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 > 台客型男 | 上頁 下頁 |
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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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前世註定我愛你,註定我愛你很多,多到就算你不知道我愛你,仍然孤注一擲,非要愛上不可。」 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動心。 他想,也許可以改弦易轍、不再計較過去,就算她忘記承諾,就算那個拋棄的感覺讓他痛恨至極,但因為愛情再度降臨,因為他喜歡彼此靠在一起的感覺,因為他喜歡有她在身邊,因為他不願意改變眼前…… 有人說,吃虧就是佔便宜,倘若這句話成立,那麼,在她身上吃一點虧,應該不要緊。 在他說服自己的同時,桌上的定時器響起,向晚晚飛快跳下他的大腿,拿起定時器在他面前晃,笑容可掬道:「工作嘍,大老闆。」 她肯定是他用過最好的員工,不論什麼時候,都把工作擺在第一位,如果每個人都能像她這樣積極認真,哪怕什麼全球金融風暴。 「不要,再抱三分鐘。」他拉拉她的手,耍賴。 原來對一個女人耍賴也可以這麼有趣,他笑眯眯,想要一要再要、要不停。 「不行,三分鐘後還會有三分鐘,懶惰是罪惡淵藪,乖,我先去浴室整理,你馬上過來。」 她掰開他的手指頭,彎下腰,捏捏讓所有女人心動的雙頰。 「馬上過去,有好看的嗎?」他故作可愛,沖著她笑。 向晚晚搖搖頭,皺皺鼻子,在他額際賞了個爆栗。 「快!」她又喊一聲,轉身進浴室。 看著她的背影,方英雄輕輕笑開。想到未來五十年、七十年都有她的肩膀可以嘗,想到每一個清晨都可以對她耍賴撒嬌……對,拋棄過去、迎向未來,是最正確的決定。 手機鈴聲乍響,是晚晚的手機,他想也不想就接起來。 「媽咪,你什麼時候才回臺灣?遲遲好想你哦。」是一個小女孩的聲音,很稚嫩。 「你找誰?」 他的口氣兇惡,小女孩被他嚇得,半晌發佈出聲音。 「說清楚,你找誰?」他加重口氣。 「請、請問這號碼是0980XXXXXX嗎?」 「對。」 「那就對了,我是遲遲,我要找媽咪。」女孩甜甜的聲音有揪緊過後的輕鬆。 「你打錯了,這裡沒有媽咪!」他朝著電話大吼。 「有啦,向晚晚是我媽咪……」方英雄沒等她說完,直接掛掉、刪除。 接下來,他比編劇動得還快的腦袋,飛快設定了若干原因場景。 那個孩子是她無故消失的主因?她有男朋友了、她不是忘記兩人約定,而是壓根沒把他放上心?她早就結婚,她是冒牌單身,她為了五千萬不得不跟在他身邊? 難怪她打死不說愛他,難怪他的俊顏吸引得了所有女生,只有她在那邊推三阻四,好像愛上他很丟臉,難怪她看見他像看見鬼,跑著讓他追,難怪…… 他錯了,她不會和他一起再過三、五十年,她的清晨屬於另一個男人。 而他,應該堅定相信,有仇必報是正確信念,對於某些女人,就是需要教訓才能學會,男人不可以欺騙。 對,他沒必要改變,他想的事根本不可行! 她做錯了什麼?為什麼他成天氣鼓鼓、不理人? 向晚晚不過是進浴室梳個頭髮,走出來後,便發覺方英雄整個人都不對勁了。 他鬧脾氣鬧得很凶,不吃飯、不吞維他命,上車也不肯和她坐在一起,她拿的衣服他不穿,她端的開水他不喝,一整個就是在針對她。 難道不給他三分鐘有這麼嚴重嗎?真是的,又不是小孩子,鬧什麼脾氣! 她別過臉,決定不理他,看他要氣多久,等氣完了,他們再來討論。無的放矢沒意思,人要學會長大成熟,碰到事情得溝通。 不過,她還是佩服他的,就算他氣得快跳腳,一旦面對鎂光燈、記者和導演同事,馬上能露出他的萬人迷笑臉,完全沒受情緒影響。 他拍片,在進度上:他抽時間回答記者問題,回答得盡力又得體;他和影迷粉絲拍照,來者不拒。他簡直是完美藝人,根本無法從他身上找到缺點。 但,第一天過去,第一個星期過去,他的堅持度比她所想的更強。可想想,不就是這樣的堅持,他才會毫無理由地愛上她,整整七年不變? 白天他們在片場,他做所有該做的事,包括不理她。 晚上,他們躺在同一張床上,他還是不理她。 她引誘過他,但他很不給面子,抱起枕頭走到沙發上睡覺。 她生氣了,威脅道:「我再去訂一間房。」 他卻冷冷說:「好啊,你付錢。」 方英雄才不付費讓她有機會和另外一個男人睡,對,他小心眼,他怎麼知道那個遲遲的老爸不會一路跟到上海,會不會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向晚晚摳死了,要花錢住飯店,她寧可睡在走廊上。買房是她最大心事,汲汲營營賺錢都來不及了,哪還能夠多花半毛錢! 所有冷戰歸冷戰,他們繼續同寢同食,二十四小時黏在一起。 只是這天,她再也受不了,決定把話談開,覺得這樣不明不白的賭氣下去太幼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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