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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七月的火星漸向西沉,空氣的對流層中逐遞見寒。白天的熱氣氰氛,虛虛晃晃,只是殘暑的余溫;季節在改變,日子,仍然一成不變。

  掙扎起床、趕公車、上班;下班、擠公車、吃飯睡覺。蕭愛的白天和夜晚,一如每個黯淡的過往,只是,她的存在越來越透明,終有變薄變隱形的趨向。

  夏天終於要過去了。夏天過去了,也許所有的創傷就不會再燃燒疼痛得那麼劇烈,傷口也不會因天熱而腐爛。夏天這種季節,也許是因為陽光、白雲、藍天和海灘,很容易使人的心情蠢動,妄情想愛,迷昏了頭,挖爛了一個窟窿又一個窟窿的傷口和爛疤。

  可是,她再也不要談戀愛了……

  「啊!公車,等等我!」離公車站尚有一大段距離。背後背著一個大背包,像隨時可以離家出走,浪跡天涯的蕭愛,見公車從她身旁呼嘯而過,邁開短小的腿快步追趕起公車。

  人矮腿短,步伐不大,就走不快,當然也跑不快。蕭愛短腿細步,追著公車,跑著跑著,突然停了下來。

  「算了!」她歎口氣,垂頭低眉,拘倭著身子。

  算了!反正少了她一個人,公司也不會垮的,她只是一個小小的潤稿員,隨時可以被人取代。

  真悲哀!她的才能就如同她的外表一樣,連拿來當裝飾,都覺礙眼累贅。在「新藝文化」待了三年,尋常人早已擺升到主管的位子,加爵加薪;只有她,依然是個小小的潤稿員,每天和那些新進的人員輪值灑掃的工作。

  雖然她安於其位,滿足現狀、不貪不求,看在別人眼裡,卻免不了一聲輕蔑的不屑打鼻子裡哼出來——堂堂的文化企業裡,竟有這種無才無能、無害無品的人渣!

  她知道別人在背後怎麼看待她。甚至有些同事,仗著幾分才不才、能不能的小才氣,連敷衍的寒暄都懶得和她客套,總是將下巴抬得很高,眼睛正對天花板,留給她一鼻孔的穢聲濁氣。

  其實,「新藝文化」出版的種類雖然不下千種,涵蓋的範圍由學校到大眾文化,主要還是以翻譯自國外的羅曼史小說為賺錢的大宗。純文學、理論學之類的出版,根本不冀望能有什麼市場,只不過借由那些來提高「新藝文化」在同業中的地位和身份,只是一種裝飾氣質的工具而已。

  說起那羅曼史小說,一向厚道的蕭愛也不禁搖頭歎息。照理說,翻譯這回事,除了力求忠於原著,理應要求意秀詞美,那才是一篇完整的作品。可是出版社的作法,卻是一群翻譯排排座——十成有八還是學生兼職,但求廉價的勞工,將原文大意翻出來就行,文詞的修飾則全交給潤稿員去頭痛。

  有些時候,運氣好碰上真有幾分實力的翻譯,她就輕鬆多了;但大半時候,她的運氣都很不好,一篇稿子丟來,根本不知所云,更別提從何下筆修飾。

  出版社如此粗製濫造,封面的設計卻可不敢馬虎。說起來,「新藝文化」裡,勢力最龐大的不是編輯部或翻譯部,而是傳統趨於下風配角的美術設計部。

  既然沒有真才實料,就要以搶眼的外型擄獵讀者的注意力。「新藝文化」所有的軟性刊物,本本的封面外型,其設計簡直耀眼炫目得令人眼花了亂。尤其是賺錢大宗,羅曼史小說系列的封面設計,更是極盡華麗之能事。賣的根本不是書,而是美術設計。如此本末倒置,他們還振振有辭;反以做夢的少女就喜歡那一套,那個調調;再者,那些羅曼文本身根本也沒什麼可讀的價值,只是愛來恨去,騙騙作夢的少女!

  這種嗤之以鼻的輕蔑論調,微微讓蕭愛有些沮喪。羅曼史小說,言情說愛,一向被認為是不入流的東西,甚至連文學的邊都沾不上,學院派的人士提及它,也總是輕蔑相輕的意識彌漫。可是,她卻認為,文學的存在不只是只具教化的功能而已。文以載道,該載的是什麼道,因人而異,不應該只憑一小撮人的標準,而扼殺別人選擇的意志。

  純文學也好,言情小說也好,鬼怪志異也好,學術性雜文也好,她都是以同等的態度在看待。這世間沒有絕對的尊貴與卑微,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分野,完全是因為人類私欲的心以及階級意識在作怪。

  她是以很嚴肅的心情在作那份潤稿工作的,可是現在——也罷!公司裡的那種氣壓——罷了!罷了!那種文章寫久了,她覺得自己仿佛在退化當中。

  也許是心情的緣故吧!生活已經夠累了,每天還要看他們那樣恩恩愛愛、我我卿卿;偶爾沒出息的擔心侯路易是否會受得了戴如玉的小姐脾氣,導致他們恩愛的結局象從前戴如玉的每一位男朋友一樣——真煩!太沒出息了!自己都活不好了,還管他們分手不分手!

  女人之間的感情比血還濃,牽扯起愛情,卻比什麼都脆弱。她不是嫉妒戴如玉,也不是懷怨抱恨。愛情這回事,總是先下手的為強,她一開始就輸定了。本來她就是沒有驕傲的女人,自尊受踐踏,這樣的結局,早該在預料當中。戴如玉沒有錯,她也不是不再相信女人的友情——雖然女人的友情,原本就沒有旁人想得那麼美好——她只是不堪再由他們幸福清澈帶笑的雙眼,看穿自己的狼狽與難堪。

  那光景——大醜、太殘忍了。

  她只是心死,反正夏天快過去了。

  心死便是忙。

  戴如玉真的沒有錯!只是當她開始用忙碌做藉口時,那也表示,她對那個人心死了。

  真的!她並不是不再相信女人的友情,只是,那些舊小說裡講的那種肝膽相照,只有出現在唱戲的臺詞裡。感情是一種會腐爛的東西,日子久了便會發臭,如果不能狠心割捨,只是徒沾一身的屍氣和腐朽。丟了它,把形形種種的紛擾歸還大地,該生或該死不再覺得那麼為難,然後反而能活得清明。

  是的,有很多東西是可以割捨的,包括感情。人到無求心自高,難過的是,卻偏不是她這種人。她再怎麼清心寡欲、安於本份,也是一副土土的模樣,無法生具無邪的清純和聖潔。她想,她永遠也無法成為更優雅的人種。

  平凡人到死都是平凡人,只是浪費光陰,浪費糧食,漫度著毫無意義的人生——

  啊!舍了!都舍了吧!

  只是,要放棄一個朋友,需要多大的決心?要忘掉一場戀愛,需要多久的時間?

  蕭愛目送揚塵而去的公車,抬頭看了看薄灰的天空。

  「這片天空可以連接到那裡?」她心裡驀然響起這疑惑。突然之間,她有種捨棄一切的嚮往。

  她舉頭四處望瞭望街道,猜測著馬路上每一輛車子開往終點的方向。那些車,那些人,究竟要往那裡去呢?她想,不管是往那裡,終歸有著方向和目的,

  只有她,悵悵落落的全然沒有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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