進肚子裡。

  向晚晚臉色鐵青,看著迫不及待要上床的男女,一語不發地直接從他們身邊走出去,把房間讓給那堆乾柴烈火。

  她的表現像一盆冷水,猛地從方英雄頭上澆下。

  他瞬間清醒,終於,他想起來她不在乎他,半點都不在乎。

  狠狠地,他一拳捶向房門,大喊一聲,「走開!」

  宋喬嚇壞了,趁狗仔隊還沒有被引來之前逃跑。

  他進了屋,關門的聲音大到不管左右房客會不會開門出來抗議,只顧把自己丟到床上,柔軟的棉被把他整個人吸了進去,但吸不走他滿肚子怒氣。

  這個晚上,方英雄在飯店裡生氣,氣得很沒有意義,而向晚晚則在上海的大馬路上來來回回走,無心瀏覽櫥窗,只顧低著頭默默細數自己的腳步。

  很好笑,她穿著飯店的室內拖鞋就跑了出來,更好笑的是,她發現她還不肯承認愛清,卻先一步承認自己失戀。

  他們僵持著,沒人想談,沒人想化解,甚至還有人想要擴大問題。

  向晚晚不是沒想過把合約砸在他頭上,訂機票回臺灣,但她理智的那面提醒著自己還沒存夠五千萬。

  至於在愛情上面幼稚過度的方英雄,一心繞在「她根本不在乎我」的這件事情上,他變本加厲,企圖讓她和自己一樣嫉妒到想死。

  於是,他和片中的女主角黎茵傳出緋聞,媒體拍到他們在酒吧裡面熱吻,緊接著,狗仔隊天天尾隨,新聞一天一則密集曝光。

  面對記者的詢問,方英雄一概語帶曖昧地回答,「我們是很要好的朋友,至於未來會如何?就看後續發展了。」

  而女主角面對記者的疑問,不是含情脈脈地笑望著方英雄,就是說:「他是個很好的男人,能夠和他在一起,肯定是前輩子修到很大的福份。」

  這種話聽在記者耳裡,還能不誇張、不大寫特寫?

  因此,天底下的人都認為方英雄情定黎茵。

  面對這種情形,向晚晚怎麼可能不心痛?好幾次她忍不住紅了眼眶,背著方英雄沖進廁所偷哭,她想不出為什麼狀況會在一夕間變更,為什麼前一刻兩人還在床上纏綿,下一刻,他就翻臉不認人。

  是她的技術太差?如果這樣的話,他早該和她第一次發生關係的時候,掉頭就跑啊。

  那麼,除此之外,還能有其他原因嗎?

  想破頭,終於讓她想出一個簡單、實際卻也落伍到會讓人唾棄的理由。

  老一輩不都這麼說,女人要懂得矜持,別在男人面前隨便,因為男人在沒有得到女人之前會把她當成天神,一旦到手了,便會發現,她其實並沒有那麼神聖。

  是嗎?他暗戀她那麼久,終於得手,才恍然發現,她沒有想像中那麼好用,因此態度轉換、對象更改……這就是男人,他們都希望找一個仙子當情人,卻在把仙子的羽翼剪除、把她變成凡人之後,棄如敝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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