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樓雨晴 > 告別孤單 | 上頁 下頁 |
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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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您這句話我就放心了。」獲得如此正面的肯定,我松了口氣,一方面也覺得與有榮焉。 羅勃特自然不是傻瓜,也聽出我話裡的弦外之音。「是汪小姐認識的人嗎?」 「是啊。」我大方承認,抽出花瓶內擺飾的紅色玫瑰,招來侍者,請他送給目前的小提琴演奏者,感謝他送給我如此美好的音樂。 一曲奏畢,臺上的男人聽完侍者的轉達,目光朝我們這裡望了過來,表情微微錯愕,我適時回了他一記淺笑。 他收下玫瑰,低頭不曉得跟侍者說了什麼,再回來時,侍者手中多了杯調酒。 「美麗的小姐,這是本餐廳演奏者的回禮,感謝您的玫瑰。」 我微微紅了頰,收下他的「粉紅佳人」,也收下他的雙關語。 結束餐敘,公關經理送羅勃特先生回下榻的飯店,我則是婉拒搭順風車的美意,留下來等齊雋。 不必說,他知道我會等他,我們有這樣的默契。 這家餐廳的演奏工作,是三個月前開始的,每週五、六、日三天,晚間約一至兩個小時,因為是高級餐廳,不至於發生太沒品的事,他考慮了一下,就接下來了。 不到半個小時,他走出餐廳,看見前方等待的我,快步走來。 「天氣那麼冷,怎麼不進車內等?」 「我搭同事便車來的。」也就是說,今晚沒車可以開。 他一副現實嘴臉,沒好氣地回我。「沒車還留下來幹麼?」 我討好地挨靠過去,手伸到他大衣口袋裡掏啊討的,再遞到他面前,攤開掌心裡的幾枚銅板。「有公車啊。」 他哼了哼。「原來是想搭我的霸王車。」 「不行嗎?」 「有人都動手搶劫了,有我說不的餘地嗎?」 我不以為意,笑笑地抱住他手臂,一同步行到公車站牌下。 距離下一班公車到站還有十分鐘,我動動手腳,再跳一跳,想讓身體暖一點,他看了好笑,攤開大衣說:「過來。」 我立刻快手快腳鑽了進去,感覺他兜攏大衣,密密將我包履在他的暖逸氣息裡。 呼,好暖。 我滿足地籲口氣,圈住他的腰,將凍紅的頰貼在他暖呼呼的胸口。 「今天剛好領到薪水,想吃什麼快說,連霸王餐都讓你吃。」 「別吧?你忘了我才剛從餐廳走出來?都滿到喉嚨了。」 「你少來。」這種高級餐廳的鳥食,中看不中用而已,他也知道。 「那不然——」我偏頭,礁見一旁的攤販。「大腸包小腸好了。」 他表情複雜地瞥了我一眼。「你不必替我省這個錢。」 「哪是?就真的很久沒吃了啊。」 他拗不過我,還是買來兩份大腸包小腸,還附加一杯熱奶茶,那是讓我暖手用的。 公車來了,我們挑了最後一排的位子,趁他去投零錢時,我心機很重地把夾在裡頭的蒜片挑到另一份。身為一名優雅的淑女,這個步驟絕對是必要的。 他回來以後,看都沒看就知道我搞了什麼小動作,涼涼說了句:「你以為最終受害者是誰?」 對厚!百密一硫!依這傢伙的惡劣本質推測,一定會滿口蒜味故意湊過來,然後搞舌吻那一類的…… 「你不用把期待擺得那麼明顯。」 「……」誰期待了!這個痞子! 沒讓我抗辯,他冷不防逼近,喻住我的唇。 「唔……」有乘客、還有司機會看到啦,我不想以妨害風化的罪名被抓進警局…… 「我擋著了。」這傢伙絕對有預謀,不然還知道我想說什麼,事先勘察好角度……可惡,真的都是蒜味! 「汪詠靚,你真是個奇怪的千金小姐。」 抵著我的唇,模糊音律送進我口中。 幹麼?有人規定千金小姐一定要是怎樣嗎?我哪裡奇怪了? 那天回家的路上閒聊,他順口問了餐廳裡的事。 「應酬?」 「算是吧。」 「什麼叫算是?」 就是說檯面上是,檯面下絕大部分是我個人的私心。 「等確定再跟你說。」 他眯起眼,不滿我模棱兩可的回答,大概是又想起上回的「應酬事件」。 「沒有任何曖昧喔。」我趕緊聲明,實在是怕了他了。 他哼了哼。「我又沒說什麼。」 他現在就算跟我慪氣,也不會下那麼重的手——我的腸胃炎同樣也嚇到他了——不過會小小「失常」一下,把酸的煮成鹹的,咸的煮成辣的,還不至於難以入口,就是味道怪了些,點到為止,我大概就曉得意思了。 隔兩天后,羅勃特先生主動跟我聯絡,說是想和那位小提琴演奏者談談,我居中牽線,沒想到兩人相談甚歡,談到某一段曲目,那是齊雋偶爾接觸、極力喜愛的作品,沒想到是出自羅勃特的得意創作,即興演奏了一段,還讓羅勃特先生大贊他是少數能表現出這首曲子創作之魂的人,當下開口邀請他擔任這節曲目的小提琴演奏。 這結果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羅勃特先生是個惜才的人,看見了一顆明珠,就不會捨得任它一直蒙塵。因此,當舞團結束臺灣區展演,離台前要我代為問候齊雋,並關切他有無繼續深造的打算時,我便順勢提出了原先計劃的事。 對方很乾脆地應允,並說:「希望有一天,我們在舞臺上再度相遇時,他已經發光發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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