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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開槍的是沁歡朋友的朋友,她根本就不知道他們身上有槍……」

  言筆伸手要她暫停一下。「整件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一開始那幾個男的就覺得帶我們進包廂的服務小姐很漂亮,他們以點餐、點酒的方式不斷將服務小姐叫進來,以給小費的方式吃人家豆腐。我看得出那服務小姐不喜歡他們的舉動,所以在一次他們過分的逗弄她,擋在門前不讓她出去後,前來服務的人員就變成了男生。」

  「說下去。」

  「他們很不高興,叫那男生去把服務小姐叫來,那男生沒理他們……」

  「所以他們就拿槍對準他?」

  雍小歡點頭。

  「該死!」言筆忍不住的詛咒。

  「他們喝太多酒了,直到響亮的槍聲響起,才驀然驚覺自己做了什麼。他們一個個爭先恐後的奪門而去,只剩下醉醺醺的沁歡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的繼續喝她的酒。

  「她真是個麻煩的傢伙!」

  「言大哥,怎麼辦?如果爸爸知道沁歡這次竟然捲進了殺人案裡,一定會很生氣、很生氣的。」她不知所措的盯著他。

  「換做是我,我大概會被氣死。」言筆毫無同情心的說。

  「不,不是的,你不知道……」

  「你這邊有沒有查到什麼?」柯森倏然出現在雍小歡身後朝言筆問。

  她立刻噤口。

  「沒有,你那邊的情況呢?」言筆瞄了她一眼後,對他說。

  「剛剛醫院傳來被害者已不治,確定身亡的消息。」

  「該死!」言筆詛咒出聲,深吸一口氣。「現場搜證呢?」

  「搜證工作都已經做完了,現在只要回局裡把錄影帶裡那群在逃嫌犯找出來,再捉拿到案,一個個對證,就可以知道兇手是誰了。只不過……」柯森突然欲言又止。

  「只不過怎樣?」言筆問。

  「嫌犯中有一個不怎麼好辦的人物。」柯森歎口氣。

  「雍沁歡。」言筆將她的名字說出。

  「沁歡不是兇手,人不是她殺的,這件事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真的。」雍小歡忍不住在一旁替姐姐申辯。「言大哥……」

  「這件事我會處理。」言筆打斷她道。

  「你要辦這件案子?」柯森愕然的看著他,上一件案子的報告他們今天早上才交出去耶,就不能休個一兩天嗎?」我可不可以拒絕這件差事?」他苦著一張臉。

  「可以。」言筆面無表情的回答。

  「我開玩笑的啦。」想也知道不可能。「不過醜話先說在前頭,你可以叫我去追緝嫌犯,也可以叫我寫那煩死人的報告,但是千萬不要叫我去面對那個姓雍的立委,否則我可會跟你翻臉喔。」

  「我會親自應付他。」

  「那最好,你知道那種人最會拿頭頂上的帽於壓人,我已經不是很高了,被他一壓不死也半條命,所以……」他聳了聳肩,一切盡在不言中。

  「走吧,我們回警局。」

  ***

  雍正英五十歲,身材高壯,頭髮花白。身處政治圈多年的立委眉宇之間有著深刻的皺紋,不怒自威。此刻的他表情嚴厲,雙唇緊抿成一直線。

  「你說不能放人是什麼意思?」

  「令媛不只在命案現場,和其餘在逃嫌犯還是朋友,所以在真正的殺人兇手找到之前,警方不能放人。」

  「你們有證據證明人是小女殺的嗎?」

  「沒有。」

  「那你們憑什麼逮捕她?又憑什麼不讓她交保?難道警政單位一向都是這樣在辦事,沒有任何證據就憑『懷疑』便隨便捉人、關人?如果真是這樣……」

  「如果令媛有吸毒呢,警方是不是可以以違反煙毒條例法將她拘禁?」言筆打斷他道。

  雍正英愕然的瞪著他,接著臉色一沉,怒然低吼,「你們局長呢?我要見你們局長。」

  「這件案子的負責人是我。」

  「我說,我要見你們局長!」

  言筆突然全身放鬆的靠向椅背,玩著手中的原子筆,一副氣定神閑、見多識廣的樣子,完全沒準備起身去叫人。

  「雍先生,我想你有點搞錯了,這裡是警察局不是立法院。」

  雍正英頸上青筋乍現,言筆不為所動的看著他。

  「你叫什麼名字?」

  「如果你想請我吃飯,我可能會告訴你我很忙,沒空。」言筆面不改色的說,不讓他有機會開口,便又繼續道:「雍先生貴為立法委員,我想你應該聽過一句話,齊家,治國,平天下。在你忙於治國的同時,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令媛進警察局猶如進自家廚房一樣?」

  「你在教訓我?」他眯起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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