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江雨朵 > 我的那個人 | 上頁 下頁
二十二


  那是已經無法再隱藏下去的LOVE LOVE……

  指尖呼喚戰慄。

  落下親吻的瞬間,身體內部湧出甜蜜至酸楚的水汽。

  你的眼波變成了獨立的世界。

  就像要把我置身在用溫柔塑造成的子宮裡。

  僅憑呼吸,便能夠感受這份愛意。

  如果說我變得時時也可以哭泣,就像在承認我是個脆弱的傢伙。然而我也有堅強勇敢的時候,也有過只知道開心微笑的年少時光。為何要改變呢,照片上潔淨的面容、純真的瞳孔……若時光永遠停留在那時,我就不會為愛瘋狂。

  「喜歡你。」

  「喜歡你。」

  「愛你。」

  「愛你。」

  手掌交疊捧著對方的臉龐,從只需要輕輕抬頭就可以碰到的額角,變成需要踮起腳尖才能親吻到的嘴唇。成長把一切都改變了,再也回不到僅只是依靠彼此的肩膀就可以滿足的童稚時光。

  在狹窄的樓梯間裡、在只有兩個人的休息室裡、在經紀人沒有注意到的車內的瞬間空隙……kiss、kiss,從快速地淺啄到無法分開唇舌交纏的深吻。擁抱彼此,訴說愛語。能夠接吻的不只是唇瓣,還有手指,還有眼神,還有笑顏。即使是在唱歌的時候,即使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只要兩個人的目光碰撞,就能夠嗅到彼此氣息般地產生通電的快感。每個凝眸,都是互相給予的kiss。

  想要問,何時知道我的秘密。

  想要問,何時開始將我當作戀愛的對象。

  想要問的事,想要瞭解的事,明明有那麼多,卻又好像那一切都並不重要了。用經紀人的話說,二人之間的氣場改變了。

  「變得很舒服。以前看你們的合照都會有種各行其是的感覺,現在看的話,卻非常融洽……帶著無法形容的感覺哦。」微妙的結論呢。

  我看著信秀,帶一點惡質的狡黠,淺淺地彎起嘴角。他藏在衣袖下的手,仿若不經意地,握住了我的。

  「秀樹近來也越發性感了哦。有種中性的魅惑感呢。」

  「嗯?」握住我手指的手變得用力了,身畔的男子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把另一隻手搭在了正在開車的經紀人頸後的汽車靠墊上,「只有秀樹嗎?那麼我呢?」

  「你啊,還是先練習一下親和力吧。」

  信秀被吐糟了,整張漂亮的臉皺了起來。

  我忍不住笑出聲,在他的手心裡,用指尖輕輕抓搔做著反復的觸碰。

  「有什麼關係,你就是走酷男路線嘛。現在這樣就很好了,非常的男子氣概呢。」

  被表揚了,信秀馬上做出挺胸抬頭狀。雖然知道他是故意這樣逗我開心,還是忍不住微笑了。

  「說正經的吧。」經紀人咳了咳,插入話題,「有檔節目邀秀樹你去做嘉賓。」

  「嗯?我一個人去??」

  「你們已經是成年人了,不可能什麼節目都一起去做。何況只是出演嘉賓的角色,即使只請單人去也沒有大驚小怪的。」

  「可是……」

  「這麼說不是唱歌的節目吧。」在我還猶豫的時候,信秀已經聰明地問出了重點。

  被他一說,我才發覺奇怪在哪裡。至今為止,除去各自演戲的宣傳活動之外,我與信秀都是以組合身份一起上節目的。邀請單人去的話,自然不會是需要兩個人一起參演的唱歌節目了。

  「是驚奇爆破。你以前都沒有參加過,所以才要事先解釋給你知道。」經紀人握著方向盤,悠閒且耐心地講解著。

  隨著人氣的急升,時常會參加五花八門的節目。什麼比賽吃辣啊、划船啊、試膽大會啊……其實我對這些事都不拿手,往常是因為有信秀在,才覺得無所謂。組合就是有這個優勢,自己不擅長的事通通可以交給對方去做。

  看著我扁起來的嘴,信秀安慰地反掌拍了拍我的手。

  「這個……不會有什麼危險吧。」

  「噗……」經紀人笑了,「不是帶著爆破字眼的節目就會真的有爆破。只是個噱頭類的普通節目而已。」

  「既然很普通……」看著我猶豫的臉色,信秀說,「那就換我去吧。」

  「對方邀請的可是秀樹呢。換成你的話,知道別人會怎麼說嗎?」

  「會怎麼說?」無視經紀人婉轉的口吻,信秀冷冽地別過耳邊的頭髮,帶著挑釁意味地掀了掀優美的薄唇。

  「啊、沒關係的,我去就好了啊。反正最近我的戲都不多。」連忙拍打信秀的腿,我露出笑容。

  被保護的感覺很窩心,可是我不能事事都依賴信秀。活在總有燈光閃爍的這個娛樂圈,彼此一定都有壓力。不能把自己肩上的壓力轉嫁給對方,就算是相愛的二人也不行,因為,這就是兩個人相處的哲學。

  所謂兩個人的關係,就是如此危險。只要有一方變得脆弱,彼此就無法再保持平衡。所以信秀,我和你都得堅強。為了長久地在一起,而不能去依靠這個最想去依靠的肩膀。

  遇到信號燈,車子停下來。在夜色與斑斕燈火的包圍中,我對著信秀保證般地微笑了。

  手掌中的小指輕輕地勾在了一處。

  約好了。

  一起堅強地生活下去吧。

  常常覺得電視臺沒有把藝人當人看待。

  只是包裝得漂亮一點用來出售的商品罷了。即使是拿著低薪的工作人員,也在心裡暗暗地瞧不起演藝人。

  而在演藝人之間,又往往被分成三教九流。外表越光鮮的,實際得到的對待也往往越淒慘。每次遇到不公正對待的眼神,都忍不住想,當初去做個樸素的演員就好了。所謂的IDOL,有時只是為博取收視率而被當作消耗品般的存在。

  「這樣……太危險了呢。」

  星期四,參加「驚奇爆破」的我,看著被分配到手中的繩索,實在無法對抗由心底冒出的恐懼,忍不住喃喃自語。

  當天參加拍攝的六位藝人,每三人一隊,要利用這些危險到恐怖的簡陋工具,攀爬到峰頂去,而輸了的那隊,要當場表演高空跳極。

  和我一起被分到藍組的藝人,一位是從模特身份轉行剛剛發行過兩張單曲的十六歲少女,還有一位則是以前有過幾面之緣的搞笑藝人。

  對於工作人員的「沒事啦」這樣敷衍的答案,我們的臉色顯然都不好看。

  「我有恐高症……好怕的說。」黑髮柔順的女孩子已經快要哭起來了,「我明明是歌手,為什麼要做這種好像運動員一樣的事?」

  「只是這樣就喊起來啦。」另一位開始冷嘲熱諷,「我們搞笑藝人啊,不管是當眾丟醜、故意耍寶、指著自己搭檔的臉罵噁心這樣的事,也全都要做呢。偶像就是偶像。」

  根本沒必要在這種時候還要攻擊對方吧。

  雖然輕易示弱的哭泣以這個圈子的立場不被允許,但即使哭泣了又如何呢。被逼迫做根本不想做的事,這個女孩子哭了又有什麼不對。

  節目的製作人也有女兒吧,也有妻子吧,若是他的親人從僅用一條橋連接的懸崖正中綁著繩子跳下去,他又是什麼感覺?

  「她很害怕呢。」忍不住這樣喊出聲。

  「那就退出節目吧。」得到了輕慢的回答。

  「是你們請她來的哦!」

  「請她來是讓她完成工作,沒有人會喜歡工作的。不喜歡也要完成,才叫做工作。」就像教訓小孩子一樣,被製作人如此說教了,「幹嗎那樣看我?每個人也都會遇到為難的事!又不是只有偶像藝人會。節目沒有收視率,我會被台長辭退!你們拍不好可以NG!而很多人的人生都不可以NG!」

  這樣的話,並不能說不正確,但是心裡有種微妙的不舒服……

  「不是不把我們當人看,是每個人的人生都很辛苦。」另一組的前輩,這樣笑了一下,走過來拍了拍臉色難看的我的肩膀。

  也許真的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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