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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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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識至今,她從未提過相關的話題,他以為,她是沒那風花雪月情思的,從沒想過,有一天她會問他這句話。 「不是沒想過,而是我們的關係一直不上不下,我不知道該站在什麼樣的立足點問你這句話。」 他想的,何嘗不是她所想的? 她總是覺得,他還無心想到這個點上,原以為婚後,名正言順,他就能好好的用另一個身分看她,他們還有漫長的一生,去產生新的花火。 他們是生命共同體、他們同寢同食、他們親密無間、他們是世界上距離最近的兩個人。 直到後來,才發現,他不是無心風花雪月,而是人不對,她撩不動他的情思。 是另一個人,讓她看清了這一點。 對方若愛你,就是會愛你,無關乎身分,如果十二年都沒能讓一個人對她動心,那又怎麼能幻想,成為夫妻後就會有所不同? 夫妻不是最近的距離,住在他心裡、隨他一同呼吸脈動的那個,才是。 所以另一個人,可以為了她奮不顧身、捨生忘死,不因為她的身分、不因為她已是人妻就有所不同。 愛的本質,應該要是這樣,會被外在因素所局限、左右的,那不是愛。 她住不進去的心裡,是裡頭已經有了人?還是她本身做不到?她不確定,也沒打算去追根究抵挖出答寨,她只知道,他們的頻率對不上。 但是她想要一個她愛、也愛她的男人,對上頻率。 所以她想改變。 她問他:「你可以為我而死嗎?」 他動了動唇,沒來得及回答,她便接續:「或許可以,但那是因為道義、因為責任、因為我是你的妻子,但如果,我什麼都不是呢?你還會那樣做嗎?有沒有一個人,她不是你的誰,但你可以為她付出一切,連思考都不必?」 那一瞬,他腦海浮現一道身影,擺在心底最深處,從不回顧,但始終在。 「有一個人可以。」她告訴他。 那時他便知道,什麼都不必說了。 他做不到的,另一個人可以。 他可以為他的家庭付出所有努力,唯有「愛」,是想給也給不起的。 然而,她只要那一樣,那樣他給不起,而另一個人給得起的愛。 於是,他們簽了離婚協議書,為不滿兩年的短命婚姻書下休止符,還她自由天空,讓她去追尋她真正想要——一個她愛、也愛她的男人。 呂若嬙收拾完,從房間走出來,他將飄遠的思緒拉回,見她站在身後,欲言又止。 「有話要說?」 她蠕蠕唇。「你——不問嗎?」 有了離婚的共識之後,她發現懷孕了,那時,他只問一句:「那這樣,你還要離婚嗎?」 這不是問題,懷孕並不抵觸他們離婚的因由。 她沒有動搖,堅定地一點頭。 於是,他簽了字,對她至今不曾有過一句質詢。 他心裡,究竟是怎麼想的?她始終不敢推敲,更何況,她還是用那樣的原因與他離婚。 邵雲開順著她的動作,目光落在隆起的肚腹上,明白她話中語意。 看來,那些閒言閒語,還是傳進她耳裡了。 「不需要,我們並不是今天才相識。若嬙,我認識你十四年了,你什麼個性,我會不清楚嗎?」他們或許沒有愛情,但不代表他不瞭解她。 這個孩子,是在他們婚姻存續期間有的,無論與另一個男人是怎麼回事,她的人格、她的教養,都不會允許自己在已婚身分下,做出背叛婚姻的事。 她都能坦蕩蕩告訴他,離婚是為了與另一個人清清白白地開始,那麼就不會糊裡糊塗地與他結束。 他說過,他與她是同一種人,他不會做的事,她也不會。 「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配合做親子鑒定。」畢竟這種傳言,對女方名譽挺傷的,呂家可能也要顧及家族顏面,她若想自清,他沒有意見。 三言兩語,便讓呂若嬙舒開眉頭。「不用。我不管別人怎麼想。」她只需要確認,他怎麼想。 婚姻是他們的事,是聚是散,他們只須對彼此交代,其餘的人,又干卿底事? 「嗯,無論如何,你那裡有任何需要,隨時告訴我。」他的原則很簡單,一切以女方安適為前提。 「你不在乎嗎?」他自己不提,她也知道,自己在他堪稱完勝的人生字典裡,留下了一道永遠抹不去的敗筆。 「你幾時看我在意過別人的眼光與評價?」 也是。一直以來,他做的任何事,都只因為自己想做,從來都不是為了沽名釣譽,她當初最欣賞他的,也是這一點。 「更何況——」他低不可聞地,輕輕吐聲:「我也不是完全沒有責任。」 他不是不能愛,只是愛不了她,這就是他在這段失敗的婚姻裡,要負的最大責任。 呂若嬙看了他一眼,決定就此打住,不去追問更深。 他心裡是否藏著誰,已經不重要了,近兩年婚姻中,他可以藏得那麼好,好到讓她毫無所覺,已是盡其所能在扮演好丈夫的角色,她又何必在離婚之後,再自己給自己添堵? 相關話題,就此打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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