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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巫婆

  “起來,女人。”秦日臻向把頭埋在方向盤上的人咆哮。完全看不見她的臉,頭髮黑漆漆地披了一肩,頭髮上衣服上全都是髒東西。秦日臻一把拉起她的頭,像牽引扔在廢物箱裡的壞木偶一般。

  秦日臻再次伸出手,但感到她身上肮髒的無從下手,頓了一頓拎住她的後衣領往外拖。喝醉酒的人果然沉重,秦日臻一米八的大個子居然在一米六的小女人面前感到力不從心。

  他像拖一袋麵粉似的把她拖出來,一眼瞥見她本來就短小的衣服已揪到露出一段白得像菜市場案板上的肥豬肉似的腰身,他又好心地彎下腰幫她把衣服扯下去。

  可是她突然一翻身,四仰八叉,秦日臻的手就被壓在了下面。他正狼狽地齜牙咧嘴。

  何印殷來到他身邊,“你不是趕時間嗎?怎麼還在這裡調戲女孩子。”

  秦日臻看了一眼嬉皮笑臉的何印殷,他氣急敗壞地說:“笑什麼,還不幫我。”

  於是何印殷半蹲下身來,推石頭似的把女孩的身體推了一把,秦日臻的手才得以解脫。

  何印殷掩著鼻子端詳地上死屍一樣的人一會兒,說:“這是張小弟吧?”

  “你說誰?”知道了她的名字,秦日臻忽然更加氣憤。

  何印殷說:“我高中同學,上次聚會你不是還見過她嗎?”

  秦日臻說:“她怎麼會到我車上?你收留的?”

  何印殷說:“沒有啊,我也正奇怪。估計是你粗心大意又忘了鎖車門,碰巧她喝醉了又正好路過這裡。”

  “那就一定要進我的車裡?什麼邏輯!”他眉頭緊得跟什麼似的。

  “行了,上你的班去吧,不然真要遲到了。我叫人來洗車,不用你操心。”

  張小弟窩在沙發裡,腦袋埋在膝蓋間,整個身體東搖搖西晃晃。

  何印殷端一杯橙汁走過來坐下,碰碰她,“喝點東西,讓胃舒服一點。”

  張小弟嘟噥著:“可是我現在頭痛,有什麼東西能讓腦袋也舒服一點嗎?”

  何印殷說:“那我就不知道了。”

  “唉——”張小弟歎了口氣,往後仰倒在沙發上。

  何印殷把橙汁放在桌上,進臥室找了幾件衣服,站在浴室門口說:“你還是先洗一下可能會好受些。”

  洗了澡出來,果然清爽百倍。張小弟胡亂耙了一把濕發,問:“有沒有電吹風?”

  何印殷找來遞給她,“幹嗎要往死裡喝?”

  張小弟笑了笑,“跟人拼酒呢。”

  “你還在酒吧上班?”

  “那還能上哪兒?我要考上大學,那走出來還不跟你一樣是白領麗人了。”

  何印殷回憶起來,“你沒參加高考吧?”

  張小弟甩了甩脖子,長髮劃出大半個圓。她關掉電吹風,抓一把頭髮在手裡說:“是啊,高二一開始我就退學了,你們高考那時候我在學吉他,省了兩百元高考報名費。”

  何印殷一時不知道說什麼。高中的時候,她們彼此並不太熟悉。

  張小弟從褲袋裡掏出一根頭繩把頭髮隨便一綰,對何印殷說:“借你電話可以嗎?”

  也不等回答,就去熟練地撥了一串數字,“喂,你給我來。”皺了下眉轉頭問何印殷:“你這兒是哪兒?”然後把地址對著電話重複一遍,“限時一刻鐘,遲到你就慘了。”

  何印殷見她一副女王氣勢,笑著問:“誰呀?”

  張小弟說:“李小多。”

  何印殷驚訝了,“還是他?”

  “什麼『還是他』?”

  “我是說被你統治的人這麼多年都沒變。”張小弟和李小多,是出了名的鐵兄妹。果真是鐵,一晃已過去六七年了,還沒爛。

  “嘿嘿。”張小弟頗為得意。

  李小多果然在一刻鐘之內趕來,不過形象不佳,氣喘如牛。他的黑臉透出紅色,又汗淋淋的,像抹了一層醬油;鬈髮亂糟糟的,灰色的制服也是皺巴巴的,胸前印有“大康電腦維修部”的字樣。

  “我還在上班呢。”他進門就說。

  “廢話,不然我能找到你啊。”張小弟張開手臂。

  李小多問:“幹嗎啊?”

  “背我回去。”張小弟毫不客氣地說。

  李小多一臉痛苦狀,“又要背你?”

  “我喝醉了剛醒來,走不了路。”踹李小多一腳,“快一點兒啊。”

  張小弟回頭告訴何印殷等幾天再來還衣服,就像貼畫一樣粘在李小多背上,頭擱他頸窩裡,“表現不錯,我免費唱歌給你聽啊,唱完了,你給我說是什麼歌。”

  但是李小多累得七死八活,哪裡還有精力分析她唱的到底是無數歌曲中的哪一首,胡亂地報:“《東北人都是活雷鋒》。”

  他遭到一記爆栗。

  “放你的叉叉,張國榮的《倩女幽魂》,他死之後樂隊還做了專場,你好像去聽過的吧。你找死,繼續聽,再說錯我掐死你。”

  何印殷聽見門“咣當”一響,知道是秦日臻回來了,立刻閉上眼睛裝睡——一陣洗漱聲過後,一個熱騰騰的身體直挺挺地倒下,手習慣性地往她胸前一搭,鼾聲即起。他並沒有多看她一眼,他需要的只是睡眠。

  何印殷立刻睜開眼看向他。他塊頭很大,所以人顯得粗糙,而他的心思也的確粗糙,但是五官卻不是草草造出來的劣品;他的手很大,夏天的時候鼻尖上總是冒汗;標準工科出身的男人,很少能玩出什麼情調。

  何印殷心裡一陣酸痛,輕輕哭出來,聲音很低,但是很淒切。兩年以前愛上他的吃苦耐勞和正派,後來才知道若不讓自己受傷害,還必須連同他的粗心和遲鈍,以及他的沒情趣一起愛。魔羯座的男人,不能對他要求過高。兩年時間就在她的堅持下過來了,但是秦日臻這個笨蛋,越來越猛烈地攻擊她偽裝的堅強。最近業務繁忙,他朝九晚十兢兢業業地加班,每天回來倒頭便睡;不再鍾愛她做的飯菜,總是對等在飯桌邊的她說我已經吃過了;跟她說話會顯出不耐,要求多一點兒就說她麻煩;也不再偶爾難得地浪漫心大發突然從身後變出一件小禮物索要一個吻——一切都在說明他動物般原始的直覺裡已經不喜歡她了,只是遲鈍的思維還把他自己欺騙著。

  可惜何印殷不是那種因迷糊而幸福的女人,她敏感而聰明。“至少我走得比你早”,她突然想起一句歌詞。兩個人中的一顆心已經離開了,剩下的那一顆,她認為還是也離開了好。不與命運追逐。

  果然好嗎?她又捨不得了,心一陣絞痛,咬著嘴唇又嗚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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