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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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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解釋為什麼我只看得見她,或者只有我看得見她,但是我是真的看得見她。」 「老大……」 「老二,你應該知道這個世界上有許多無法解釋的事,就像你的她從未來來救你,以及橫梗在你們倆之間的車禍一樣。」 提到他的她.言墨臉上的表情明顯的沉鬱了起來。但是一會兒後,他仍然深吸一口氣的提起精神看著大哥。 「老大,我的情況難道還不能成為你的借鏡嗎?我和林靈的阻隔只是車禍,便已讓我痛苦不已,而你和她的阻隔卻是生死,為什麼你不在一切都還來得及時懸崖勒馬?」他真心的凝視著言筆沉默的掏出打火機將叼在嘴巴上的香煙點燃,用力吸了一口氣,吐出,再吸一口氣,吐出。不一會兒,他已被嫋嫋煙霧圍繞。 言墨也不逼他,轉身將雙手置於鍵盤上繼續工作,但所愛的她既已入人心,哪裡還能專心工作?所以輕歎一口氣,他靠向椅背也陷入了沉默之中。 一時之間,整間辦公室沉靜得嚇人,兩人卻渾然不覺。 過了好一段時間,言筆突然從座椅上站了起來。 「我走了。」 「想通了?」言墨抬眼看著他問。 言筆點了點頭。 和她的緣分起始於工作,如今雍沁歡既已洗脫了罪名,他也就不必再跟蹤她了。相對的,他自然不會再與一直跟在雍沁歡身邊的她有機會再接觸。沒了接觸也拉遠了距離,感情自然會淡,況且他對她的情感又只是在萌芽階段,他是該快刀斬亂麻的。 「你說得對,人鬼殊途,在一切都還來得及前,我該懸崖勒馬。」 「我必須說,我真的很高興聽你這麼說。」 沉默了一會兒,言筆深吸口氣,猶如終於放下肩膀上的重擔一樣。 「好了,我該走了。」 「你要走去哪兒?」 「回家睡覺吧。」 為了這事,他已經連續幾天都沒睡好。 「回家睡覺?回家睡覺?」 言墨以一臉不可思議的表情重複他的話,緩緩地從座椅上站了起來,不懷好意的走向他。 言筆心中警鈴倏然大作,他二話不說轉身就走,但來不及了,言墨已快他一步的來到他面前,同時擋住他的去路。 「老大,不好意思,我發現我的耳朵好像出了點問題,你剛剛說要回家做什麼,可不可以請你再說一遍?」言墨皮笑肉不笑的問。 為了家裡和自己的公司,近來他猶如兩頭燒的蠟燭差點沒忙死,身為言家老大的他不管事也就罷了,竟然還敢這樣大搖大擺的在他這個已經將近連續一個月,每天只睡三小時不到的人面前說要回家睡覺! 他倒要看看,他有膽說一次,有沒有膽子說第二次? 光看他臉上咬牙切齒的表情,言筆便知道他心裡在想些什麼。 「嘿嘿。」 他先是傻笑兩聲,繼而突然出腿攻向言墨的下盤,企圖將他絆倒再脫逃,但言墨又豈是省油的燈,以一個跳躍便輕巧的避開他首波的攻擊,同時反擊。 頓時,兩兄弟的拳頭你來我往,誰也不讓誰,誰也沒留情的使盡渾身解數,只想將對方撂倒。 可惜的是,從小打到大,而且又從小便勢均力敵的兩人,通常一對上手,除非兩人一起累倒喊不行之外,通常沒有第二種結局。 所以到最後,兩人都如願的睡了一場,只不過是癱在言墨辦公室的地板上睡。 §第四章 言筆之所以能在同期生中出類拔萃的成為有史以來,在最短任期中便升到組長的警官,除了他在工作表現上彪炳輝煌之外,果斷、勇往直前的性格也替他加分不少。 所以當他決定了一件事之後,便絕不會再為它浪費一丁點時間,而雍小歡之事則再度證明了這一點。 日子在他每天上班辦案,下班睡覺中又過了幾天。 這一天,在他下班前十分鐘接到命令,說在林森北路上的一家KTV內傳出槍響,要他前去瞭解詳情。 「走吧。」柯森同情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兩人一起趕到事發現場。 KTV外圍了一大群好奇的民眾,言筆和柯森穿過封鎖線,走過KTV大廳。廳內除了幾名正在做筆錄的員警和工作人員外,還有幾個與案情有關前來消費的顧客,而言筆一眼就看見了她,雍小歡。因為一見他出現她半透明的身形便迫不及待的朝他飄來。他也看見了雍沁歡。 「言大哥……」 「老柯,你到那邊看看,我去那邊。」言筆對夥伴柯森說,不等他回答已率先邁步走開。雍小歡飄浮的身形緊跟著他。 「你們倆怎麼也在場?」遠離所有人耳目,言筆轉身開口問。 「沁歡跟朋友來唱歌。」 「然後呢?不巧遇見槍擊案件,還是她根本就在這場槍擊案件之中?」 雍小歡張口欲言,卻被他伸手打斷。 「你先別說,讓我來猜一猜。」一頓,他連思考一秒的時間也沒,即道:「她也在這件槍擊案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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