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寄秋 > 搶婚花花女 | 上頁 下頁


  但是,所有人都低估鄭夕問的容忍度,顯然他不只一次遭遇過於弄晴的無理取鬧。

  忽地,他站起身像扛米袋似的扛起她,不理她的尖吼謾駡、拳打腳踢,冷靜而穩重的丟下一句,「失陪了。」

  然後在眾人錯愕的驚呼中將人帶走。

  「呃,秀子,我想……好像有一點抱歉,你看他們是不是……一對?」話雖然這樣說,可張網巧的表情不像抱歉,倒像在忍笑,似乎樂見有男人能制服于弄晴。

  「這……」李太太的眉頭連成一條黑線,不敢相信眼前發生的事實。

  那是那個她所認識的商業奇才嗎?

  看起來比較像有禮貌的維京海盜,擄了人要走還記得打一聲招呼,只是他似乎忘了他的未婚妻和丈母娘仍在座,竟就這樣光明正大的婚前「外遇」。

  她憂心地看向女兒,生怕她受不了打擊,沒想到……

  「緲緲,你不要緊吧?」她微笑的臉看起來有點失常。

  「媽,我沒事,你不覺得他們很相配嗎?」一個是火,一個似土,燒出色彩明亮的璀璨窯瓷。

  「相配——」她像受了極大的驚嚇似地盯著女兒,一手摸上她的額看有沒有發燒。

  「媽,我沒事。」很奇怪,她竟沒有心痛的感覺,只有祝福。

  季太太急了,拉起季緲緲就要往外走。「網巧,我先帶女兒到醫院掛號,她一定生病了。」

  「喔,好。」張網巧傻傻的一應。

  等人全走光了,她一低頭看見一桌菜肴,笑不出來的苦著一張臉。

  吃不完是一回事,至少可以打包帶走。

  可是,賬單誰來付?

  §第三章

  「認識我讓你付出什麼代價?」

  沒有目標,不顧一切,向來三思而後謀動的鄭夕問有了行動,讓感情淩駕于理智之上,當著眾人的面前「綁架」於弄晴。

  曾經,他們是令人稱羨的一對,足跡踏遍東北角每一個風景地點,留下無數美麗的記憶和親吻。

  數過小野柳的岩石,上八斗子烤肉、露營,漫步沙灘打著水仗,她霸道地要他撿拾十二個貝殼,扯著他去看情侶們的歐歐私語,要他學著點。

  植物園裡荷花正盛,人家是去賞荷,而她卻是慫恿他去偷摘荷,還笑著一腳將他踹下荷花池,大喊有人要偷抓魚,引來市民圍觀。

  情人雙雙到廟來,不求兒女不求財,神前跪下起重誓,誰先變心誰先埋。這是北投的情人廟中所題的詩;而她輕啐著誓言不值錢,滿山滿穀都是負心人。

  他雖沒起誓卻對她說:我不是貪心人。

  當時記得她俏皮的扮個鬼臉,做了那小鳥飛走的動作,她說人不能太天真,說不定她會是負心人。

  一語成讖。

  在他們正式交往的第三個月她飛走了,他手中那只小文鳥飛向廣闊的天邊,遙遠而陌生。

  或許是他們對神明不敬吧!情人廟前不說情話和誓言,輕蔑地嘲笑愛情無常所受的懲罰。

  他母親的介入只是讓他們提早走向分離之路,怪她怨她恨自己,到頭來如鏡花水月一般,見不著心痛,見著了心酸,近在咫尺,遙如天涯。

  她欠他一聲再見。

  「告訴我,認識我讓你付出什麼代價,一千萬還不夠嗎?」她才是那個背離愛情的人。

  她瑟縮了一下。「我為什麼要告訴你,過去的事永遠也無法改變。」

  「你很任性。」她一向我行我素,不管道德的規範,年少輕狂的時候,她進出警察局的次數多不可數。

  「你又不是今天才認識我,打從我一出生就叛逆到現在。」二十七年不算短,遇上她是他的不幸。

  她標準的回答。幽然一歎,鄭夕問嘲笑著自己自找苦吃。「離開我之後過得好嗎?」

  「你不恨我?」她訝異地轉頭看向他。

  從被他硬塞進豪華寬敞的賓士車前座,她先是憤怒不已地想跳車,不願如他所願,繼而害怕與他獨處,仿佛會再一次失去什麼。

  在許多許多年之後,她才知道十年前的傷害對她而言是場夢魘,無時無刻地糾纏她,叫她更加的想讓自己快樂,擁有她想要的一切。

  她渴望愛情,談過一場又一場的戀愛,一個城市一個情人的流浪著。

  可是,她總是碰到不對的男人錯放感情,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到頭來心裡牽掛的,是最初的那一段青澀歲月,那一段屬於十七歲女孩的愛情故事。

  問她後悔嗎?

  答案是不。

  如果時光倒流回到那一年,她仍會毫不猶豫的走出去,負心的人沒有權利回頭看。

  「你又恨我嗎?」是他造成她的出走。

  她的表情是一片錯愣。「我沒理由恨你呀!放棄愛情的人是我。」

  該罵的人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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