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 > 八分愛老公 | 上頁 下頁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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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蕭書臨三十歲,海齊已經十四歲,這位蕭先生的某方面功能肯定旺盛,否則十六歲的小爸爸……恐怕沒幾個人像他這麼棒。 聽海齊說,他老爸愛死了他老媽,要不是點點圈圈叉叉,他們絕對不會分手。 她對韓劇不感興趣,所以海齊描述父母親的愛情時,她選擇發呆略過,但她想蕭書臨對海齊的老媽肯定是非常愛的,否則「花瓶」已經在這個家裡進進出出好幾年,沒道理連更上一層樓的機會都沒。 哦,想到那「花瓶」,她叫林靜柔吧,就是又靜又柔、溫婉嫻淑到名列世界前十的那種女生,還不能對她說話太大聲呢,不然她會淚水汪汪投入男人的懷抱,控訴施壓者的暴行。 花瓶小姐經常到家裡幫忙打掃,不過實在多此一舉,大叔聘了鐘點女傭,每隔一天就會到家裡打掃說,她也常烹煮食物給蕭家父子享用,然後共度溫馨甜蜜的家庭夜晚。 她以無比堅定的耐心,用細水長流式,一點一滴打動蕭家父子。 至於為什麼叫她花瓶?很簡單,她老是抱著花束走來走去,也不管別人會不會對鮮花過敏。 問過海齊,對於林靜柔有什麼看法。 他頓了頓,才回答,「等我老爸對我老媽徹底死心之後,也許他會娶靜柔阿姨吧。」 她有追問為什麼。 海齊說:「老爸又沒有其他女朋友,這幾年,身邊只有靜柔阿姨一個人而已,不娶她不然要娶誰?」 這回答讓她很不爽,那種感覺像、像……你看中某塊五花肉,可是皮包裡面錢不夠,正計劃要不要跑回家拿錢時,旁邊一個歐巴桑順手拿起你挑中的那塊,掐掐捏捏,還詢問小販,這塊肉要多少錢。 這個形容很難懂啕? 但意思就是,她也想啃幾口的美味男人,已經有人先一步拿好筷子,在他的身邊虎視眈眈外加畫圖圈,還掛了告示牌,標明:內有惡犬,閒雜人等勿入。 所以,她討厭林靜柔! 她的態度不是白就是黑,但蕭書臨的態度就不好認了。 說他不喜歡「花瓶」嘛,他又由著她天天上門來整東理西的,扮演著女主人的角色。說喜歡嘛,又沒見他們有什麼了不起的親密互動? 整體來講,最讓人受不了的是,蕭書臨居然要求她喊花瓶小姐「阿姨」,阿姨耶,「花瓶」才二十五、六歲,她居然要喊一個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女生阿姨,真扯! 都是她這張娃娃臉的錯,二十二歲冒充十六歲還被嫌年齡灌水,都是她老爸老媽的錯,沒把成熟穩重生給她。 她超悶的,誰樂意喊情敵阿姨啊?這不是冤她嗎? 蕭家還有一隻孬孬,孬孬是黃金獵犬,脾氣好得不得了,連隔壁家的貴賓狗都敢跟它嗆聲,也不想想,孬孬一張嘴,就可以把它的小腦袋咬碎。但他們知道孬孬不會,貴賓狗也知道孬孬沒那個膽,不然,「孬孬」當假的嗎?它是徹頭徹底、真實無偽的孬。 像她,她沒它那麼孬,哼哼,她找到工作了,在菜市場賣衣服。她強得咧,自從老闆用了她後,業績增加兩倍半,有了菜市場經驗,她計劃先不把錢寄回去給閱閱,等存夠十萬塊,就自己批衣服來當老闆。 當老闆,錢不必分給別人賺,發財的機會比員工高,當完小老闆當中老闆,緊接著當大老闆,她不怕苦不怕難,發誓總有一天要賺到很多錢,把育幼院裡被送出去的那群小傢伙一個個接回來。 閃閃從菜市場回家的時候,在車站附近碰到海齊,她小跑幾步地追上他。 「海齊,你為什麼在這裡,下午不上課嗎?」 她看看手錶,一點十分了,收完攤子回家,這個時間對她來講很正常,但對一個念國中的小孩很不對,不會是蹺課吧。 「我昨天跟你講話,你都沒在聽。」海齊不滿,嘟囔幾聲。 他看著她的馬尾巴上面沾到東西,順手幫她抓下來,閃閃以為他在跟自己玩,也動手揉亂他短短的頭髮。 海齊笑了,也不知道為什麼,從第一眼開始他就超級喜歡閃閃。 說是因為她漂亮嘛,也還好啦,美女滿街跑,不差她一個;說她可愛嘛,學校裡追他的女生,可愛級的排排站,可以繞操場三圈半,她真的沒有比較特殊。可他就是超愛她,沒道理。 這個說不出口的「沒道理」,讓他發誓兼決定,將來非娶閃閃當老婆不可,誰都別想勸阻他,青少年有青少的執著,不能隨便侵犯。 「真的哦?對不起啦。」她笑出兩個甜甜的大酒窩。「那你再說一次。」 看見閃閃的酒窩,他滿肚子的火氣消失得無影無蹤,她前輩子一定是滅火器。「我說我今天月考,考完試同學要請我去看電影,可是我不想去。」 「為什麼不去?中學時期最美好的回憶就是和同儕間的互動,去啦、去啦,沒錢的話,我幫你跟大叔要。」 唉,這是她另一個悲哀,面對喜歡的男人,居然要規規矩短喊人家一聲大叔,三不五時還要裝ㄋㄞ,人生啊人生。 「宋予閃,我昨天已經說過了!」海齊挫敗地大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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