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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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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記者會場地的門口,一眼就看見他站在那裡。 簡單的黑圓領合身T恤,配上西裝長褲,一點都不花稍的衣著,穿在他的身上,就是引人注目。 男人的雙手輕鬆鉤著西裝褲袋,拉起一邊嘴角,帶著熟悉的瀟灑微笑直勾勾望向她,仿佛整條五星級飯店的走道上沒有其他人的存在。 她的臉紅了。經過昨天,她很難用平常的態度面對他。一整個下午加上徹夜狂歡,她已經太過熟悉他的身體:每一條肌肉的起伏、每一塊皮膚的觸感,他聞起來的氣息、嘗起來的味道,還有那久久不褪的炙人熱度。 當然,他對她也是一樣。 她從來沒有感覺這麼墮落過。 「嗨。」她走到他面前,抬高眉,不打算讓臉上的紅暈破壞她一貫的風度。「嗨。」他露出整齊的牙齒,照她的語氣如法炮製。她將視線固定在他的臉上,保持著微笑,很清楚有幾個同樣從會場出來的人停下了腳步,正好奇地盯著他們看。 「你來做什麼?」 「來看你。」醇厚低沉的聲音,讓她想起幾個小時前的熱夜。她的小腹開始出現溫暖的騷動。 「那你現在看到了。」她歪頭,控制住自己的反應,伸手拍拍他的臉頰,儘量若無其事地笑。「乖,我要回辦公室去。」 他伸手按住她放在他臉頰上的手,露出一貫爽朗的笑容。「陪我吧。」 「我要工作。」 「真的不能溜幾個小時的班陪我?」 她搖頭。這個大少爺,一點也不知道錢很難賺的樣子。「我要工作呢,晚上再陪你,好不好?」 他握住她的手,眼睛定定望著她,在她的掌心印下一羽蝴蝶吻。「幾點下班?我去接你。」 一個單純的動作,由他做起來,卻是煽情無比。她覺得雙腿發軟。「再說吧,我打電話給你。」 說完,她輕輕抽回手,狀似鎮定地朝他揮手道別之後,轉身往電梯走去,敏銳地感知到他一直站在原地,用帶笑的目光一路目送她離開。 「你怎麼會養傻蛋?」 單手握住方向盤,他瞥向駕駛座旁邊津津有味吃著烤玉米的情人。這是一個很奇怪的問題,也很像是她會問的問題。 九點鐘,他接到電話,說她工作趕完,想要到士林夜市吃東西,而他是理所當然的司機。 兩人初夜後的第一次約會,她還是對他一點興趣也沒有。他揚起嘴角。「這個問題好奇怪。」 「我以為菲爾·夏的寵物應該是那種雄壯威武的大型犬,像聖伯納、哈士奇、杜賓什麼的,最少,也應該是黃金獵犬才對。」吃完了玉米串,她愉快地吮著手指。「傻蛋這種小型混種狗,怎麼想都跟和馳名國際的菲爾·夏先生搭不起來。」 「雄壯威武?」他故意拉長聲音:「我可以把這句話當成恭維嗎?」 「當然。」她抬高眉,沒有假裝不懂他話裡的性暗示。「應該問的是,難道夏先生對自己的能力有任何疑問嗎?」 他低聲笑,將話題拉回:「傻蛋是一位朋友撿到的小狗。後來她不養了,我就接收過來。」 他沒有說出口的是,那位愛護動物的小姐在領養了傻蛋兩個月過後,當小狗脫去幼犬時期的肥滿可愛模樣,已經明顯看得出厭倦,常常有一頓沒一頓地餓它。 她不是故意的,只是忘了。一個正在走紅的模特兒,是沒有太多時間照顧寵物的——特別是一隻長得一點也不體面的雜種狗。 而他和那位小姐的交往,也在她和傻蛋的關係陷入倦怠期的同時,劃下句點。 分手的時候,她硬是將這只兩人交往時期領養的小狗塞給他,說是當作分手的紀念;而他必須用以交換的代價,則是一對寶格麗的彩鑽耳環。 這樣說來,其實傻蛋的身價也算不菲,不比許多有血統書的名犬差。至於傻蛋這個名字,是他把小狗帶回家以後改的。他實在不覺得「查爾斯」這個名字適合一隻整天只會對著人討好地搖尾巴的狗。 「你很有愛心。」她瞥他一眼,眼神中似乎帶著幾分意外。 「感動嗎?」他咧開嘴。「其實這才是我的目的,大多數的女性都無法抗拒這樣無私的表現。」 她愣一下,然後笑出聲,臉上最後一絲防備終於化去。 男主角只是微微笑,沒有作聲。 昨天晚上之後,她不知道要怎麼和他相處。這從她今天很刻意在兩人之間爭奪主導權就看得出來,平常的千樹,並不是這種控制欲強烈的女人。 這是很自然的。性關係是一種很劇烈的轉變,兩個人在肉體層面有了最親昵的接觸,許多的互動要因此重新定義。她並不熟悉這樣的改變,因而產生抗拒。 再加上兩個人在經驗上的不對等,失去平衡的關係,會讓她更有戒心,所以他刻意放慢了步調,用各種方式希望取回她的信任。 而他成功了。 眼角瞥見她終於柔和下來的表情,心底湧起一股溫柔的成就感。比起昨夜,她剛剛的那抹笑容似乎更令他覺得滿足。 改變的,好像不只是她而已。 看著前方的夜色,他微微揚眉,對這個似乎有點不太一樣的自己感到十分有趣。 「你好像對我沒有興趣?」一邊轉著方向盤,他輕鬆提問。 她頓一下,似乎沒有料到這麼直接的問題,然後歪一下頭,故意垂下目光,單根食指輕柔誘惑地劃過他的腿側。「我對你再有興趣不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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