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蘋果鳥 > 我的21號公主 | 上頁 下頁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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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我害了你。」肩頭被制住的我,無法更靠近他半步。我被帶到旁邊的房間裡,一扇很重的門關上後,什麼聲音都聽不見了。接下來很多不堪的問題出現在我面前,很多我聽不懂的法律術語,不管我怎麼哀求,他們就是不肯讓我見恒峰。 警察局完後就是到他檢署,我好冷好渴,想換一件自己的衣服也不成。他們給我喝的水都有著厚重難聞的塑膠味。檢察官比警察還凶一點,卻願意讓我講講話和問問題,我知道殺人罪最少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滿十八歲或基於義憤都可以減輕恒峰的刑責,他答應我會儘量幫忙,但那是我跪在地上把頭磕破後的事了。問完話後他找來了——個法院義工陪我走出門外,恒峰的爸媽親友、還有恆峰的車友「火、雷、電」都在當場。 「早叫恒峰不要跟你在一起,你這掃把星。」火用力給我一巴掌,旁邊的人連忙把他架開,他不斷地叫駡,「婊子、賤貨。一放他出來,是我幹的,恒峰是幫我頂罪的。」大家都哭成一團,媽偎在爸懷裡,遠遠哀傷地看著我,我終於把頭低下來,眼神不敢再面對眾人,我仿佛聽見從心裡驟然震起巨大的關門聲,就像是警局那扇門一樣,閉合上就能夠摒除所有外界的聲波,如同真空似地連自己的呼吸聲都被吞沒,讓我徹底地聾了啞了。 從法院出來後,我被臨時安置在義工的住所,等候恒峰殺人罪的案子開庭審理。阿姨——她是我媽的麼妹,從媽嫁給爸後就沒再跟阿姨有聯絡,後來我們又搬了無數次的家,所以連我也不知道自己還有一個親人在世上。案件發生後,經過警方的聯絡,她才跟姨丈火速從臺北趕下來想接我回家。但,等他們到了的時候,我已經被縣政府社會局送到縣立醫院的精神科住院就醫。 那晚之後,我不再開口說話,醫生判定我精神狀況出現異常,在取得阿姨的同意後,我被送進精神科病房接受診治。沒多久我被判定為「重度憂鬱症」,不宜出庭作證,必須繼續住院觀察治療。 在病房的那段日子,我和阿姨正式相認。來看我的除了警察跟檢察官外,就是恒峰的爸媽。我沒辦法說話,只能在會客時間靜靜地聽著他們告訴我恒峰的近況。他們幫我帶來電話卡、糖果餅乾、一些零錢,換洗的內衣褲。我自殺過,用頭去撞水泥牆、拿手去割床緣的鐵架、扳斷電話卡割腕,不知因此被施打了多少次的鎮定劑,四肢被束縛關在禁閉室多少次,我睡不著,不停地哭著,心裡喊著恒峰的名字,「對不起」最少被我默念了幾十萬次,我的腦子會一直聽到恒峰對我說「跑,快跑!」還有火的責駡「婊子、賤貨」,那是捂住耳朵也停不下來的聲音。 因為抗拒吃藥,我每天都要被護士架住強行灌藥。很神奇,持續用藥的一段時間過後,慢慢地,聲音就不見了,應該是說我的人不見了。藥好像給了我一個固定的情緒和新的個性。我不再情緒低落,愁苦哀傷的表情被一張木然的臉取代。 我還是掛念著恒峰,只是痛苦被擋在胸口,再也上不去腦子裡,像是沒有浪花的海,沒有風跟雨的颱風夜。當我發現原來是藥物奪走了我的惡夢、自責、憤恨時,想要阻止已經來不及。我開始依賴起藥物,早中晚三餐後的用藥時間,不需要再有人逼迫我,我會乖乖跟著病友到護理站吃藥,然後在這個封閉的空間裡,在沉重鐵門與無數鐵窗陪伴下,消耗日光、月色,跟自己。 我是沒有浪花的海,沒有風雨的颱風夜;我是被雕塑的人偶,除了絲線外,你再也牽動不了我一丁點的情緒。我是人,卻又不是人。 在阿姨堅持下,恒峰的爸媽不再被允許來探望我——他們的悲傷表情,恒峰的消息與問候,可以輕易地在瞬間化解藥效,幾乎他們每來一次,我就會情緒失控進而出現自毀的舉動。 從縣立醫院到臺北榮總,隨著用藥的改變,心理治療師的介入,我逐漸開口說話,雖然常是有一句沒一句的說,但是醫生似乎認為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 「難道你不想趕快好起來,離開這去找你心愛的人?」「他能無怨無尤地為你做這麼大的犧牲,我相信他一定不願意看你活得如此痛苦。」「你們都還年輕,可以重新開始不是嗎?一如果他在監獄裡,也是這樣虐待自己,你不傷心難過嗎?」 這些話帶給我很大的鼓勵。的確,除了出院外,我沒有別的方法可以見到他。我們都還小,欠他的,我可以慢慢地還清。正如醫生說的,要是他看到現在清瘦憔悴的我,一定會忍不住大動肝火,會數落臭駡我一頓。我要離開醫院,為了他我要趕快好起來。 我開始參加團體治療,唱歌、打乒乓球、跟病友打牌聊天,許久不見的笑容也隨著我的努力一寸寸地回到我臉上,每天我都寫一封信給他,麻煩阿姨幫我寄出去。信的內容一定有句「我們都要忍耐,等我!」 本來食欲不振的問題,也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我變得愛吃,最初是為了要補充體力,讓自己身體有力氣去對抗纏繞不去的沮喪感,但在不知不覺中,愛吃成了不吃不行。我吃的快吃的多,吃完正餐的菜色,我卻還停不下,就算只剩白飯我也一碗碗的添著,直到腸胃再也裝不下任何東西,食物堆滿到喉嚨上。 然後我會嘔吐,起初,還得用手指頭壓住舌根才吐得出來,到後來,只要想吐,我隨時隨地想吐就能吐。 仿佛冥冥之中,有人希望我遭受無止盡的懲罰,因此對我施了一種極為惡毒的魔咒。讓我不斷地從一個煉獄換到下一個煉獄之中。病房很快地發現我的異狀,醫生交代必須控制我過當飲食,但是為時已晚。食欲成為我不可控制的衝動,我開始會去偷、搶病友的食物,不管是一口飯、幾盒餅乾。吃撐、吐掉,吐完再到處搜刮食物,不停地惡性循環。 不在乎被病友毆打,或是嘔吐帶來的痛苦,因為在吃的過程中,我能得到解脫的輕鬆感,就算接下來我得面對接踵而來的罪惡跟挫敗感,我還是樂此不疲。醫師認定我的強迫症情況過於嚴重,換了新藥更加重藥量,為了確保在適應新藥的過程中不會發生意外,我又進了禁閉室,這一關一綁就是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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