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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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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等一下你就聽我們說,如果法官有問你問題,你再回答不用害怕,交給我們,我們會幫你辯護。」 「你們那天說你有個什麼計劃可以重挫檢方,我可以知道是在說什麼嗎?」 「劉小姐,這是最後手段,除非申請遭到駁回,否則我們是不會使用的;但是為了你的案子,為了你父親劉兆的案子,我們必須做好準備,並且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 她聽不太懂,但是她不能再問了,因為就在這時,檢方的代表都來了,總共來了三個檢察官,其中一個就是馬傲辰,他穿著法袍,在看見她坐在被告席上時,愣了一下,但立刻回神,坐在檢方席上。 但是馬傲辰無法控制自己,一直任由自己的視線往她瞟過去;當然,她看見了她蒼白的臉色,看見她手腕上的手銬,然後皺起眉頭。 為什麼又要上手銬?她只是個弱女子,能有什麼威脅?這裡有多少人,她跑得了嗎?何必上手銬? 他靜不下心來,更無法把握機會閱讀卷宗。事實上,他陷入了很大的掙扎,今天,靜之的律師提出申請要求停止羈押,站在檢方的立場,當然得要求法院駁回。 可是站在馬傲辰的立場,他竟然想同意——基於私情,他想將靜之先放出來,也好過讓她在看守所那個地方受苦。 在那個環境裡,是會把人逼瘋的,尤其在他心裡已經篤定,整起案件跟靜之毫無關係之後。 可是他是檢察官,他怎麼可能說得出口,怎麼可以任由自己受到情緒左右,受到兒女私情的影響?怎麼可以…… 不一會兒,法官來了,所有人起立致意後全部坐下,法官利用一點時間看完卷宗,才抬頭看向眾人:「犯罪嫌疑人劉靜之申請停止羈押一案,現在開始審議,請檢方先說明狀況……」 「庭上,」律師說:「辯方有異議。」 「有什麼異議?」 「申請案是我的當事人提出的,這跟羈押期限到期審議是否延押時應由檢察官先說明延押理由不同,因此應該由我方先說明停止羈押的理由。」 法官看了看被告,再看了看檢方;馬傲辰等人似乎並無意見,於是律師開始說明,為劉靜之辯護。 「庭上,我們要求停止羈押,理由有三,第一,我的當事人劉靜之身體本來就不好,羈押在看守所後身體狀況更差,精神不濟,請求庭上基於人道立場,准許停止羈押。」 接著律師看向檢方,「第二,我要代替我的當事人,嚴正抗議馬傲辰檢察官日前在沒有律師陪同下,獨自訊問我的當事人,對我的當事人造成壓力,甚至逼迫我的當事人更改供詞之嫌。」 劉靜之聽到,心中一驚,不知律師會這樣說。 馬傲辰自然也聽到了,但是他一動不動,仿佛老僧入定,榮辱不驚。 法官壓低老花鏡,看向馬傲辰,「檢方,有這種事嗎?」 馬傲辰點頭,「我確實在上週五前往看守所訊問過她。」 眾人一驚,連律師也有點愣住,不敢相信他會承認。 這是,法官轉而看向劉靜之,要她說話。「被告,檢察官有要求你更改供詞嗎?」 劉靜之搖搖頭,「應該不算,他質疑我是為了幫父親頂罪,要我老實說。」 法官想了想,看向律師,「你繼續說,我綜合判斷。」 律師繼續說:「第三,檢方已經扣留了所有賬戶資料與賬本,並且透過跨國司法互助,請求相關國家凍結賬戶,顯見證據均已搜集齊全,繼續羈押我的當事人已無必要,請法官做出停止羈押的裁定。」 法官點點頭,「檢方呢?」 該檢方說話了,可是馬傲辰站不起來,他應該要站起來說話,可是他竟然雙腳微微發軟,無法站起來——他根本沒想到會有要與靜之當庭對質的這一天。 他這才知道,他根本做不到冷靜,以往出庭時口若懸河的才能,現在統統不見了,只剩下緘默無語的馬傲辰。 一旁其他檢察官見狀,根本猜不透馬傲辰到底是怎麼了,只當他身體不好,辦案過累、精神不濟,因此只好由他們上陣。「庭上,檢方認為現階段不應該停止羈押,第一,有關精神與身體狀況,看守所有的醫療人員可以幫忙照護;第二,馬檢察官的訊問,被告也已否認有遭到逼供更改口供;第三,縱使相關賬戶已遭凍結,但因為過去問忠幫忙洗錢均循地下管道,因此放她出去,仍有脫產的可能,到時候要追回不法所得,恐怕很困難。」 馬傲辰安安靜靜,將同僚的說詞聽得一清二楚;自然,劉靜之也聽到了。 劉靜之心裡一陣苦笑,這些說詞應該就是馬傲辰的想法了,她不該覺得可悲、不該覺得傷心,這些都是她罪有應得。 法官再看向劉靜之,「被告,有什麼話要說嗎?」 她抬頭看向法官,不能控制自己,又看向了坐在檢方席上的馬傲辰;馬傲辰知道她在看他,卻沒有給她回應。 他怕看見她那哀傷的眼神,他無能為力,論公事,現階段確實不該放她;但論私情,他不想關她。 好吧!他承認,他捨不得關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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