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雷恩娜 > 問君可憐妾 | 上頁 下頁
四十四


  或者,雲紗心裡頭依舊有氣。可是,她今天……終於……

  「你別上了……你別上了簪子。”他瞧得入神,喃喃低語。

  「好看嗎?”她仰著頭,甜甜地笑望著。

  「嗯。”向漠岩用力地點頭。

  「那我就天天簪著給你瞧,好不?”

  喔喔喔——這等甜言蜜語,他要醉了。

  然後,似乎又想到了什麼,他清清喉嚨,拉回理智,悶聲問:「為什麼我的簪子這麼久才戴上?人家送來了匾額,還沾不到地上,就高掛在牆了?”

  他肯定是個愛吃醋的丈夫。可是她竟愛瞧他這副模樣,一掃平時的溫文穩重,在他的心悄悄地開了一個口,讓她瞧見了自己在他心中的重量。

  「簪子摔碎了我會心疼,很貴重的。而匾額是好人送來的,當然得掛起來。”

  「他是好人?他是圖謀不軌!”看著那張白嫩的芙蓉面,純潔地朝自己笑,他真想吃了她,又想搖醒她,整個喉頭全泛著酸。

  「他沒有。他人很好的,有君王的氣勢,有儒者的溫雅……”

  「我不要聽!”向漠岩隱著怒意,低吼著。

  「他憐我孤苦無依……”

  「我不要聽!不要聽!不要聽!”他驟然緊閉兩眼,痛到心坎裡了。

  「要聽的,你要聽。”唉,她也懂得使壞了。

  「不要!不要!不要!”

  「我愛你。”她字字清晰。

  「不要!不要!不——”向漠岩陡然停住,雙目瞠得極大。「你……你方才說什麼?再說一遍。”

  雲紗是很害羞很害羞的小女子,雖雙方已有婚盟,但要她主動說些親密話語,幾乎不可能。她囁囁嚅嚅地,話不成句,臉蛋倒嫣紅欲醉了。

  「你再說一遍。”他帶著七分懇求,三分命令。

  雲紗不說了,只是幽幽地與他對望,拿著那對清靈的美眸撩撥著他。然後,她的身子挨了過來,軟呼呼的女性軀體靠緊了他,一股幽香肆無忌憚地鑽入他的大腦,摧毀屬於理性的東西。

  這一定是夢。因為雲紗竟然踮起腳,在他的臉頰印了一吻。

  「我有沒有這樣吻過你?”她吐氣如蘭,鮮紅欲滴的唇在他眼前晃動。

  向漠岩呼吸急促,嘴巴像呆子一般張著合不起來,下意識地搖搖頭。

  「那這樣呢?”她說著,再度踮腳,這次則對準了向漠岩的嘴,依舊是蜻蜓點水的碰觸。只短短的時間,卻撩起了他漫天欲火。

  他咽了咽口水,眼裡燃著火焰,幻化著奇異的顏色。

  而雲紗還是純真地瞧著他,嗓音略微沙啞,「那——這樣呢?”

  她仰起頭要做第三波的攻勢,向漠岩已快了她一步,俯下頭來,迎上她的櫻唇,輾轉地吻著,圈住她的手臂加重了力道,緊緊箍著她。雲紗發出了一聲歎息,然後她的藕臂主動攬住了他的頸項,加深了吻,已是渾然忘我……

  半晌,她睜開眼睛,眸子又清又亮,閃爍著光華。

  「我有沒有對你說過,你把我的心捉得好緊好緊了,別人對我再好,我還是……只愛你一人……”然後她銀牙一咬,臉蛋更紅更動人,「人家要嫁給你啦……你該來娶新娘了。”

  忽地,她低垂的臉讓向漠岩抬了起來,他溫柔地盯著她,狂喜的光彩罩住他整個面容,所有的線條全軟成一攤愛戀。

  「我的小娘子……”他的聲音蠱惑低沉,臉又靠過來。

  然後,他再度吻住了她嫣然的小嘴。

  怕她冷了,他將她裡進披風裡,他的氣息和溫暖給予雲紗著實的安全感。

  他時時刻刻守候著她,為她擋在狂風暴雨之前,不忍她吃苦,不忍她心傷……

  而她,只願為他一人美麗。

  雲紗知道,她將幸福。

  §後記:說心情

  在國中、高中的時候,有一段日子,是十分喜歡張雨生的,喜歡他高亢清亮的歌聲,學子般清新的氣質。

  那時念的是出了名嚴厲的教會學校,宿舍到了晚間十點準時熄燈,想念書的學生要「包袱仔款款”,上四樓的自修教室,由修女和舍監統一監控。而打算睡覺的得馬上進入睡眠狀態,保持最高品質——靜悄悄。不想念書也不想睡覺的,只好在自修教室裡偷偷看小說,再不然便窩在棉被裡聽隨身聽,一邊聽著,一邊睡著了。

  對張雨生,室友比我還瘋狂,買他的卡帶、剪貼報上有關他的消息和照片,抱怨買不到他的明星照……(因為他不是偶像明星,所以……)可能是室友的熱忱影響了我,我也聽起張雨生的歌了。

  跟著,出了校園,走過歲月,有些人聚了,有些人散了。年紀增長間,感情漸漸變淡,往事被埋在記憶的底層,塵封起來卻未忘懷。

  一直到張雨生因車禍不幸喪生的消息傳出,在感慨生命無常時,忽然憶起那一段「牢籠”的日子,與那群單純而可愛的室友們。

  發生意外後不久,電視上播放張雨生新專輯主打歌的MW,下意識的,便特別注意了起來,一首叫「口是心非”的曲子。那歌詞……唉,怎麼講好呢?我自認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看了歌詞,心頭卻酸酸的,覺得可憐。裡頭有一句是這樣寫的:於是愛恨交錯人消瘦,怕是怕這些苦沒來由。

  這本小說,多半的靈感是讓這話勾引出來的,帶了點淒慘的味道。用十丈的苦,換一寸的情,我覺得不可恩議,也不值得,偏偏朋友裡就出了這種癡情女,還不止一個呢。唉……細細想了想,我還是愛自己多一些,雖然很佩服那種「為愛執著”的精神,自己依舊幹不出這種「傻事”。

  但言情小說就是因為有很多很多的「傻事”,才覺得動人心弦,覺得刻骨銘心。寫了書,成就了故事,自己真覺得談了一場戀愛,常為故事裡的主角犯情病,搞得腦神經衰弱,實在有夠給他傷身。我決定了,下回要寫些快樂的、熱鬧的故事,少傷春悲秋的,自己才不會提前老化。

  最近幹了一件大事——哈哈哈,我把紅樓夢讀完啦!唉唉唉,請不要取笑雷恩娜,這對我來說可真是大事呢!高中時就想這麼做了,但一拖再拖的,又加上紅樓夢的文學價值高,就先入為主,以為是一本不好懂、不好讀的書,可是看完之俊,真覺得——還好啦!我也不知道為何有人終其一生的研究紅學,為了什麼?真無法理解。我唯一能確定的是,雷恩娜絕對不會喜歡賈寶玉這小子,他實在又呆又不可愛;也絕對不可憐林黛玉的死,這般小鬼肚腸的女子,要長命百歲實在比登天還難。我喜歡探春、可憐迎春。探春該為男兒身,至於迎春,當時的父母之命,讓她無法獨善其身。

  唉唉,別理我了,咱們談些別的吧!不然的話,我肯定會罵起賈寶玉,他真夠蠢的了。

  有一件小小事兒要告訴你。書裡頭的「朝顏花”,指的就是牽牛花啦!在日文中,漢字「朝顏”讀成「ASAGAO”,字面的解釋是「破曉的容顏”,也就是牽牛花的意思。雷恩娜覺得「朝顏”兩個字很美很清新,比「牽牛”要好得多了,所以才拿來當名字用。不過牽牛花「慫”歸「慫”,其實滿可愛的。小時候住在鄉下,常常見到牽牛花,攀滿了鄉下人家門前的竹籬笆,開著紫白的花朵,雨天時,就瞧見蝸牛慢吞吞地爬在上頭。嘻嘻。

  拉拉雜雜地說了一堆,該停筆了。這本古裝小說希望大家喜歡,咱們下回再聊啦!BYE!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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