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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這年冬天不平靜。

  距離盛輝皇朝首都西南約三百里處,有一座名曰宜縣的小縣城。宜縣在前兩年迎來了一名新知縣,與一名女知縣。比起知縣是女人這點,更為人以充談資的是,這知縣是出了名的酷吏!

  這名知縣姓程名盼兒,名字倒是極甜,偏偏每次斷案用刑,都讓人不由得背上發寒。縣民皆對她又愛又恨,愛她判案大快人心,恨她用刑慘無人道。

  這年,宜縣發生了件大案。

  宜縣南市上有個賣豬肉的張屠夫,孔武有力,人品不怎麼樣,手上倒還寬裕,前些年娶了名賣身葬父之女阮氏為妻。

  這阮氏原也是出身書香世家,只因家道中落,才淪落至此。張屠夫娶了阮氏後,對她極為疼愛,卻因出身不同,兩人話不投機,夫妻感情並不融洽。

  阮氏是個有心眼的女子,有什麼不痛快,都藏心裡從不明說,逐漸地便將張屠夫恨上了心。

  張屠夫是個糙人,只求有妻有子,兩人湊合著過日子,哪懂得媳婦那點小心思?兩人便這麼過了幾年。

  這年初,張屠夫發現兒子愈長愈不像自己,逼問之下,才知阮氏給自己戴了綠帽,兒子非自己所出,張屠夫一怒之下掐死了阮氏,更將向來疼愛的兒子殺害後,烹煮來吃。

  宜縣民風淳樸,這殺人烹屍一事爆發開來,眾人皆驚,有人指責張屠夫殺妻烹子太過兇殘,也有人說阮氏不守婦道,張家小兒是個雜種,兩人都該死。雙方意見僵持不下,是以這案子從一開始就特別受到民眾注目。

  直至今日,張屠夫殺妻烹子案的審訓已告終結,是時候該判刑了。

  朝廷將判刑、處斬等當作殺雞儆猴的手段,因此每次判刑,都會有民眾圍看,愈是大案、懸案、慘案,愈是人多。

  這日,縣官程盼兒進入堂中時,早已裡一圈、外一圈地圍滿了人,若不是有所管制,外面還有人想往內擠。

  「阮氏不守婦道與人私通,你夫妻二人恩義已盡,依我朝法律,此案可減罰兩等,發配南荒,然……」程盼兒音量不大,咬字倒是清晰,將判決說得明白,這「然」字略一沉吟,便將眾人的心都吊到了嗓子眼。

  「男子與婦人私通生子,依律只需賠款便可贖回,那小兒既是阮氏與人通姦所生,非你所出,你便不能決定他的生死,看在你其情可憫,本官不判你死罪,可你殺人吃肉一案不得不嚴判,以儆效尤。」

  程盼兒頓了頓,堂中靜得像根針掉地上都能聽見。

  「你既喜吃人肉,本官便讓你嘗嘗滋味。」程盼兒面色蒼白,穿著朝服坐在座上的模樣,恍惚間竟像白無常索命而來。

  她以同樣白皙的手執起令牌丟落于地,「來人啊,從今日起,每日由犯人身上片下肉片,用白水煮給他吃,記得片得仔細點,別讓人家說我們這兒的刀工比三條街外那家『一口涮』差。」

  眾人聽得這刑罰,莫不面色如灰。

  程盼兒冷聲道:「那小兒約莫少了十斤重,你什麼時候吃完十斤,便什麼時候出發吧!」

  驚堂木一拍,「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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