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 > 八分愛老公 | 上頁 下頁


  「又說過了?好啦、好啦,你說過什麼我沒聽清楚,再講一次就好了嘛,幹麼發脾氣?年紀輕輕不要吼叫,不然會老得快。」她捏捏他的耳朵,像在捏家裡那只孬孬。

  說實話,是她的錯,昨天海齊講話時,她的眼睛忙著吃冰淇淋——當時大叔正在幫孬孬洗澡,赤裸著上半身,點點水珠子噴在他的肌肉上,哦~超好吃的,害她的唾液腺快速分泌。

  「那不更好,老得快,我看起來就會比你大很多。」他生氣地把她的手揮開,討厭她拿他當小孩看。

  「你說什麼?剛剛有車子開過去,我沒聽清楚,這次不是我的錯嘍。」閃閃高舉雙手,一臉無辜。

  「算了,你今天下午有沒有事,我們一起去逛街。」

  「逛街?」她為難地看了看海齊。她從不參予這類消費性活動,她比較喜歡參加增加收入式活動。

  「不喜歡嗎?」

  「我下午要念書,準備明年考試。」她說謊。

  「還早得很,明年七月才考。」海齊懷疑望。她什麼時候這麼用功了?

  「我想考好一點的學校咩,大叔喜歡會念書的小孩。」她說謊像吃飯,越說越順溜。

  「那好吧。」他有點悶,卻又不能反駁她的話。

  到家了,海齊打開門,孬孬躺在狗屋前面曬太陽,不爽的他怎麼看都覺得懶懶的一團黃顏色癱在草地上,像極了一坨黃色大便,長眼睛沒看過比它更懶的狗了。

  閃閃見他不說話,試著引他聊天。

  「海齊,說說你有什麼夢想?」

  「我的夢想……」他看著閃閃,笑得像白癡。

  蕭書臨看著桌上的紙稿,額上青筋冒出。

  他說過了,不可以隨便進入他的工作室、不可以亂碰他的稿紙,三樓是小孩子的禁地,這點,海齊很清楚,所以犯案的人不是他,那麼不必費心猜,除了那把小雨傘,不會有別人了。

  他承認閃閃很可愛,家裡有她,多了笑聲和歡樂,她是個很擅長聊天、製造氣氛的女孩,他承認她很聰明,什麼東西一學就會,舉一反三,反應棒到不像十六歲的小女生,他也承認,才一個星期,他就不後侮讓她住進來,並且暗暗告訴自己,就算她要住到大學畢業,他都沒意見。

  可是,她冒犯他了!冒犯到他的工作聖地。

  他怎麼知道小雨傘到過三樓,很簡單,她翻了他的畫稿,收回去的時候,沒有按順序排好,要是別人,可能不會發現,但他不是別人,他是事事小心謹慎的蕭書臨,尤其在工作上面。

  他想把她抓起來、狠狠揍她一頓屁股,拿著棍子叫她去壁角處罰站,直到她眼淚鼻涕齊飛,再用冷冷的聲音問:「說,下次還敢不敢?」

  聽說當頭棒喝對小孩子最有效,往後小孩還想犯錯時,就會牢豐記住上次被罰的事,進而心生畏怯。

  但是,她算小孩嗎?

  前天,她穿著「涼快」的睡衣到廚房喝水,偏偏他也在廚房喝飲料,他看見她發育良好、凹凸有致的玲瓏身材,才十六歲……他猛地灌下一整瓶果汁,掩飾自己的口乾舌燥。

  結果她不知死活,一邊慢慢倒開水,還一邊用撒嬌時軟軟甜甜的聲音問:「大叔,你也睡不著嗎?」

  見鬼,哪個男的看見她那種身材還睡得著的!一股不明的欲火竄上,燒得他全身發燙。

  「我也睡不著耶,英文好難背哦!大叔,你的英文好不好,可不可以到我房間教我?」

  他發誓,他聽見她口氣裡的勾引意味,但……不對,她才十六歲,十六歲的女生還不懂這些,是他思想變態,是天空的月圓太美,才會釋放他身體裡的獸性!於是,他匆匆再添滿一整杯開水,帶著些許狼狽,走回自己的工作室。那個晚上他沒睡,某個膨脹點讓他非常不安穩。

  呼~光是回想……他低頭看看下方的小親戚,又出現不安傾向。

  搞啥?蕭書臨,你腦袋裝什麼?管她是不是小孩,管她發育好不好,犯了家規都該修理一頓,他早就三令五申過,絕對不可以上三樓,好奇心再強烈都不可以。

  放下咖啡杯,他自落地窗看見海齊和閃閃從巷子口拐進來。太好了,他正想修理小孩。

  他下樓梯,三樓、二樓、一樓,臨出門前沒忘記繞進廚房喝一杯冰開水。

  「有啊,我的夢想是娶宋閃閃。」海齊宣示似地,大聲說。

  「這不叫做夢想是幻想。」閃閃不屑地揮揮手,像趕蒼蠅那樣。

  「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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