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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像這次關於水仙的婚事,她在跌破眼鏡之餘,總不忘要對好友投以充滿「關愛」的「眼神」。

  這天她在小兒科病房逮到水仙,一開頭就這麼嘲弄著:「水仙姑娘,聽說你最近腦袋有點『脫殼』,大夥本來以為你『甲意』的是咱們小兒科的這個(指莊琛),怎麼新郎會變成複健科的那個(指莊頤)?你知道?你知道,你的中途『變節』,讓咱們小兒科籠罩在空前的黑鑒期,咱們那個『帥哥』莊醫師,現在已失魂落魄到被降級成『衰哥』了,而我們這些『曼秀雷敦』(喻小護士)在痛心之餘,只好自告奮勇的來找病因羅!」

  面對這樣的追究,水仙最終只能回以苦笑,並於怔忡了半晌之後說道:「人生的種種,總會在無意之中獲得決定。」

  接著,水仙又一次把她和莊頤之間的因果簡略的複述一遍。而這故事,讓張意霞聽到天方夜談般的渾然忘我,忘我到連她一向好問的嘴皮子都忘了動,故事終結時,她一臉不可思議,許久後,她才用了一句頗富哲理的話,做她追根究底之後的心得。

  她搖頭晃腦的說:「不幸之神曉得任何人的住址。」

  這句話讓水仙又怔忡了良久。

  或許是的!正因為十年前她的輕忽,才使得不幸之神找上莊頤。而現在,不幸之神選擇了製造此一不幸的她成為莊頤的新娘,而這又直接的造成了另一個人的不幸。

  她是完全清楚莊琛內心的痛苦與掙扎的,在短短的一夜裡,他的感情世界被扭曲,在短短的幾天裡,他得接受「愛人結婚了,新郎不是我」的種種事實,這的確十分悲慘。

  不過事隔幾日,他已帶著令人心生不忍的清憔悴與失魂落魄,出現在她的面前不計其數,他由苦口婆心的講理,到軟硬兼施的哀求,到強行霸道的糾纏,其目的無非是想要求她打消嫁給他哥哥的念頭,他甚至還幼稚到矢口否認,他曾說過對十年前那個小女生──也就是十年前的水仙──深惡痛絕的話。

  他已完全像只負傷頑抗、在做最後垂死掙扎的困獸。

  日前淑姨還有一次來電說:莊琛曾回霧莊找過他哥哥兩次,而每次莊琛都衝動到差點對自己的哥哥大打出手。

  是什麼改變了莊琛溫和的性情,讓他變暴戾的?除了失落的愛情,水仙真的找不出其它理由,她明白自己是註定要戕害他純情的心了。但對這樁即將和莊頤成立的婚姻,她又何嘗沒有掙扎?事情如果能有轉圜的餘地,她寧可回頭,寧可選擇一個自己「熟悉」且信任的人。

  莊頤,他根本就是她生命中的陌生人,除了他寫給她妹妹玫瑰佈置于「落霞棲」的那副「落霞與孤鷙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筆跡蒼勁的對聯之外,她對他幾乎是無知的。當然,經過霧莊的那頓晚餐,與一席唇槍舌戰之後,她增加了對他的一些瞭解。

  而稍後,她和他還有一次精采的雙邊會議(那是在莊琛被她的決定氣走,而淑姨被他命令的語氣遣走了之後),她和他以口頭談妥了他們的「婚姻合同」,她相信自己今生今世都不會忘了那些可笑到近乎可悲的合同內容。

  更可笑的是,那些合同的內容幾乎都是由她主導,她終究還是對他脫口說出了她對這場婚姻的期望……一些她設定的條件。

  合同規範的第一條──她同意與他結婚,並就此退出他弟弟莊琛的感情生命,但在他弟弟找到另一個合適的對象並且結婚時,他們的婚姻便同時宣告壽終正寢。

  合同規範的第二條──在這場婚姻中,就算彼此真的水火不容,難以順眼,在外人面前也必須盡可能互相容忍、和平處之。

  合同規範的第三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除非兩方都有意願,否則一方不得勉強另一方行夫妻之實。

  水仙雖自覺這些條件對一場婚姻而言,是虛偽荒謬到了極點,但那至少惠及了雙方的面子也周全了彼此的目的。

  令人費解的,莊頤毫無異議的全數通過她所開出的條件。而那個精采的夜晚結束前,他對她說的最後一段話語是:「結婚禮服你自己選擇,訂婚戒指幾天後我會請人送去。最後,願我們所做的一切心不甘、情不願的努力,有朝一日會成為我們共同喜歡的遊戲!」

  當時,他正拿著一隻盛著琥珀色酒液的水晶酒杯,大啜了一口之後,他向她嘲謔遙遙舉杯。

  她為他談論婚姻的冰冷與淡漠大開了眼界,而他明顯的嘲諷,又令決心收拾起示弱淚水的她幾近瀕淚。

  接下來的幾日,她過的是渾渾噩噩,她感覺很忙,又不知道忙了些什麼?她感覺自己處理了很多事,卻又不能確切的說出自己究竟處理了什麼事?

  反正,她就是糊裡糊塗的在原地打著轉,感覺上她並不像是個準備結婚的人,她只是忙著躲避莊琛,也忙著躲避所有好奇的同事。

  直到婚禮的前兩天,在接聽過淑姨打來一通說婚禮細節已經安排的「差不多」,且開玩笑近似無奈的問她有沒有「逃婚」意願的電話之後,她才恍然驚覺自己真是騎虎難下,早就陷入了另一種逃無可逃的處境中了。

  婚禮前兩天的夜晚,她請辭了醫院的工作,也約了張意霞陪她去挑選了一件沒有很多感動與浪漫感覺的白紗禮服,直到當晚更深夜靜的時刻,她才鼓足了勇氣,提起電話筒來打電話給她的父親和 姐妹,告訴他們:她要結婚了,於兩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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