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寄秋 > 茶意綿綿 | 上頁 下頁
十一


  和湧更想哭了,不過他會先掐死罪魁禍首,全是她的無知。

  “小妹妹你是不是走錯人家了,我們家很窮養不起流浪犬,你千萬不要太喜歡我家有勇無謀的小湧弟。”厲害個屁,她想將某人碎屍萬段。

  才幾歲的小鬼就想胡來,她先閹了他再說以免祖先怪罪。

  “我不……”不是流浪犬。

  “姊,你搞錯了啦!她是今天才來我們家玩的網友,我發誓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他要趕緊洗刷罪名免得橫死街頭。

  “網友?!”更糟糕,不知人家家長報警了沒。

  和湧頭低低地不太敢瞧她。“呃!她是來拿和風的簽名書。”

  “就是那十本書?”好呀!拿她當宣傳品,罪加一等不可寬恕。

  “對……對啦!她拿了就走,我保證不會惹麻煩。”都怪他太好面子了,網路上不保留地說能弄到和風的新書。

  誰知道會在聊天室遇上老姊的狂熱書迷,一看到這個消息拚命上網打聽老姊的事,一不小心就大話一出,造成今日的情形。

  當他看到她網上的留言差點嚇死,什麼人已經來到鎮上的網咖要尋找和風,托他代為打探和風住在哪裡。

  他哪敢說呀!三魂七魄去了一大半,只差沒求她原車返回,老姊寫書的事是鎮上少有的秘密,為了怕麻煩連媽都不知情,只說她在出版社工作。

  汪水仙睜大眼說:“我沒有要走呀!你答應我要幫我找和風姊姊,你不能食言而肥。”沒達到目的她才不要走。

  真給她害死。“你少說一句啦!和風不住在我們小鎮。”

  “少騙我了,和風姊姊給我的信中明明提到她住這裡。”不會錯的。

  “呃!這……”不是我的錯,是你把秘密透露出去的。和湧小心翼翼的看了他老姊一眼。

  讀者?“你叫什麼名字?”

  “汪水仙呀!家人都叫我仙仙。”她不認為有什麼好隱瞞,涉世不深的她當每個人都是好人。

  “住在仰德大道二段三百三十七號對不對?”希望是她猜錯了。

  “天呀!你好神哦!怎麼知道我住在仰德大道?不過我們那條路改了……”汪水仙還沒說完,頭大的和風已揚起手阻止她說下去。

  她才要喊天呀!怎麼又遇上一個瘋子。“和風真的不住在小鎮上,她早幾年搬到臺北隱居了。”

  “可是她告訴我她的家是在這鎮上,怎麼可能搬到臺北去。”她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一定是他們不想幫她才騙她。

  “寫小說的人最會騙人了,如果你是和風的忠實讀者應該知道她超懶的,又怕麻煩,哪有可能自找麻煩。”對,她要反省了。

  她要狠心一點,學同行不要回信。

  “你說和風姊騙我?”她不相信,不問清楚她不甘心。

  “當然,我跟和風是好朋友,她的動向我最明白了,聽說她最近嚷著要封筆,大概嫌麻煩了吧!”本身即分身,分身不現身。

  “不要啦!和風姊不能封筆,我最喜歡她的小說了,我要跟她學寫小說。”汪水仙急得眼眶都紅了。

  她遠從臺北一路下來就是為了見和風姊一面,她怎能說不寫就不寫,以後不就沒書好看了。

  和風笑面虎似的拍拍她的頭。“乖!你要想和風繼續創作就向出版社反應,由出版社去壓榨和風寫稿。”

  “有用嗎?”汪水仙的眼淚豆大一點,噙在眼眶欲掉不掉。

  “絕對有效,而且你要多找幾人直接殺上出版社,把編編挖出來談判。”死道友不死貧道,她什麼都不知道。

  反正讓阿編去擺平,她只負責交稿。

  “編編是誰?”

  殺了我吧!她看小說不看序嗎?“編編是編輯大人,主宰稿子通過與否的第一道劊子手,我小聲的告訴你喔!你找南姊就對了。”

  給她死,出賣朋友是她的專利,盥用有罪,既然都賣了九人了,再加一個不算什麼,臭名遠播正是她的希望,她要當小說界第一個壞女人,哈!哈!哈!

  “你怎麼知道得這麼清楚?”汪水仙一臉懷疑地問。

  “因為我們是非常要好的老朋友,所以她常常會說些出版社的事讓我知道。”小女生不要太聰明,瞧她就很好拐。

  寫過幾十本小說還怕拗不出一段感人肺腑的情節嗎?說起騙人的技巧她可是無師自通,騙倒一掛小女生不成問題。

  要是每個都單蠢至極,她的書鐵定銷爆了,女人和小孩的錢最好賺。

  “喏!這一千塊你拿著趕緊坐車回去,趁周休二日之前去出版社舉牌子抗議,我在精神上支持你。”末了她還喊加油、加油。

  這一段若讓編編看見,她的耳朵定會長繭,因為會被念上一年。

  汪水仙搖頭推拒說自己有錢。“那我先回去了。”

  “好,我讓小湧送你去坐車。”一使眼神,和風又把責任推向既佩服又不服的弟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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