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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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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知過會有這種答案!芙菱朝藍仲達做了個鬼臉;但藍仲勳仍正經八百地追問道:「那另外一個呢?」 「就是你呀!」藍仲達哈哈大笑,大哥就是把芙菱照顧得太無微不至,才會養成她這麼懶惰的性格。 他的玩笑顯然沒有引起共鳴,在座三人同時賞了他一記大白眼,但藍仲達還是猶自笑得好開心。 半晌,藍仲勳突然開口轉移話題道:「啊,對了,芙菱,我後天要下南部開研討會,可能會順便帶芷嫣回家……」 「什麼?不會吧!」芙菱拍著胸部,差點被吐司噎死。「那我怎麼辦﹖你們不能丟下我啊!我會餓死的。」 「有仲達在,而且我會把一星期的食物都準備好,放在冰箱裡,你只要用微波爐熱一下就行了。」藍仲勳道,他也怕她一個人在家。 芙菱哭喪著臉,好象世界末日要來似的。 「芙菱可以跟我們一起下去啊!」芷嫣提議道。 芙菱恍若遇到救星般,眼中閃著明亮的光輝。 「大哥和芷嫣難得有時間獨處,你還要跟去當超級電燈泡,不如乖乖待在家裡陪我打電動玩具,我還會負責煮飯給你吃。」 芙菱以懷疑的眼神盯著藍仲達,她從來都不敢奢望他會煮東西給她吃,他跟她一樣懶;再加上二哥自營征信社,是個私家偵探,每天在家時間不固定,靠他吃飯她可能會先餓死。 不過,她不得不承認二哥說的話頗有幾分道理,大哥和芷嫣每天除了上課之外,其它的時間大多在廚房裡度過,難得大哥要下南部去拜見岳父岳母,她跟去就顯得有些礙手礙腳了,再加上芷嫣家裡親戚眾多,而她一向又很討厭交際應酬,所以,為了免除麻煩,她應該還是選擇待在家裡和一堆微波食物為伍才是上策。 「我看我還是待在家裡替二哥準備三餐好了,你們儘量多玩幾天,不必急著回來。」芙菱很「乖巧」、很識相、也很忍痛地決定道。 藍仲達則在一旁笑岔了氣。天啊!每個人都知道這是個天大的謊言,藍芙菱絕對不可能會為他準備三餐的,她甚至連糖和鹽都分不清楚。 「好了,就這麼決定。」芙菱看看手錶,塞了最後一口吐司,站起身來急道。 「大哥,等一下就麻煩你載芷嫣去學校交報告,二哥,你載我去體育館,我快來不及了。」 「你還要去?今天乾脆請假在家睡覺好了,你已經兩天沒睡了。」芷嫣也站起身來。 「沒關係,我中午就可以回來了,而且今天要發薪水。」芙菱穿好外套,拉著還在吃東西的藍仲達就往門口走去。 「喂喂喂,我還沒吃完耶!」藍仲達努力吞下卡在嘴裡的早餐大叫著。「為什麼我要負責載你?你的車呢?」 「被偷了,所以從現在開始你要負責載我去。」芙菱扯著他的袖子催促著,連脫帶拉好不容易出了門後,才再悄悄開口對他說道。「是你要我留下來陪你玩電動所以你得負責去買新的卡帶回來,原來的我都玩膩了,沒啥挑戰性。」 原來是為了電動玩具才留下來的。 他為什麼會有這種奇怪的小妹?藍仲達在心裡苦歎著,如果照目前的情勢走下去,她真有可能會賴在家裡一輩子。 看來,想辦法把她「銷」出去,是他這個做哥哥首要的重責大任。 第三章 有生以來,藍芙菱第一次深刻體會到什麼叫「人怕出名豬怕肥」。 早知如此,她寧願選擇肥死。 人的心理有時真的很奇怪。好象上電視報紙是一件很難、很了不起的事,其實要上報紙還不容易嗎?只要隨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證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還沒人會同你搶版面;至於跟所謂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興奮的事呢?說實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為她從小到大從沒迷過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個,充其量她也只喜歡過傅培梅,但當時她唯一的想法僅是——當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於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過目前她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沈徹絕絕對對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張著大嘴,重重打了個呵欠。 一夕成名的後果實在有點可怕。她來這裡打工到現在,從沒有人曾特別注意過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團拉拉隊爭相網羅的對象。 她現在甚至連偷懶打盹的自由都沒了。 她抱著拖把坐在場邊,死撐著眼皮盯著場內例行的練習賽,決定能不動就不動,除非有重大事件發生,否則沒有人可以強迫她離開這張椅子。 錢大培學弟已在她耳邊講了快一個小時的話,可她卻一個字也沒聽進去。 她實在太想睡覺了,腦筋根本無法運轉;也不知是否是太想睡覺的關係,她幾乎可以聽到她溫暖的床正在呼喚著她。 場內的球賽打得火熱,可那聲音卻像被抽離似的,越來越遠,越來越遠;慢慢地,她覺得眼皮漸漸沉重……這已是她的極限了……她好想睡……現在就算給她一百萬……也換不回地想睡覺的決心……她好想念……她的棉被…… 「閃開!」碰! 隨著一聲吼叫而來的,是一聲巨響。 藍芙菱倏地被驚醒,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待她定神一看,才赫然發現自己已被撞得人仰馬翻,正躺在地上,而且更可怕的是——那個叫沈徹的討厭鬼就壓在她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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