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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嚴士揚邁開步伐,跑過大半圈,終於來到她身邊,然後他放慢速度,與她並肩慢跑。「你來陪我慢跑嗎?你人真好。」

  說起話來,像是在撒嬌一樣,沈佩璿不禁搖頭笑著,「我是怕你又跑去躲起來了。」

  「你放心,我不會了。」他的聲音篤定,向她保證。

  小璿這麼擔心他,他不能再這樣下去,他可是個男人啊!他應該有振作起來的勇氣。

  聽著他的保證,沈佩璿真的很高興──她突然感到,嚴士揚經過這陣子的巨變,他真的長大了;或許他還是那個擁有真性情的男孩,卻在遺憾與傷痛中磨練出更圓滑的個性。

  他自己還沒發現而已,也或許他只是一時收斂,但她還是好高興,好高興自己可以親眼看著他,陪著他成長。「書念得怎樣?」

  「還不錯,進度超前。」

  兩人一起跑步,不快不慢,微喘但不會上氣不接下氣。

  沈佩璿提議,「我來考你。」

  「給你考啊!」

  「民法當中有關結婚的要件……」

  「這個簡單,依照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結婚要書面,而且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簽名,最重要的是,雙方要到戶政機關登記。以前沒有登記,婚姻還是有效;現在沒有登記,婚姻就無效了。」

  「不錯耶!」

  「換我考你,告訴乃論之罪如果對一人撤回告訴,對其它共犯也等於撤回告訴,唯一的例外是什麼罪?」

  「我知道,就是通姦罪,老婆原先告老公跟老公外遇的對象,後來心軟原諒了老公,撤回對老公的告訴,但還是可以繼續告外面的女人,這就是非常有名的『女人為難女人』條款。」

  「好厲害……」

  兩人你來我往、你問我答,不知不覺間就在操場上跑了不知多少圈;兩人都不覺得累,甚至還興致勃勃。

  嚴士揚突然覺得小璿的笑容很亮眼,幾乎吸引了他所有的視線,甚至成為他眼裡唯一的目標。

  她其實好漂亮,那雙眼睛如此明亮,裡面充滿了自信與智慧;她總是在他身邊給他勸告、給他力量,幫他指引方向。

  他本來就很感謝她,甚至是感恩──她真的是他生命中最重要最重要的一個人,如果沒有遇見她,也許他不可能從失戀的痛苦中掙扎而出,不可能學會喜歡一個人就是要祝福她。

  但現在,他對她有了全新的看法。

  他……他好想知道哪個人那麼幸運,會得到她那麼深刻的喜歡,喜歡到她願意祝福、願意割捨。

  那個該死的幸運傢伙是誰啊……

  當然,鬼混了大學四年的嚴士揚一定會得到報應,這才能對得起那些苦讀四年,一分一秒都沒浪費的莘莘學子。

  那傢伙大學畢業後,當然沒通過司法特考;不過相對的,沈佩璿應屆就考上了,完成了她要求自己必須要達到的目標。

  記得在發榜那天,他雖然落榜了,可他笑得比誰都開心,不知怎的他就是開心,因為她考上了。

  他可是親眼見到她就這樣刻苦的讀了四年書,這樣的成就是她應得的,老天有眼啊!

  而他,算了,臨陣磨槍才半年,怎麼可能考上?只好乖乖剃光頭去當兵了。

  可是沈佩璿不放過他,即便在司訓所辛苦的上課,每天仍然寫信、寄書,找了一大堆資料,再加上自己準備考試時做的筆記,統統寄給在軍中的嚴士揚,逼他好好念書,不斷的替他加油打氣。

  他真的不能不感動,第一次他想,小璿到底為了什麼願意這樣幫助他;第一次他發現這個問題不能再用「好朋友」、「最要好的朋友」這樣的答案來解釋了。

  有一個人在後面不斷的鞭策激勵,嚴士揚不敢放鬆,將自己緊緊上了發條,逼自己一定要趕上……趕上那個已經迎向自己目標的女人!

  不知怎的,他就怕趕不上她、就怕配不上她!

  退伍後,嚴士揚順利考取,雖然跟沈佩璿是同學,不過兩人在司法官訓練所倒是成了前、後期的學姊、學弟。

  記得在發榜那天,換她替他高興,高興到眼淚都掉了下來。

  他倒是覺得還好,考取只是剛好,或許不要命的自信自傲又犯了;相反的,他注意著她──以前從沒這樣看過她,即便認識了這麼久,他從未這樣看過她。

  經過了一年多,突然間他不再想起小君了,那個曾經帶給他極大傷痛的女孩,他甚至漸漸想不起她長什麼樣,不記得她說話的聲音……

  或許是因為在交往時,她本來就不愛說話,都聽他說話。

  現在他的眼裡突然專注著看著她──小璿,他們認識好久了,奇怪?他怎麼從沒這樣想過她?

  她曾說過,她在大學時代很喜歡一個男生,喜歡到寧願祝福他,那個男生到底是誰?!

  該死!他好想知道是誰……

  坐在檢察官席,嚴士揚看著坐在審判席上,身著黑領、黑袖,藍色對襟鑲邊法官袍的沈佩璿,她清秀的臉龐專注看著文件,現場氣氛一片凝窒。

  這是開庭,氣氛當然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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