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駱湘 > 龍舌蘭日出 | 上頁 下頁
四十五


  「女生太暴力是會惹人嫌的喔!」他忍不住懷念起以前她柔嫩嫩的,最適合壓榨用。

  腦中接下來自動飄過許多令惹人回味的纏綿場面。

  「嗯?」她杏眸一瞪,某人立即見風轉舵。

  「好好好,不簽就不簽,找天與你弟一起談談就好。」

  「以後你要等我話說完了才能發表意見。」逮到機會,她決定狠狠替過去的自己出一口鳥氣。

  「好好好,下次我一定會等你講到口渴拿水給你喝。」

  「我討厭在車上做,那裡位子好小。」

  「好好好,我下次換台大一點的車……噢不,我是說下次我會慎選地點。」

  「我喜歡現在的上班生活,你不准亂給我放風聲。」

  「好好好,我絕對不會亂放風聲。」但是他會叫向懷遠去放。

  「我要和夕築住,你別指望我會到你家過夜。」

  「好好好,你高興住哪就住哪,我不介意。」山不轉路轉,他也可以在她家過夜,不必太計較、不用太計較。

  「最後,我發誓、我堅持、我絕對要——談、戀、愛。」

  「好好好……」耶?他們不是正在進行式嗎?

  她的結語讓莫危好生疑惑、

  看見他的疑惑,蘭日初好心向他解釋。

  「談戀愛必須包含正常的約會,嚴禁跳過一壘二壘三壘直接奔回本壘。我是不反對上高級餐廳,前提是那家餐廳的菜要比我做的好吃。你可以不用接我上下班,若你堅持要來我也不反對,別太明目張膽我都可以接受。我拒絕你在公司單方面使用特權,主要理由是不希望自己的工作量因你的自作多情而銳減。我更加不介意你向外尋求發展,畢竟我並不希望自己因房事太過頻繁而過勞死,且你必須在事前做好足夠的安全措施,目前我尚無生育的打算。以上六項為基本訴求,其他追加條件待補。」

  這回她沒有說到岔氣。

  結果是,她所提的六大項意見經過蘭月洛稍做修正與追加,擴充整理成三十點後打成合約經呂律師見證簽字,合約生效,兩人正式往戀愛之路邁進。

  蘭月洛則在觀察了三星期,同樣掛了好幾十通老頭求他歸隊的越洋電話後,給莫危打個八十分以茲鼓勵。

  一切看來似乎都還挺令人滿意,只除兩件嚴重干擾人睡眠的事之外。

  其一是針對童某人——

  「不,別再吵了!再吵我就要要抓狂了!」自蘭月洛離開後,歷經了一整個星期的抱頭難眠,童夕築決定向室友提出嚴正警告。

  「蘭日初,我鄭重警告你,你要是敢再每晚叫得那麼賣力,你就給我打包滾去姓莫的家睡,不要待在這擾人清眠。」頂著一雙熊貓眼,她罵人的語氣無比憤慨。

  人在睡眠缺乏時脾氣不好是可以被原諒的,與美味餐點相比,此刻的童夕築只想睡場好覺。

  從沒被她罵過的蘭日初,慚愧地低頭反省三秒鐘。

  沒辦法,月洛待在臺灣時莫危一點好處都沒沾到。大魔王前腳剛踏出國境,真小人馬上挾慶祝之名行偷腥之實,夜夜抓準時機潛進她房間,讓她那張一個人睡稍嫌空曠的單人床一下子變得很擁擠,卻也很溫暖。

  「沉默無效,給我叫那只野獸夜半不要亂發情,小心我告他噪音污染。」

  「你又告不贏他……」蘭日初很小聲的嘀咕。

  唉!晚上沒睡好的又不只她一人,她也是受害音啊!

  她邊在心裡怨歎邊回應室友的指責,罪魁禍首的喇叭聲陡然於樓下響起。

  「抱歉,我的交通車來了,你要不要自己下來跟他說?」

  「蘭日初,你想害我被炒魷魚麻煩直說就好,不用這麼客氣!」童夕築真想抓頭髮尖叫。

  她不過是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招牌砸下來就可以壓死一堆的上班女郎,何德何能有這榮幸與莫大金龜的親親女友同吃同住,外加分享他們的激情時刻?

  「有我在,你被炒魷魚的機率是負一千好嗎?」

  叭!等不到人的莫危再次鳴起喇叭,蘭日初抓起皮包從椅上跳起。

  「不和你講了,再不下去我今天上班肯定遲到。」開玩笑,上次她不過因操勞過度而比莫危晚進公司幾分鐘,莫危就把她拖進休息室裡「教訓」了一頓。

  結果害得那天她一整個上午不敢出去,理由是部分衣物因某人的猴急慘遭破壞,只能龜縮在休息室裡等向懷遠請人送衣服進來讓她替換。

  更可惡的是,莫危竟然於事後堅稱他沒有犯規,他和月洛簽訂的條約裡並沒有任何一條規定老闆不可以「教訓」員工。

  為此他的信用度繼續向下探,朝負兩千邁進。

  以跑百米的速度消失在門口,臨上車前,蘭日初確信自己有聽到童夕築歇斯底里的尖叫聲。

  「上頭那傢伙在鬼叫個什麼勁?」

  雖然明知說了等於沒說,但她還是決定轉告他尖叫聲的由來。

  「夕築說我們晚上太吵了,害她都睡不好。」

  「誰叫她不戴耳塞。」千錯萬錯,錯的永遠不是他。

  「可是最近我晚上也睡不好耶,我看我也去買副耳塞。不不不,我想還是將某人鎖在門外好了,這樣既可讓夕築耳根清靜,我也可以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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